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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有效的利益整合是构筑和谐党群关系的重要基石

时间:2022-09-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执政党如何在社会转型期间着力整合协调好各阶层人民群众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对和谐党群关系的建构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如果群众利益得不到满足,甚至受到侵害,群众就可能重新确认自己的利益代表者,执政党就可能失去群众基础。因此,处理党群问题首先必须要求执政党从调整党群利益关系、从协调各阶层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利益矛盾入手,进行有效的利益整合,从而实现党群关系的和谐。

浅论有效的利益整合是构筑和谐党群关系的重要基石

朱亚军[1]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利益格局分化不断加快。因而合理有效的利益整合在和谐党群关系建构中的效用、地位随之彰显。执政党如何在社会转型期间着力整合协调好各阶层人民群众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对和谐党群关系的建构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作为无产阶级执政党的党群关系是指:政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和谐的党群关系意味着:党群关系是一个处于和睦、协调、运行状态良好的党群关系,是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党的领导,把党作为自己利益的代言人和保障自身利益的可靠力量,自觉地投身于党领导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之中。另一方面,执政党时刻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通过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以及加强不同群体的利益整合,不断协调好、维护好各阶层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

当前,我国的党群关系从整体上来说是好的、是和谐的。但也不可否认,我们必须看到一些影响、制约党群关系和谐的不确定因素是存在的。特别是利益主体多元化诉求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当今影响到党群关系和谐的深层次重大问题。

一、当前利益主体多元化对党群关系和谐带来新的挑战

我国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民营企业的创业人员、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一些新的社会阶层,这些阶层都有着不同的群体利益诉求。因此,党有效地整合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和体现着党的执政能力。从理论上讲,社会各阶层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一致的。但在现实中,不同的阶层甚至同一阶层的具体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冲突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这一冲突越来越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长期是以平均分配的形式实现,个人利益以服从集体利益为前提。而当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利益主体出现了多元化和复杂化趋势,人民内部的物质利益矛盾在各种社会矛盾中显得更为突出。党群关系出现的种种矛盾,归结起来,最主要是因为利益的分配和需求不均衡以及利益关系的多元化所引起的。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对党群关系和谐带来新的挑战。

现阶段,影响党群关系和谐的各阶层人民群众之间的利益矛盾主要体现在:第一,利益主体多元化给群众对党的认同感带来冲击。在利益多元化的情况下,党能否有效整合多方利益,人民群众能否真正把党看成是代表和维护其根本利益的“自己的党”,成为促进或阻碍党群关系发展的一个大问题。第二,利益差距的扩大使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受到影响。利益差距的扩大使党为全体人民谋利益的宗旨面临群众的质疑和挑战,利益受损群体产生“谁是我们利益的真正代表者”的疑问。如果群众利益得不到满足,甚至受到侵害,群众就可能重新确认自己的利益代表者,执政党就可能失去群众基础。因而党不仅要协调好传统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利益,还要协调好新生社会阶层之间利益矛盾。

当今,更由于改革已经发展到纵深阶段,任何一项政策的变化,都不可能达到改革开放前各个群体都同时受益或受益差别不大的状态。通常国家的一项改革,可能使得某个社会群体获得利益,而造成另一个群体失去利益。这样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就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特别是当一些贫困弱势群体的利益长期得不到党和政府关注时,他们就会对党和政府产生不满情绪,从而引起党群关系恶化。因此,和谐党群关系的建构在当下的市场经济时代中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政党如何对各阶层人民群众利益进行合理有效、及时的整合。

二、有效的利益整合是和谐党群关系构筑的重要基石

马克思曾经指出:“人民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是人类利益关系的形成史和变迁史。由于我国社会利益格局不断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使得不同的利益群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目前我国利益表达途径的不完善、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已经导致一些利益群体的愿望和要求不能正常实现。因此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以利益整合赢得民心,正确化解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显得尤为重要。

正确有效的利益整合和协调,是党员与群众形成合作、和谐、密切关系的核心问题。所谓利益整合,就是调整或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中不同因素的矛盾和冲突,使各个部分组合起来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利益整合包括两个方面,即利益创造与利益协调。用形象比喻,利益创造就是“生产蛋糕”,利益协调是“切好蛋糕”。前者更带有基础性和前提性。要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积极扩大社会财富,把蛋糕做大做好,用增量调整的方法,化解群众日益增长的利益需求与供给矛盾,才能从根本上筑牢利益协调的坚实基础。

