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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分析研究

时间:2022-09-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样的背景下,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这不仅是发展中国农业的客观要求,更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也是党中央提出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原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新世纪新阶段为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一个重大决策。

四、 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22]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快速推进,农业发展既面临着工业化特别是城镇化的挑战,又面临着农业加速现代化的极好机遇。在这样的背景下,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23]

中国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体现

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词,一是“现代化”,二是“中国特色”。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24]而这样的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只能是适合中国农村实际、符合中国农民要求的现代化的农业和农村。这不仅是发展中国农业的客观要求,更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集中研究了这个重大问题。

对于我们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2009年1月23日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曾经深刻地指出:“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是顺应世界农业发展普遍规律、立足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统筹城乡发展、协调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25]

(1)顺应世界农业发展普遍规律、立足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这在人类文明史上,特别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已是被历史反复证明了的客观规律。国际经验表明,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是现代化建设成功的重要前提。一些国家较好地处理了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经济社会得到了迅速发展,较快地迈进了现代化国家行列。也有一些国家没有处理好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导致农村长期落后,致使整个国家经济停滞甚至倒退,现代化进程严重受阻。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以农立国的农业大国。把落后的农业国建设成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国,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建立时就提出的一个奋斗目标。但是,在工业化的过程中,怎么样提升农业的现代化水平而不是破坏农业的发展,又是中国共产党在工业化过程中要解决的一个难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快速推进,农业生产力也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获得大解放,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耕地等人均农业自然资源相对稀缺,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手段总体上还比较落后。当前,我国农业的生产条件正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一是耕地面积持续减少,二是淡水资源短缺,三是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四是农业科技发展滞后。一半以上耕地仍是靠天吃饭。每年因自然灾害损失的粮食就超过700亿斤。因此,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在正常情况下仍处于供求紧平衡状态,包括还有若干农产品尚需进口补充。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在日益增长,农业的压力越来越大。实践告诉我们,只有顺应世界农业发展普遍规律、立足我国国情,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才能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与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同步。

在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历史条件下,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意义非凡。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的,在当前形势下,保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对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具有更为重大的意义。保增长的基础支撑在农业,扩内需的最大潜力在农村,保民生的重点难点在农民。

(2)统筹城乡发展、协调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包括农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在改革发展中过程中出现了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滞后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瓶颈。因此,解决中国的农业现代化问题,不能单就农业讲农业、单就农村讲农村来解决,而必须联系城乡统筹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推进来解决。

具体地说,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给我国农业发展带来两大问题:一是耕地锐减的问题越来越严重。1996年,我国耕地总面积为19.51亿亩,到2006年底,已降为18.27亿亩,10年间净减少1.24亿亩。党中央和国务院为此发出了“守住18亿亩红线”的号召。而现实状况是我国工业化任务尚未完成、城镇化进程刚刚过半,尽管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但耕地继续减少的趋势仍难以扭转,每年仅建设用地就至少需要新增占用400万亩土地。二是农产品需求量越来越大。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大量农产品生产者逐步转变为农产品消费者,整个国家的人均农产品消费量也将显著增加;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加,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也处于持续较快增长阶段,我国城乡居民除口粮外,大多数农产品的人均消费量都明显增加。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我们必须统筹城乡发展、协调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度。这也是党中央提出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原因。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同国家发展有一个能否可持续发展一样,农村发展也有一个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这是因为,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农村不仅在地域范围上不断缩小,而且在耕地肥力、河流治理、环境保护、化肥农药过度使用等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农业生产难以长期持续发展的问题越来越让人揪心。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党中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新世纪新阶段为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一个重大决策。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一部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的重大举措。同时决定了发展现代农业,必须着眼于整个农村建设,把农村发展纳入整个现代化进程,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能够顺利推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大任务,是要保护好我国农村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我国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在人均耕地、淡水等自然资源数量方面,本来就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目前我国人均淡水总资源约为2 150立方米,是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左右,且水资源的时空分布极不均衡,北方地区总体上严重缺水。东南沿海等地区水资源条件虽然较好,但由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明显快于全国,水质保护不力,污水排放控制不严,也出现了水资源缺口,我国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南粮北运”格局已被“北粮南运”所替代。而且,继续依靠增加自然资源投入来增加农产品产出的余地已越来越小。不仅如此,一个时期以来,为了提高农产品的数量,我们大量使用了化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结果出现了另一类问题,即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这又反过来制约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据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约有2亿吨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投放在土壤中。目前,我国化肥年使用量达4 600多万吨,氮肥当季利用率只有30%左右,造成地表水富营养化和地下水污染。全国农药年使用量近130万吨,不同程度遭受农药污染的农田面积达到1.36亿亩。要打破日益严峻的资源约束,实现农业的持续稳定增长,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力度。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只有48%,科研成果转化率只有30%,分别比发达国家约低30个和40个百分点左右。这既表明了我们的差距,也蕴涵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对此,我们要有紧迫感和忧患意识,要在加大保护资源环境力度的基础上,走依靠农业科技进步不断提高耕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样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呢?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这是我国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现实出发点,同时也是我们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现实出发点。综合党中央关于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一系列论述,我国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总体思路是,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坚持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新世纪新阶段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任务的一个重大决策。在党的十六大部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任务时,党中央就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在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指出我国从总体上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发展阶段。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同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20字要求,即要建设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提出了要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国总体上经济发展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以人为本与构建和谐社会理念深入人心的新形势下,党中央作出的又一个重大决策,是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具体化。

