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不同养老保障制度对储蓄的影响

不同养老保障制度对储蓄的影响

时间:2022-09-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后由巴罗等人对费尔德斯坦的理论进行了一个扩展,将利他主义引入到模型中,并发现养老保障制度对私人储蓄的影响其实相当复杂。巴罗只考虑了存在父母对子女单方面利他动机的经济,认为在所有的父母都希望留给下一代人遗产并且代代如此的情况下,养老保障制度不对当期消费、总需求及储蓄发生任何影响。莱因特则认为当父母的这种遗产动机无法实现时,养老保障制度对储蓄可能会产生负面效应。

一、不同养老保障制度对储蓄的影响

(一)现收现付养老保险计划

从养老保障制度开始建立至今,大部分国家推行的是现收现付制模式,与此相应,理论上关于现收现付养老保障制度对消费者储蓄行为的影响的讨论也由来已久,各种观点层出不穷。

弗里德曼是较早关注养老保障对人们储蓄行为影响的经济学家之一,他的分析是围绕着养老保障的根本目的展开,即避免人们因为退休而丧失劳动收入或长寿导致资源耗尽而陷入贫困的境地,认为养老保障制度使政府成为个人解决退休生活的主要保障,会显著地减少人们在就业时期对私人储蓄的需求。

1974年,美国前“经济顾问议会”主席、著名经济学家费尔德斯坦开创性地将生命周期理论引入到养老保障分析中来,从养老保障制度影响个人对退休行为的选择来研究对储蓄的影响,其结论是不确定的。他赞成弗里德曼等人的观点,并将其内容称为是养老保障的资产替代效应。除此之外他指出养老保障还具有退休效应,即现行的养老保险给付机制可能诱使人们提前退休,它意味着工作期的缩短和退休期的延长,就需要人们在就业期间保持较高的储蓄率,以满足退休后的经济保障需要。因此养老保障制度到底是增加还是减少私人储蓄,取决于以上这两种效应的权衡。如果资产效应大于退休效应,个人储蓄就要减少;反之,则增加。费尔德斯坦还利用它的这个理论估计到,在1929~1971年(不包括1941~1946年),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大约减少了50%的个人储蓄。

费尔德斯坦的理论得到了许多学者的响应并付诸于实践检验,他们发现在美国等高收入水平的国家里,养老保障制度的资产替代效应要远远高于其退休效应,明显地抑制了这些国家的储蓄水平,造成投资与物质资本形成缓慢进而延缓了经济增长的速度。

以上这些观点的前提条件是人们进行储蓄的惟一动机是保障其退休生活。随后由巴罗等人对费尔德斯坦的理论进行了一个扩展,将利他主义引入到模型中,并发现养老保障制度对私人储蓄的影响其实相当复杂。现实经济中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着相互利他性:父母希望子女们的未来生活过得较好,因而他们进行储蓄的另一个目的是希望给子女留下些遗产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子女则会在父母年老体弱时赡养并照顾他们。巴罗只考虑了存在父母对子女单方面利他动机的经济,认为在所有的父母都希望留给下一代人遗产并且代代如此的情况下,养老保障制度不对当期消费、总需求及储蓄发生任何影响。其原因是利他动机使得父母选择在年老时将获得的养老金储蓄起来当做遗产留给下一代,子女可以用这些遗产来抵消他们因为缴纳养老保障税(费)而导致收入水平的下降。这样子女们的预算约束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如此延续下去,各代人的预算约束都不会受到养老保障的影响,自然而然地他们的消费行为和储蓄意愿也就不会发生改变,此时养老保障制度对私人储蓄总量和社会财富积累的作用是中性的。

莱因特则认为当父母的这种遗产动机无法实现时,养老保障制度对储蓄可能会产生负面效应。在生活中有些家庭会因为连续遭受“坏运气”而总是得到较低水平的劳动收入,现实的不幸迫使父母们丧失遗产动机或者根本没有能力给子女留下任何遗产,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会选择尽力地多储蓄来防备生活中的各种不测。而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会减轻他们对未来生活的这些忧虑,使得家庭在就业期间更加关注当前的消费而选择减少储蓄。进一步地,莱因特、林德伯克和威布尔继续在巴罗的模型中加入了子女对父母存在利他主义的情况,证明了如果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赠与要大于父母给予子女的遗产时(即存在负遗产时),养老保障制度反而更有利于私人储蓄和物质资本积累。因为在这种经济中,子女掌握着对父母赡养与赠与多寡的权力,父母可能会为了得到更多的赡养费而选择在就业时期减少储蓄,这样子女对父母的利他动机反而在无形中降低了储蓄水平。

笔者认为,在现收现付制中,我们可以考虑两个储蓄意愿,一是养老金领取者的储蓄意愿,记为S1;二是就业者的储蓄意愿,记为S2。如果S1=S2,不考虑其他因素,那么现收现付制对储蓄没有影响。但在通常情况下,养老金领取者的储蓄意愿低于就业者的储蓄意愿,即S1<S2,因为在现收现付制下,就业者所缴纳的社会保险税(费)就是退休者所领取的养老金,这就说明现收现付模式对储蓄的贡献小于0。