但是,执政党也必须在此基础上特别要重视由改革所引起的人们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导致的各个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失衡。即主要是解决好利益协调“切好蛋糕”这一块的不均衡。群众对执政党的选择是动态的,其依据的标准只有一条,即是否能够代表自己的利益。群众利益的代表问题,不仅具有鲜明的无产阶级政党的党性原则,而且也具有不可忽略的、科学的理性和与之相适应的运作机制,这就是利益整合机制。否则的话,群众利益的代表仅仅是一句空话。因此,处理党群问题首先必须要求执政党从调整党群利益关系、从协调各阶层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利益矛盾入手,进行有效的利益整合,从而实现党群关系的和谐。

(一)有效利益整合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社会公平原则

1.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具体体现,坚持以人为本,是妥善处理社会利益问题的根本保证

以人为本就是以全体人民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群众。对于党和政府来说,“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3],这样才能凝聚人心,获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2.利益整合要坚持统筹兼顾原则

改革开放时期,改革的每一个措施都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江泽民指出:“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4]。群众的利益通常包括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三大部分。其中,经济利益是基础,政治利益是保障,文化利益则是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体现。统筹兼顾:就是在社会利益协调中,将群众内部的各种利益关系,包括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以及不同阶层、群体之间利益关系统筹起来并加以全面的安排和协调,要对利益受损群体和弱势贫困群体给予合理的利益补偿。

3.利益整合要求遵循社会公平原则

哲学的视野看,公平是一个关系范畴,这种关系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劳动者在社会生产劳动中,自身投入的成本和收益是否对称,具体来说就是自身的条件、努力和合理期待(需求和愿望)与之所得之间的关系是否均衡,即贡献和满足之间的相称。另一方面是与他人的关系。在这一关系中,关系双方的条件差距之比与所得差距之比应是同一比例。如在收入分配中,是否与同等条件、同等努力的人有相同的收入。胡锦涛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解决,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5]。社会公平具有巨大的凝聚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社会公平是历史的、具体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同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现阶段社会公平包含权利、机会、规则、分配等方面的公平:(1)权利公平,指全体公民不分性别、年龄、出身、地位等方面的差别,在政治、经济等方面享有平等的、相同的权利;(2)机会公平,指社会成员拥有平等的生活机会、发展机会;(3)规则公平,是为了使社会群体之间利益矛盾规范化,出现了矛盾及时化解,不至于使利益摩擦影响到社会整合,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规则,对各个群体具有同等的约束力;(4)结果公平,主要是指分配结果的公平。

(二)有效的利益整合的目标是形成相对均衡的利益格局

“所谓利益格局:是指不同社会成员和群体之间在利益分配和占有过程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化的关系形态,表现为一系列有关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和利益关系的制度化规则。特定的社会利益格局是在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但同时又是社会成员之间以追求利益为目的的相互作用,以及国家政权对这种互相作用进行控制和调整的结果”[6]。对我国当前的利益格局须从两方面来认识:一方面,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平均主义利益格局相比,这种利益格局显然有其历史进步性。另一方面,它还是处于调整中的利益格局,远非以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的合理的利益格局,仍具有很大的不合理性。主要表现为贫富差距悬殊和利益关系失衡。必须对其进行及时调整,这种调整从宏观层面看,要坚持“普惠”原则;从微观层面看,要坚持“务实”原则,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党对利益群体进行利益整合的终极目标就是:在各利益群体彼此尊重各自利益观的基础上,让各个利益群体有可能以自己的谋利方式获得自己的合理利益。利益整合后的利益格局基本要求是:一是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形成合理的利益阶层结构。有效的利益整合策略应有利于缩小低收入者的比重,逐步扩大社会中等收入者的规模,形成一种“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社会阶层结构。二是控制利益冲突,形成和谐的利益关系结构。从总体上讲,我国当前利益冲突表现为非对抗性、间接性等特点,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转化为对抗性冲突、影响整个社会秩序稳定的危险。因此,利益整合必须以有效控制利益冲突为目的,在此基础上寻求建立和谐的利益关系结构,实现在相对利益均衡状态中的全民利益共享。三是控制贫富悬殊,形成公平的利益分配结构。利益差别过分悬殊是导致利益冲突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政党须通过利益整合把利益差别控制在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为大多数群众所认可的范围以内。只有这样,才能筑牢和谐党群关系的重要基石。

三、利益整合机制是协调不同群体之间利益矛盾的根本途径

当前,合理有效的利益整合必须加大利益整合力度,加强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相互协调,必须建立合理有效的利益整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得以实现。因此,执政党必须加大利益整合力度,在关系和谐党群关系建构的主要方面构建相关的、合理有效的利益整合机制。

