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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的分析与思考

时间:2022-03-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藏族群众聚居区和藏传佛教寺庙舆情总体属于平稳向好态势。
调查结果的分析与思考_2009~2010年甘肃省舆情分析与预测

二、调查结果的分析与思考

通过座谈交流和对110份回收问卷的初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主要结论:

(一)藏传佛教寺庙法制教育效果明显,通过学习教育绝大多数僧尼增强了爱国意识、公民意识、民族团结意识与知法守法观念

在2009年西藏和平解放50周年、“3·14”事件一周年和其他重要宗教节日和敏感期,甘南地区总体上形势稳定。各个寺庙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事态,宗教活动正常开展,当地旅游与商贸活动基本恢复到“3·14”之前的状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得到有力保障,人们的精神面貌良好,社会心理氛围健康。藏族群众聚居区和藏传佛教寺庙舆情总体属于平稳向好态势。

在调查中当问到“您认为僧人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义务吗?”这一问题时,有102人做出了明确肯定的回答,占受访人数的92.72%。有的寺庙的被访僧尼全部都选择了这一答案。这表明绝大多数僧人经过法制教育大大增强了知法守法的法制观念,特别是对寺庙僧尼在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方面的义务与责任认识明确,这就为维护藏族群众聚居区社会安定特别是寺庙稳定和加强寺庙管理提供了基本的前提和保证。支持这一结论的另外一个重要根据是认为僧尼应该“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在110名受访对象中有100人选择了这一选项,占受访人数的90.9%,在我们开展调查工作的四个寺庙中有两个寺庙的僧尼全部选择了这一选项。这表明经过长期的引导、教育和管理,特别是通过这次集中开展的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僧尼必须爱国爱教、遵纪守法这一问题上绝大多数被访者认识清楚、态度正确、立场坚定,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是十分明显的。而这一结果是建立在通过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与耐心引导,绝大多数僧尼对藏传佛教寺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必要性有了充分认同的基础上的。我们了解到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刚刚进驻寺庙时,相当一部分僧尼思想上并不完全认同,一些僧尼情绪上甚至有抵触。当工作组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教育的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与他们交心,确保寺庙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深入了解僧尼与寺庙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向上反映情况,协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之后,感情上开始缩小距离,心理上减少了隔阂,沟通思想成为可能,组织学习、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思想障碍和感情隔阂逐步消除。当我们对藏传佛教寺庙法制教育的必要性设问时,110名被访对象中有62人认为很有必要,应每年都搞,占受访人数的56.36%。有24人认为有必要但不必每年都搞,占受访人数的21.81%,两项合计认为有必要的达到86人,占全部受访人数的78.17%。在我们与寺庙僧尼座谈过程中也了解到绝大多数僧尼特别是寺院管理层认为对寺庙僧尼开展多方面的形势政策宣传教育主要是公民意识教育与民主法制教育是完全有必要的,但教育的方式应该而且也能够更加多样化,关键是要派出得力干部、注重教育实效。当我们问到僧尼自身如何评价这次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效果时,110名受访对象中有83人对宣传教育的效果表示满意,占受访人数的75.45%。可见,进行这样的教育是完全有必要的,教育的效果是教育方与受教育方都比较肯定的,这是教育取得成效的基本前提与重要标志。

(二)多数僧尼对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加强管理等重要关系认识比较明确,能够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寺庙僧尼特别是寺庙管理层人士多数能够正确理解和处理公民与僧人的角色,他们绝大多数认为僧人首先应该履行公民的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信仰的宗教、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学习法律知识、接受全民义务教育等基本义务。有一半以上的僧尼对宗教信仰自由但宗教活动要依法加强管理做出了肯定明确的回答。在面对面交流中也有很多僧人认为目前是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贯彻落实的最好的时期,僧人应该十分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局面,在周围信众中更好地发挥爱国爱教、知法守法的带头作用,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普通信徒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在110名受访对象中有84人认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寺院贯彻得是好的,占受访人数的76.36%。有4成左右的人认为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寺庙的管理,同时也认为政府应该进一步为寺庙搞好服务,社会各界也应该从多个不同角度关心和帮助寺庙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中央领导同志亲自深入寺院与宗教界人士面对面促膝谈心、调查了解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僧人们特别是宗教管理层的宗教界人士十分感激、感动。

(三)对“3·14”等不稳定事件对社会特别是藏族群众聚居区发展的消极影响认识清楚,对藏族群众聚居区的和谐安定充满期待

在调查中特别是座谈时我们了解到,多数僧人对“3·14”事件的性质认识是清楚的,对事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强烈不满的,对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与严重危害性认识是比较明确的。认为“3·14”等不稳定事件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影响而且很严重的有58人,占受访人数的52.72%,认为没有什么影响的只有6人,仅占受访人数的5.45%。有六成以上的受访对象表示多年来是党和政府而不是达赖集团,也不是西方国家在真心实意为藏族人民办好事、谋利益,正因为如此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藏族群众聚居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绝大多数僧尼表示应该珍惜和维护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宗教和顺的大好局面,要极力防止社会不稳定事件的再次发生,宗教界有责任有义务配合政府与社会各界做好维护稳定、增强团结、促进发展的工作,藏族群众聚居区的不稳定事件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旅游活动、对外交流与正常的宗教活动,这也是我们僧人不愿看到的,与我们的宗教信仰也是相违背的。

(四)僧尼中还有一些人对一些问题“说不清”,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

在充分肯定这次藏传佛教寺庙法制学习教育活动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公民意识和法制学习宣传教育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取得的成效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对学习教育的效果也不能估计过高。通过调查我们觉得还有一些问题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还有不少工作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抓紧做好。在我们设计的问卷的所有项目中都有人选择“说不清”,个别选项甚至高达一半左右。这就需要我们在这些他们“说不清”的问题上特别是部分“说不清”的僧人中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为了让读者全面认识存在的问题,我们特意将问卷的主要问题附后:

1.您对寺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看法是?

