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行政法治建设的历史背景分析

行政法治建设的历史背景分析

时间:2022-09-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广大的农民得到了实惠,为中国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作出了巨大的历史性的贡献,也为促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抗御风险的资本。这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政府行政改革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一、行政法治建设的历史背景

当把现代化经济建设以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国家的工作中心以后,党和政府采取各项积极的经济政策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这种业已发展的新的生产力必然要求有新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必然与既有的生产关系产生矛盾和不适,势必要求进行生产关系的适当调整,由此必然引起所有制关系、所有制结构和经济基础的变革,进而推动上层建筑的改革。在上层建筑领域,对中国经济改革涌动着的春潮最先感知的应当是执政党和政府,因此,它们在整个上层建筑变革中充当“领头羊”的角色。一方面,主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另一方面,在生产力发展进而生产关系变革亦即经济基础的变革的推进下进行适度的行政改革,通过政府行政适度的改革,积极能动地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变革;以适应生产关系的变化,最终适应新的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其显著的标志就是政府经济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改革走的是一条“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首先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即在农村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生产组织形式的改革,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农村生产力。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决议》,此后,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几年的一号文件都是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而下发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主要采取的措施是:调整农村经济政策,调整农业生产体制,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适当扩大自留地和发展家庭副业,恢复和发展农村集市贸易,发展多种经营,确立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乡镇企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变政社合一体制,以村民自治为基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广大的农民得到了实惠,为中国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作出了巨大的历史性的贡献,也为促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抗御风险的资本。

1982年,中共十二大明确提出了有系统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并提出计划(主要是指导性而非指令性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这已经是对传统理论和观念的重大突破,对于在国民经济管理中冲破旧体制的束缚,引入市场机制,焕发国民经济的生机和活力,起到了历史性、开创性的作用。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论断,克服了党的十二大提出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的局限性,奠定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石,确立了市场导向型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战略目标和大方向。对此,邓小平评价这个《决定》是写出了一个新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1987年,党的十三大阐述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制定了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提出了计划与市场内存统一的论断,探讨新的经济运行机制。这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政府行政改革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其中政府在改革方面的主要举措是,以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为中心,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进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进行价格体制、财税体制、商品流通体制、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等,充分发挥城市多功能的作用。在农村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1988年出台了改革开放后第二轮的政府机构改革。这个时期的改革是由政府控制经济即计划经济向政府主导经济或双轨制经济体制转变的历史阶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