2005年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2006年农业农村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06年2月14日至20日,中共中央举办为期一周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2月21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一系列部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的重大举措;是把农村发展纳入整个现代化进程,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是扩大国内需求,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是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2)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明确要求。[26]而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就必须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

应当看到,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步下降,农业所直接提供的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日益缩小,这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但这丝毫也改变不了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基础的地位。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农村人口至今仍占多数。这个基本国情决定了“三农”问题始终关系着整个国家发展稳定的全局。如果因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下降而忽视农业,那就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会使我国的发展进程遭受重大挫折、付出沉重代价。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都曾因一度忽视农业而导致农业衰退、农村凋敝,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此,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牢固树立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思想,坚持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道路。

党中央提出,在当前条件下,尤其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大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继续提高单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较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的补贴,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加快落实国家扶持油料、生猪、奶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二是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时机,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力推进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要做到应保尽保,并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对农村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帮助他们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三是要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开拓农村市场。积极谋划促进农民增收的新思路,最大限度拓展农村内部增收空间。加快完善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大力推进家用电器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发展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各类农业机械,加强农机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行为,严禁假冒伪劣商品流向农村市场。

(3)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27]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所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不可或缺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长期滞后,根本原因在于由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派生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尚未打破,以及由此导致的农村生产要素持续流失、对农业的资金技术支持明显不足的局面尚未改变。因此,加快建立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业的方针,是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当务之急。

这是因为,任何国家的农业现代化,都不可能仅仅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如全面取消农业税收,对农民实行各项直接生产性补贴,中央财政建立对财政困难县乡和产粮大县的奖励补偿机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建立健全和落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政策和制度等。这些都标志着具有我国特点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正在形成。只要坚持这个方向,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目标前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就一定能够日趋完善。

(4)着力增强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综合生产能力

要推动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下大力气提高我国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这是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基本标志。

现在,我国不少农产品的生产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从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看,仍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如我国谷物、肉类、禽蛋、水果的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但2005年我国每千公顷耕地的化肥施用量高达366.5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5倍,分别是日本、美国、法国的1.6倍、3.6倍和6倍,不仅生产成本高,而且还污染了环境。因此,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必须着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党的十七大报告针对我国农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对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在注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良好的基础设施是提高农业竞争力和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基础。当前,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仍很突出。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引导农民和社会力量多渠道投资的机制,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续建配套建设,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建设高产稳产的标准农田,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加大乡村道路建设力度,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推广可再生清洁能源和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等,切实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但农业农村的发展,仅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近年来大豆等行业受到进口产品严重冲击、猪肉等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肉禽果菜和水产品等出口遭遇技术壁垒限制等现象说明,随着农业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提高,没有健全的农村市场体系和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的效益和国际竞争力将很难提高。对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在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健全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农产品进出口的调控,维护国内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的基本稳定。要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加大对农户的经济和技术服务,帮助农户增强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效益稳步提高。

二是在注重农产品产量增长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以往,我国农业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供给不足,现在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总量已基本平衡、丰年还略有节余,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的需求,已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营养、吃得健康转变,这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同提高农业效益和保护消费者健康的关系日益紧密。国内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也表明,质量安全已经成为农业和食品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要“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必须严格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知名品牌,严格执行转基因食品、液态奶等标识制度,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保证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是在注重提高农业农村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比较效益低是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而农业中种粮的效益尤其低下,这是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极大制约。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支农惠农举措,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促进粮食生产回升发挥了明显作用,但2006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仍比1998年减少了1.25亿亩。现代农业是高效农业,不提高农业的效益,农业就没有出路。因此,必须继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促进农业的多元化经营、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提高农业的作业化水平和整体经济效益。在优化农业结构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不断健全完善的支持和保护粮食生产的政策体系,千方百计提高粮食生产的综合经济效益,以调动农民种粮和主产区各级政府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四是在注重增加对农业设施装备投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对新型农民的培养。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在加强农业设施装备的同时,着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素质。2005年,全国5.04亿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4.10%,其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6.87%。近年来,农业兼业化和农民老龄化的趋势已现端倪,不抓紧培养高素质的新一代农民,我国农业就将面临后继乏人的危险。因此,必须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造就现代化的农业经营主体。要大力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积极发展种养殖业的专业农户,培育从事农产品流通的经纪人及其组织。要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加大对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农林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并鼓励他们毕业后到农村去,为发展现代农业建功立业。