A.很有必要,应每年都搞;B.有必要,但不必每年都搞;C.没必要;D.说不清。

2.您对宗教信仰与法律关系的看法是?

A.宗教信仰自由,但宗教活动要依法管理;B.宗教信仰自由,不需要法律约束;C.说不清。

3.您认为僧人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义务吗?

A.有;B.没有;C.说不清。

4.您对2008年“3·14”事件的看法是?

A.违法犯罪;B.一般事件;C.说不清。

5.您认为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寺院贯彻得:

A.好;B.一般;C.不好;D.说不清。

6.您认为僧人应该:

A.爱国爱教、遵纪守法;B.只从事宗教活动,不关心百姓利益;C.说不清。

7.您认为政府应该为寺院做哪些事?

A.加强管理;B.搞好服务;C.尽量少管;D.说不清。

8.您认为不稳定事件会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吗?

A.有影响,很严重;B.没有什么影响;C.说不清。

9.您认为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藏族群众聚居区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A.翻天覆地的巨变;B.变化不大;C.没有变化;D.说不清。

10.您认为谁在真心实意为藏族人民办好事、谋利益?

A.党和政府;B.达赖集团;C.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D.说不清。

11.您如何看待达赖喇嘛?

A.达赖喇嘛的政治活动危害了国家的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

B.达赖喇嘛的一切活动都属于宗教活动的范围;C.说不清。

12.您如何评价这次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A.满意;B.一般;C.不满意;D.说不清。

对以上这些问题说不清说明个别僧尼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仍然是非不清至少是态度不明,也许还有个别僧尼是由于文化基础太差,对所提问题不能准确理解。无论何种情况,都再一次说明藏传佛教寺庙的法制宣传教育还需要继续加强而绝不能放松,在集中宣传教育之后,大量的工作要放到开展经常性的教育管理上来,特别是在揭露达赖集团危害国家的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搞民族分裂活动、破坏祖国统一与民族团结的反动本质方面;在认清达赖打着民族的旗号、披着宗教的外衣进行分裂活动的嘴脸等方面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和我们自身的认识,建议藏传佛教寺庙的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集中开展一次,一次确定一个主题比较适宜。

通过调查也进一步引发了我们对一些问题的思考。一是思想教育在任何一个领域都不是一件轻而易举就能做好的事情,特别是在有深厚的宗教信仰文化背景的宗教信徒中,由于他们接受的主要是宗教教育,世俗的国民教育和公民教育的基础本身就不够牢固,加之藏族群众聚居区受到语言、交通、文化传播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开展思想宣传教育比其他人群和地区本身就有特殊的难度。藏传佛教寺庙更是相对封闭,尽管夏河等县有四个纳入(一是政府部门将特困僧人纳入救助对象,与农牧村低保相对等;二是将各寺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整体规划,与村镇建设步伐相配套;三是将青少年僧人现代文化知识教育纳入全县教育计划,与全县“两基”攻坚相协调;四是将寺院服务性产业纳入全县产业发展扶持范围,与其他项目建设的发展同对待)等有力措施,但总体上藏传佛教寺庙在很多方面都还没有有效纳入社会管理体系,这方面的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健全,特别是社会主流思想宣传和普通国民教育在寺庙中还没有深入开展起来,个别僧尼基本没有接受过什么世俗社会生活的教育,公民意识、法制意识都是比较淡薄的,这一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二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信仰体系的现实载体和特殊人群的社会组织的关系,使宗教活动场所及其职业宗教人士有效纳入社会管理范围,从而使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加强管理更加具体地统一起来,防止寺庙成为社会管理的盲区。我们认为,宗教活动场所不能仅仅是宗教工作部门一家管理的地方,而应该是通过党委统战部门和政府宗教管理工作部门统筹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都需要关注和帮助的地方。三是通过调查我们也深深地感到,凡是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搞得好的都是工作组成员特别是组长政治素质好、语言无障碍、政策水平高和对藏传佛教历史文化有一定知识的。那些对政策一知半解、语言上半通不通、对藏传佛教知识了解不够、宣传教育中只能照本宣科的人,僧尼不欢迎,寺庙不愿要,工作当然就很难搞好。为此,在藏族群众聚居区当地工作的同志和寺庙管理层都建议应该让在藏族群众聚居区工作的汉族干部特别是与寺庙有直接工作关系的领导干部学习藏文藏语,这样就与当地群众和宗教界拉近了感情上的距离,不仅开展工作方便,管理教育的效果也会随之大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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