(一)建立健全通畅的利益表达机制

通畅的利益表达机制是实现利益均衡的基础。利益表达是群众在政治上追求民主权利的一种表现形式,是群众个人或一定的利益集团向政府提出自己愿望和要求的正当行为,也是党和政府制定政策、作出决策的基础和前提。利益表达渠道多样并畅通,可以使各利益主体与党和政府之间互相沟通、相互了解,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建立畅通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一方面可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通,有利于各利益主体与党和政府之间互相沟通、相互了解,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另一方面可以避免一些冲突发生。一些群体性事件必然有舆论先兆,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可以帮助决策者及时准确掌握民生、民意,通过采取预警防范措施,降低冲突发生概率和强度。

从党和政府工作的角度看,健全利益表达机制,确保利益诉求得到积极回应和及时处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完善现有的组织与制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渠道作用,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干部定期下访、定期接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注重分析网络舆情;二是建立对群众利益诉求的正面回应机制。如建立和规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听证制度,扩大群众参与度;三是要建立对群众利益诉求的及时处理机制。为了防止有关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问题久拖不决,导致矛盾不断激化。可考虑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服务制”和相应责任追究制度。四是重视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在现代社会,新闻媒体作为反映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的公共渠道,具有其他渠道无法比拟优势。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力强,其报道的重大典型事件,不仅能够催生社会舆论,而且可以让政府及时获悉情况,从而加速问题解决。

(二)不断完善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要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对整个社会转型期来说,收入分配问题的焦点,已经从需要集中解决效率问题转变为需要集中解决公正问题。加强收入分配中的宏观调控,协调好不同个人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问题,努力形成既注重效率,又兼顾公平;既能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又能有效防止社会成员的收入过于悬殊。使各阶层人民群众利益的绝对量增加和相对量合理。

对切好蛋糕即利益相对量的合理满足,则主要通过调整利益关系、解决利益矛盾而实现。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关键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障标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的收入分配制度,避免权力寻租,减少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应依据不同区域经济状况和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确定党员干部的收入所得,避免党员干部收入所得明显高于同地区其他人员,减少社会矛盾激化的可能。三是以民生类的改革和发展为重点,着力解决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不协调问题。要按照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加强关乎民生类的改革与创新,加快建立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尤其要加强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等方面的公共产品建设。

(三)加快建立完善的利益补偿机制

完善的利益补偿机制是体现社会公平,保证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改革当中,由于体制机制的不健全,政策的不配套等等,致使一些人承受改革的代价太大;而另一些人享受太多改革成果。基于公平的利益补偿和保障机制,对承担社会代价过多的一方给予公平补偿,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完善的利益补偿机制,包括财政倾斜或转移支付制度、税收调节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的建立与完善。

一是完善财政倾斜制度(转移支付制度)。在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前提下,国家财政应及时调整支出结构,实施财政倾斜政策,对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弱势行业、弱势群体或阶层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巨大代价进行必要的补偿,帮助他们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目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财政倾斜制度:其一,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扶持。其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其三,加快垄断行业改革,调整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对垄断行业要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其四,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投入,以确保形成对弱势群体利益补偿的有效机制。

二是完善税收调节制度。我国现行的收入调节制度存在明显的缺陷,未对中低收入者起到实际的保护作用。以所得税为例,我国的所得税制度的征税起点设置过低,非但不能对广大中低收入者起保护作用,反而使他们成为这一税种的主要课税对象。要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通过“提低”、“扩中”、“调高”、“打非”等方法,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群众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形成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收入分配结构。着力解决享受改革成果与承受改革代价不协调的问题。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保障框架体系已初步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制度正逐步完善。但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主要问题是: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广大农村地区严重滞后。尤其是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乡残疾人等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比较突出。为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7],并就重点推进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作出了具体部署,明确指出社会保障投入要重点向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倾斜。

总之,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市场经济时代,应对利益主体多元化给党群关系的和谐带来的新挑战,执政党要谋求党群关系和谐就一刻也离不开其对有效利益整合机制的建构。合理有效的利益整合对和谐党群关系建设起着非常巨大的作用,是构筑和谐党群关系的重要基石。

【注释】

[1]朱亚军,2002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为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l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2。

[3]江泽民:《论“三个代表”》,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161。

[4]江泽民:《在纪念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22。

[5]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5年6月27日。

[6]杨清涛等:《和谐之道: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利益矛盾解析》,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50。

[7]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上的报告》,2007年10月24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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