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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的理性与统一性,自然法与理性

时间:2022-09-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斯多葛学派通过理性建构了人与自然的统一性理论。首先,斯多葛学派强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芝诺主张人的最高目的是按照自然生活,即按照自己的本性和普遍的本性生活,决不做自然法即贯穿在一切事物之中的正确理性所禁止的事情。克吕西波认为,哲人顺从宇宙的命运、理性和自然法。奥勒留认为,人最大的幸福就是遵从理性,合乎自然。

二、自然法与理性

在斯多葛学派的哲学体系中,尽管伦理学是目的和主要内容,但自然哲学是基础,伦理原理和政治哲学都是从其自然哲学的基本规定中推导出来的。斯多葛学派所理解的宇宙是由普纽玛所组成的,是普纽玛的演化;由普纽玛所组成的世界遵循严格的逻各斯,是没有任何偶然性的必然世界,逻各斯是普遍的,具有必然性,也是理性。因此,整个世界受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理性的支配,这是斯多葛学派的包括政治哲学在内的全部学说的基本点和出发点。

不过,斯多葛学派的自然必然性的观点带有混同的特点,常常把神意、命运、逻各斯、理性、必然性、自然法纠集在一起。一方面,他们继承了古希腊早期自然哲学家重视探寻宇宙万物的本原与演化的哲学传统,把必然性理解为物质自身的逻各斯或客观秩序;另一方面,也受古希腊宗教神话、柏拉图哲学以及东方思想的深刻影响,把必然性理解为神秘的神意、不可抗拒的命运和理性规定性。不仅把上述两种情况不加区分,视为同一个东西的不同称呼,而且也不明确区分精神性事物与物质性东西的界限。这种思维模式反映了该派在解释宇宙的最高存在、起根本规定作用的机制时把两者统一起来的思想意向,但却混同了两者的区别或没有明确区分本原的性质与功能之间的差异。

斯多葛学派强调自然法或自然命运的本然性、对万物的控制和不可抗拒。与许多自然哲学家一样,他们把因果联系在一般意义上所具有的必然性特征当做客观具体事物之间的必然性的逻辑根据,从而认定世界是必然的,没有偶然性,没有分清因果关系与必然偶然关系之间的差别。芝诺认为,存在着一种控制宇宙万物的法律,宇宙万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根据它而发生的,这个逻各斯就是自然法,自然法就是神的启示和理性,是自然必然性,它们在宇宙中起着主宰和统治的作用,一切按照自然命运的安排发生。因此,自然法是神圣的,具有命令人们正确行动并禁止人们错误行动的力量。命运就是因果关系和逻各斯,据此一切都是必然发生的,因为,一切事物都存在着原因,从而一定产生某种结果。塞涅卡也认为,神、命运、自然理性是一切原因的原因,一切事件都服从于命运的永恒轮回;命运的法则按照不可逆转的道路前行。自然法实质上就是神圣的、必然的命运法则。

斯多葛学派不仅把自然法理解为自然命运,也把自然法或自然中存在的逻各斯理解为理性,从而架构了人与命运之间的本质联系,把人遵守理性法则与按照自然法生活或服从命运的安排统一起来。因此理性成了斯多葛学派的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的直接的理论前提,这也使得斯多葛学派的学说多多少少地带有了理性主义的色彩。不过,对普纽玛理解上的神秘主义,也使得成了斯多葛学派的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夹杂着非理性的因素。

斯多葛学派通过理性建构了人与自然的统一性理论。这种理论,一方面,通过理性这一纽带,把人理解为自然的一部分;另一方面,通过理性这一机制,强调人与自然都遵循统一的规则,强调人应该像自然那样,按照理性去生活。首先,斯多葛学派强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奥勒留从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的思想,即个体受整体规定的原则出发,论证了人是整体自然界的一部分的观点。他认为:“你必须总是把这记在心里:什么是宇宙的本性?什么是我的本性?两者怎么联系?我的本性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宇宙的一部分?”[72]这里的宇宙与个体的联系,包括自然界、社会与国家等多层级,而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是全部思考的重心,也是理解人与其他事物关系的基础。正如他所讲的,在人们与别的事物之间有三种联系:人们与环绕他们的物体的联系;人们与产生所有事物的神圣原因的联系:人们与其他生活在一起的人的联系。第一种联系指的是人与宇宙万物之间的,第二种指的是人与贯穿宇宙的理性之间的,第三种指人与人之间的。由此可见,所有的事物都是相互联结的,这一纽带是神圣的。事物都是合作的,它们结合起来形成同一宇宙秩序。宇宙有一个遍及所有事物的神,有一个实体,一种法,一个对所有理智的动物都是共同的理性,这就是同一个理性,同一个宇宙,这是共同的唯一的,大家必须维护。塞涅卡也认为,人们的相互关系只是宇宙关系的一部分。其次,由于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服从于自然,而自然的本性是逻各斯,也叫自然法或自然理性,因此,自然理性统摄一切。人具有理性,那么人就要遵照理性去生活,也就是要按自然规则去生活。斯多葛学派的哲学家们把理性看做是人的生活的根本原则。芝诺主张人的最高目的是按照自然生活,即按照自己的本性和普遍的本性生活,决不做自然法即贯穿在一切事物之中的正确理性所禁止的事情。塞涅卡认为,人所能做的只是勇敢、坚定地接受命运的安排。人类的一切制度,包括国家和法律,都服从于自然法。克吕西波认为,哲人顺从宇宙的命运、理性和自然法。奥勒留认为,人最大的幸福就是遵从理性,合乎自然。

斯多葛学派在理解人类幸福生活的内涵时,也贯彻了理性原则,把理性看做是人的生活的本质,把欲望与人的本性相对立,认为“欲望是灵魂的波动,违背健全的思想并且有违于自然的”[73]。他们抬高理性和知识的地位,贬低欲望的价值,提出了禁欲主义的观点。芝诺认为,人们按照理性和自然法生活,就叫道德。因此,人只有以理性抑制欲念,达到清心寡欲,才能过道德的生活。美德包括适度、勇敢、正义和智慧,而过度、畏缩、不公正和无知都是恶德。奥勒留说:“行事若能遵从理性,一心一意,坚定不渝,不急不躁,不随便分心在别的事情上,保持内心的纯净正直,即使你随时可能放弃生命——如果能做到这些,不奢求什么,也无所畏惧,如果你现在的行为合乎自然,你从小到大所说的话没有任何虚假,那么,你就能过得幸福。谁也不能阻止你获得这样的幸福。”[74]追求不可能的事情便是疯狂,但恶人做事不可能不疯狂。”[75]因此,恶与理性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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