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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结果的使用分析

时间:2022-09-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其本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月的奖金。公务员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使用。在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没有年度奖金,还要降职、降级,参加离岗培训。

五、公务员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法》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在实践中,特别是在暂行条例实施的十几年中,我国对公务员考核结果的使用,已经有了一些比较具体的合理的规定。

(1)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使用。公务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

(2)考核为称职等次的使用。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其本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月的奖金。在现任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级别。公务员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公务员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

(3)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使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可视同“称职”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是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诫勉谈话、离岗培训促其提高。

(4)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使用。在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没有年度奖金,还要降职、降级,参加离岗培训。如果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工作在公务员管理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对公务员的考核流于形式,对其评价内容雷同,套话连篇;领导者的个人意志起决定作用,领导个人充当“伯乐”,不严格按照法制管理,干部的考核与升降几乎全凭长官意志决定;论资排辈现象突出,把工作年限的长短和资历的深浅视为干部职务晋升唯一的或主要的依据,等等。这些问题尚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改进,让公务员考核制度更加的科学、合理和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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