由于现收现付制养老计划本身没有什么储蓄积累,不利于提高一国的储蓄水平,所以,许多实行现收现付制的国家纷纷建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增加个人缴费比例,使个人缴费多寡与养老金收入直接挂钩,希望利用个人退休账户的强制储蓄功能,提高本国的储蓄率。例如,智利1981年在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时国民储蓄率仅为10%,1996年国民储蓄率已高达29%。20世纪8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的工会组织要求雇主为职工建立个人退休账户,作为工资福利计划的一部分。澳大利亚政府一方面迫于工会的压力,另一方面希望个人退休账户能够成为提高储蓄率的手段,所以同意进行养老保险的私营化改革,在加强控制社会统筹基本养老金的给付对象和给付标准的同时,着力发展个人账户储存基金模式,并从1988年起将这一本属自愿参加储蓄的个人账户公积金改为全面的、强制性的个人账户制。由于实施了这项改革,澳大利亚的私人储蓄率已从1991年的12%提高到1995年的15%。

尽管理论上还不能肯定现收现付制会降低社会总储蓄率,但不可能通过现收现付制提高社会储蓄率,则是可以断定的。

(二)基金制

首先来看戴维斯的研究结论。

戴维斯利用生命周期理论研究过养老基金对于个人生命期储蓄的影响。他认为,由于以下几个原因,养老保险制度并不会使个人储蓄减少。(1)由于养老承诺的非流动性和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通货膨胀压力下,个人储蓄不会随着养老金收益的增加而一对一地减少;(2)流动性约束的存在使个人自由借债的能力受限,那么,个人在年轻时就应该为年老的消费积累资金,这样,个人储蓄既不会因为借债也不会因为强制储蓄而减少;(3)为了追求闲暇,职工可能希望提前退休,这也会使他增加工作期的储蓄;(4)如果从当前消费转向未来消费的税收方面有优惠政策,也会为提高个人的总储蓄而提供激励。

然而,戴维斯在分析了12个OECD国家、智利和新加坡的养老基金后,并没有发现养老基金对个人储蓄的规律性影响,因此,他认为,基金制养老金计划对个人储蓄的影响要依各个国家经济的具体情况而定。

与现收现付制不同,基金制是雇员把工作期间的一部分收入交给基金,雇员退休以后基金再向他(她)兑现当初的养老金承诺。基金制的养老金支付取决于职工的缴费额及基金的投资收益。虽然基金制并不能增加个人的可支配收入,但是基金制的强制性缴费会对个人储蓄模式产生影响。首先,养老基金的积累是完全无流动性的,不可能用于退休之外的其他目的。特别是不能用来在收入出现重大变动时维持消费,或满足特殊的需要,或为住宅和其他耐用消费品的消费提供资金,甚至不能用于为这方面的贷款提供抵押。由于这方面的原因,1元的养老金缴费只能替代不到1元的个人自愿储蓄。其次,未来的经济因素是不确定的,尤其是在通货膨胀的压力之下,养老金面临着贬值的危险,因而养老金缴费不会等额地减少个人自愿储蓄。再次,在一个经济不断增长的社会里,人们可能希望提早退休(事实上在经合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提早退休的倾向增强),这会提高他们工作期间的储蓄倾向。最后,税收方面的优惠也会为提高个人总储蓄提供激励。莫迪利亚尼等人的实证研究证实,在美国1美元的强制性养老金缴费将会替代60~90美分的自愿储蓄,也就是说个人总储蓄将增加10~40美分。这表明,基金制养老金计划总的来说可以增加个人储蓄。

在实行基金制时,会出现下列情况:(1)养老金承诺存在非流动性和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通货膨胀的压力下,个人储蓄不会随着养老金受益的增加而一对一地减少。(2)流动性约束的存在限制了个人自由借债的能力,意味着个人在其一生中需要较高借入的那些时间内,并不能够按照其整个生命周期的消费计划进行消费。这样,强制储蓄(如养老金的缴费)既不会因为借债也不会因为减少个人自愿储蓄而减少。(3)在一个增长的经济中,工人可能希望提前退休,这也会使他增加工作期的储蓄。(4)如果从当前消费转向未来消费的替代效应超过了可以减少储蓄的收入效应,那么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也会提高个人的总储蓄。

不能依赖于经济学推理来归纳一个国家养老保险体系将会对国民储蓄有特殊的影响。如果养老保险体系提供的缴费回报率低,鼓励人们提前退休或强制人们更多地缴费,那么储蓄就会增加。如果养老保险体系给人们更高的缴费回报,鼓励推迟退休,减少老年生活的风险,或者用现收现付制代替基金制度,那么储蓄就会减少。

相对于现收现付制,基金制对国民储蓄有着更为有利的影响,至少是在计划的初始阶段。研究表明,在这种养老金计划下积累的资产,不会被家庭所拥有的那部分资产完全抵消,但是在考虑基金制的养老保险制度对经济整体的纯影响的问题上,统计上的数据并没有提供一个清晰的框架。

在这方面做出比较肯定的推论(甚至不能称之为结论)只有一个:由于现收现付制的社会保障计划对个人在退休期间的养老金收益作出了新的承诺,因而减少了个人储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