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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自然美的产生和形态

时间:2022-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于数的和谐和比例。他认为自然物之所以成为美的,在于它显示了或令人想起美好的生活。自然的人化是自然美产生的根源,宜人的自然属性是自然美赖以存在并得以显现的依据。归纳起来,所谓自然美,就是人化自然的内容通过宜人的自然性的形象显现,它是人化的社会性与宜人的自然性有机的统一体。

一、对自然美的不同看法

历史上对自然美本质是什么的问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观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看法:

第一种看法,认为自然美在于自然事物本身的基本属性。对于哪些东西是自然事物当中美的东西,就存在着各种不同的观点。一部分学者认为自然事物的美就在于它的形式美,即色彩、线条、形状、声音的和谐、节奏、比例、均衡、多样统一等等。

如: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世界万物的基源不是某种特定的物质本身,而是物质的一种普遍属性“数”,世界万物之所以千差万别就在于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数量关系。在于数的和谐和比例。

英国美学家博克,对于美的对象认为,形体较小的、光滑的、各部分有渐次变化的,体态娇柔纤细的,颜色洁净、明快、柔和、多样的等等。

还有的学者认为自然美就在于它的典型性。这种观念是:“有关自然物的美的观念内容则是不依存于人类的,而是属于自然物的。”“自然美在于自然本身……自然美是自然事物的个别性显著地表现一般性。”“树木显现着树木种类的一般性的那棵树木,山峰显现了山峰种类一般性的那座山峰,它们的当作树木或山峰是美的。”“显花植物之于植物,便是典型的种类,……这种典型的种类中典型的个别事物,则是高级的典型事物,也就是美的事物。反之,某一种类具有高一级的种类性条件,不是优势的而是劣势的,则不是典型的种类,如上所述牛之于动物,便不是典型的种类。”[1]又有人认为:“自然美是什么?我们说自然界充满生命力的东西,富有生机的东西就是美的”。“自然界新生的、茁壮的、充满生命力的东西,富有生机的东西,亦即自然物的内部矛盾的新的矛盾方面是美的;反之,腐朽的、衰落的、亦即自然物的内部矛盾的旧的矛盾方面则是丑的。”“‘人化自然’虽具有美学价值,但无论如何不能把它体现出来的社会意义当成自然美本身。自然物的新的生机是自然美的属性,而自然物的社会性则是‘人化’的结果,二者是不能混淆的。”[2]

第二种看法,认为自然美不在于自然事物本身,而在于自然事物所表现的社会生活之中。即自然美在于自然事物的社会性。这种主张认为:“美是客观存在,但它不是一种自然属性或自然现象、自然规律,而是一种人类社会生活的属性、现象、规律……自然本身并不是美,美的自然是社会化的结果,也就是人的本质对象化(异化)的结果。”[3]自然事物具有美的属性,除了“人化”外,还有“移情”的作用,这派认为,通过移情作用,自然物就具有了社会意义,表现了社会生活的美。“移情作用,是心理学所承认的一种合乎科学规律的人类心理现象,这就是人们不自觉地把自己的感情、意志、思想赋予外物,结果好像外物也真正具有这种感情、意志、思想似的。”

车尔尼雪夫斯基对自然美的看法,实际上也属于这一类观点。他认为自然物之所以成为美的,在于它显示了或令人想起美好的生活。例如“色彩新鲜、茂盛的树木、生气勃勃的风景是美的,因为它显示了蓬勃的生命。凋谢的植物和缺乏生命液的植物是不美的,因为它不能显示蓬勃的生命。哺乳动物中圆圆的身体、丰满健壮是美的,因为使我们想起健壮的人。乌龟、壁虎是不美的,因为使我们想起畸形的人。”[4]

第三种看法,认为自然美在于自然物主观意识的统一。这一派认为:“我们觉得某个自然物美时,那个客观方面对象必定有某些属性投合了主观方面的意识形态的总和。……自然美就是一种雏形的起始阶段的艺术美,也还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客观与主观的统一。”“总之,人不感觉到自然美则已,一旦感觉到自然美,那自然美就已具有意识形态性或阶级性。”“单靠自然不能产生美,要使自然产生美,人的意识一定要起作用。”“是否还有一种非意识形态性的、无阶级性的、早已存在的纯然客观的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的‘自然美’呢?……我说没有。”[5]

自然美与社会美不同,与艺术美也有区别,它既有客观自然属性的美,也有主客观统一的美,只肯定其中一种否定另一种都是不对的。上面所列举的关于自然美的三种观点,在某些方面都有正确的地方,但各持一端,可以说都是片面的。

我们认为,自然美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它是以人们的社会实践为中介,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产物。自然的人化是自然美产生的根源,宜人的自然属性是自然美赖以存在并得以显现的依据。离开了“人化”的内容,无自然美可言;离开了自然属性,自然美无从显现,亦无自然美可言。这就是说,人化自然的内容只有通过宜人的自然属性才能显现出来;同样,宜人的自然属性也只因为显现或与人化自然的内容相联系才具有美学意义。归纳起来,所谓自然美,就是人化自然的内容通过宜人的自然性的形象显现,它是人化的社会性与宜人的自然性有机的统一体。

二、自然美的产生

自然美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实践所造成的“自然的人化”和历史积淀的结果。即是社会实践和社会生产的产物。