五是在注重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形式。家庭经营是最适合农业特点的生产经营形式;家庭经营也是保护农民基本权益的有效形式。综观世界各国,凡农业已现代化的国家,无不实行家庭经营。因此,农业家庭经营与农业现代化并不矛盾,关键在于工业化要向家庭经营注入现代生产要素,城镇化要为扩大家庭经营规模转移农村人口,市场化要为家庭经营提供完善的社会化经济技术服务。因此,宪法规定的“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个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农村人口转移,一些地方逐渐提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对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还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农户发展生产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改革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开辟中国特色农业发展道路的强大动力。近年来,虽然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二元经济结构和发展阶段的影响,城乡发展差距依然明显。1985年到2006年,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从1.86∶1扩大到了3.28∶1。因此,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的覆盖,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扩大农民就业空间,促进农民增收减负,为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1)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快速向城市集聚,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又主要集中在城市,由此造成农民经济负担沉重、生产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明显滞后。要扭转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必须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的重点,这就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的关键是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将更多精力转向加强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要改革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服务能力,精简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在减轻农民负担前提下为农村发展经济、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

二是加快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进程,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要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着力解决农民最急迫希望解决的生产生活问题,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树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观念,巩固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成果,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扶贫标准和扶贫开发水平,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进程;普遍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救助制度,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三是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近年来,通过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邮政储蓄机构改革、拓展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发展农村小额贷款、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准入条件、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等措施,农村的金融服务有所加强。但长期形成的农村资金外流、金融支持明显不足的局面仍未根本改观,甚至有所加剧。2006年末,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为1.32万亿元,仅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86%,不及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一半。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农村金融服务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一大瓶颈。为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继续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要强化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社会责任,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规范引导民间金融,强化农业政策性银行功能,加快完善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要在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运行效率、经营效益和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明显改善对农村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四是改革集体林权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耕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的农村经营体制的又一重大变革,对调动林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林区生产力具有巨大促进作用。各地试点工作的实践证明,按照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要求,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确立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同时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将有力地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变,更好地实现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2)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多渠道扩大农民就业

农民增收难的症结在于就业不充分。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近十余年来,农民非农就业人数快速增加。1996年到2006年,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23.4%提高到了38.2%。2006年,农民新增的332元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60.3%,劳务收入已成为当前农民增收的支柱。要继续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和增收潜力。要努力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按照国内外市场的多样化需求,提高农业的集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发展特色农业、生物质产业、旅游农业,推进“一村一品”的发展,不断拓展农业内部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

二是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继续支持耗能少、污染低、效益高、就业容量大的乡镇企业发展。以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为引导,合理调整城乡和区域间的经济布局。要结合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等发展战略,按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积极推进中西部地区发展县域经济和提高城镇化水平,促使资金、人才和项目合理向内地中小城市转移,为形成合理的经济布局和农村人口就地就近转移创造条件。

三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外出就业提供服务。2006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已达13 212万人,人均月工资收入946元。外出务工已成为农民转移就业、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大中城市要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政策,完善对农民工的就业和社会服务。要提高对农民外出务工经商的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加强保障农民工在劳动合同、工资保障、职业安全、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家庭提供子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基本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3)并行不悖地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人口总量大且农村人口比重高是我国的一大国情,改变这样的国情将是一个艰苦而又漫长的历史进程。从农村角度看,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这也是逐步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条件。数量巨大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既是我国未来几十年在扩大内需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不竭动力,但也将使城镇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承受扩大就业、增加住房和健全社会保障体制等方面的巨大压力。因此,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并行不悖地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继续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多层次提高我国城镇化水平,增强城镇对农村人口的吸纳能力,并为陆续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逐步转变为市民创造条件。同时还须清醒看到,我国人口比美国多10亿,是日本的10倍多,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我们不可能像美、日等国那样实现人口基本城镇化。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国仍将有几亿人口生活在农村,这将是难以回避的事实。因此,在积极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繁荣。要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略的指引下,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发展现代农业创造适宜条件。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将是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的发展方向。

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从中国农村的实际和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深化农村经济体制和各个方面体制的改革,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推进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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