在人类社会出现以前,自然界都是自在之物,它们的物质属性虽然早已存在,但这时自然无所谓美丑。

当人类最初从动物界分离出来,“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6]这时的自然界并不具有审美意义。

异己的自然是人类的敌对物,人被动地受到它的主宰,人是自然的奴仆,在自然面前,人没有自由自觉的活动。这时人类正处在“蒙昧时代”的低级阶段。人类与自然经过很长时间的斗争,逐渐开始从必然向自由发展,人的本质力量开始从人化的自然上得到确证。这个时期大致可处在“蒙昧时代”的中期阶段,其主要标志,是人类此时开始对火的使用。人类与火的疏远性的消除,意味着人类使自己真正摆脱动物界成为现实和可能。

火是一种自然现象,火最初对原始人来说是一种可怕的自然力——神或丑。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在长期的与火接触劳动实践中,逐渐认识到火的性能,使火逐渐从危害为人类转变为为人类服务。这时候的火也就成了原始人的审美对象。

人类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对自然事物的认知程度不断提高,逐渐在认识到各种自然事物和现象的功利价值的同时,也认识到了所显现出来的不同的审美价值。

当自然界从“自在之物”变成“为我之物”时,自然界就具有了两种价值,即功利价值和审美价值。人类正是通过生产劳动实践活动,才将自然物变成为与人相关的、对人有益、为人服务的对象。人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类生活的对象化”,而自然一旦开始被人类征服,使它成为“人的现实的自然界,人类便能够从自然界中直观自身”。[7]这种“自然的人化”过程,也是自然美形成的过程。

关于自然美的根源,正如马克思所说,完全是“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8]这里“自然的人化”包含两个意思,一方面是指人们通过物质劳动,直接加工改造的自然,即人的外在自然的人化,或称客体自然的人化;另一方面是指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本身的自然(人的大脑、肢体、五官感觉及各种生理需要等),脱离动物本能而具有了人的社会性,即人本身的自然的人化,或称主体自然的人化。

客体自然的人化,使人以外的自然界逐渐被人类所征服,从以人相对抗的异己力量变成了“人的无机的躯体”,使自然之物如植物、动物、石头、空气、阳光,给人类提供了生活资料,为人的生命活动提供了对象、材料和工具,从而成为人类的一种社会的对象,对人具有了审美意义。正因为如此,只有在人类实践过程中与人发生了关系的自然才能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

马克思说:“实际创造一个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的自然界,这是人作为有意识的类的存在物的自我确证。人正是通过生产劳动,通过社会实践,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实现到自然对象上去,使人们在他们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9]在这些自然物上,能体现他们的思想、感情、意志、理想和智慧,一句话,体现了人类的本质力量,所以,感到喜悦和快慰,于是“人化的自然”具有了审美的属性和价值。自然美便产生了。

三、自然美的类型

自然中的美尽管千姿百态,可是从表现形态上分类可以分以下三种。

(一)原生态自然景观的美

原生态自然美是指未受到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影响的自然景观。如日月星云、峡谷冰峰、雨雪风电、大海荒漠、飞禽走兽等等。这些自然事物虽未受到人类社会实践的直接作用,但于人的生活有一定的联系,因而进入了人类的审美领域。

自然物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获得了“人化”的属性,从而获得审美价值。如,太阳不仅给人类与万物提供了光源和能源,成为万物生存的条件,而且以其绚丽的色彩和光芒四射的磅礴气势,使人产生了雄壮豪迈、气吞山河的美感。

自然物某些形式因素与人类生活发生联系而获得美感。例如,红色使人想到太阳、热情、热血;绿色则与植物、生命、平静、安宁相联系。看到月亮想起明镜、玉盘。尽管是曲折和间接的,但其形式特点,获得了“人化”的审美属性。

自然物作为人和人的生活的象征而具有“人化”的性质,也获得审美价值。有些自然物能体现人的本质力量的某些形式,并能因此引起人们某些特点的联想和想象,使人从中感受到人和人类生活的某些意义,从中获得一种观念,因而使人产生美感。例如,黄河,源远流长,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在它的流域休养生息、繁衍后代,因此,在中国人心中,黄河便成了中华民族的象征,称之为——母亲河。

(二)非原生态自然景观的美

是指经过人类生产活动加工、改造过的自然景观,这是介于原生态自然景观与人文型自然景观之间的一种类型。如,被开垦后的农田,人工绿化的荒山,放牧牛羊的草原等等。这种人类生产活动干预后的人工结果,既有原生态自然美的某些特征,又有人工美的表现,二者结合在一起,使人产生明丽、怡静、开阔而富有生气的美感。它们是人类生活、劳动不可缺少的东西,或作为生活环境而出现,或为人们提供生活资料。

(三)人文型自然景观的美

“人文”是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如各种建筑设施、历史文化遗址,社会风俗、文化传统、民族风情及艺术作品等内容。人文型自然景观的美,主要指包含着丰富的反映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内容的自然景观的美。指自然风景名胜类的景观之美。如峨眉山的寺院,苏州园林,四川乐山大佛,承德避暑山庄和外八庙等。

人文型自然景观常常是集美丽的自然风光、浓厚的历史文化积淀、精湛的艺术为一体,达到形式美与内容美的统一。

由此看出,非原生态与人文自然美凝聚了人的劳动,显示了人们扭转乾坤的意志和才能,渗透着人们的审美意识,对人类不仅有使用价值,而且还有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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