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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应该成为社会的普遍意识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阿利斯认为,儿童服装的专门化表明了社会对儿童的一般态度发生了变化。有学者认为,“在我国,童年既没有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事实,也未能成为一种社会普遍接受的概念。”
童年应该成为社会的普遍意识_童年的隐忧:来自童年社会学的观察

一、童年应该成为社会的普遍意识

现代传媒的影响日益广泛的时代,在儿童面临的影响和挑战日益多样化的现代社会,让所有的儿童都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是我们成人社会义不容辞的使命。童年不只是一个以年龄为特征的时间概念,更是一个需要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多门学科共同面对的课题。在阳光下快乐、从容地成长不仅是童年的需要,也是儿童成年后拥有健全人格的前提。儿童是与成人完全不同的社会群体,儿童的成长过程具有其独特的发展规律。

在人类历史上,儿童问题始终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成年人的儿童观也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走过了不同的历程。在西方国家,儿童观念经历了一个充满争议的不断变化的过程,经历了从古代的“小大人”到中世纪的“生而有罪需要救赎的人”;从夸美纽斯的“种子说”到卢梭的“发现儿童”;从蒙台梭利的“有吸收力的心智的儿童”到杜威的“教育要以儿童为中心”,由成人的附属物到儿童被认为是人类社会最富有希望的现在和未来社会公民的转变过程。1960年,法国历史学家菲利浦·阿利斯出版了震动西方史学界的著作《“儿童”的诞生》。在这部著作中,阿利斯指出,“中世纪没有儿童”、“中世纪没有儿童时代”。的确,16世纪以前,儿童被看做与成年人完全一样。在中世纪的欧洲,特别是在法国,成人世界并不没有意识到儿童具有与大人相对不同的独立性,而是把儿童作为缩小的成年人来看待。到了16、17世纪以后,特别是自从文艺复兴运动之后,人的价值和尊严得到了张扬,儿童才被赋予独立的人格。渐渐地,在欧洲上层社会中,儿童逐渐穿上了一种特殊的、可以与成人相区别的服装。阿利斯认为,儿童服装的专门化表明了社会对儿童的一般态度发生了变化。18世纪中叶以后,儿童的生活现状和未来,成为西方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儿童成了家庭的中心,遵循儿童自身发展规律的理念逐渐渗透在西方社会的思想观念中。

总之,童年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意义上的概念,直到近代学校教育发展以后才真正出现在社会生活中,与近代学校教育的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近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形成和建立,才促进了童年概念的建构,确立了童年的价值,人类社会才逐步意识到“童年”作为一个生命的特别阶段而需要充分的注意和保护。从学校教育发展的角度看,凡是学校教育发展迅速的国家,童年概念的形成也比较早。如英国、德国、法国等。尼尔·波兹曼认为:“欧洲文明重新创造了学校,从而使童年的概念也变成社会必需。”他还断定:“凡是有学校的地方,童年的概念就能迅速发展。”大卫·帕金翰说:“从19世纪末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是社会借以将儿童分隔在成人世界之外的主要手段之一;并且,它也是构成童年现代概念的主要先决条件之一。”日本教育学者坂元忠芳曾经指出:“儿童曾经在很长时期里作为缩小的成人,从属于成人的生活。儿童独立的世界没有得到承认。儿童到了六七岁,就被拉进大人的劳动中,在这里,没有发展儿童能动性的余地。但是,近代以后,儿童从参加大人的劳动这种生活中渐渐地被解放出来,通过学校接受系统的教育。如今,尤其是所谓发达诸国的儿童,可以把他们的几乎全部时间花在游戏和学习上。”

我国是一个儿童、童年以及儿童教育思想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早在先秦时期,《周易·蒙卦》就提出,“蒙以养正,圣之功也”,强调从人的童年时期开始,就要在日常生活的教育中,培养儿童成人以后应作为一个合格的人的教育目标。主张性善论的孟子说:“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老子说:“抟气致柔,能如婴儿乎?”明代的王畿更明确提出:“赤子之心,纯一无伪,无智巧,无技能,神气自足,智慧自生,才能自长,非有所加也。大人通达万变,惟不失此而已。”李贽说:“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人而非真,全不复有初矣。”朱熹主张“童稚之学,不止记诵。养其良知良能,当以先入之言为主。日记故事,不拘今古,必先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事,如黄香扇枕,陆绩怀橘,叔敖阴德,子路负米之类,只如俗说,便晓此道理,久久成熟,德性若自然矣”[2]我国儿童教育的历史同儿童思想的源泉一样久远,自周秦开始,七八岁的儿童“出就外傅”接受教育。到汉唐时期,儿童教育已基本趋于成熟,宋代以后,儿童教育逐步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和特点。针对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各种教材大量出现。如《三字经》、《百家姓》、《童蒙训》等,着眼于培养儿童的读书、处世、择友、从师、勤俭持家以及爱国主义思想等方面的教育。从内容上看,我国历史上儿童教育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道德伦理方面的内容,如《小学》、《圣谕广训》等;二是关于识字用字方面的内容,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三是启发儿童智慧的方面的故事类内容。如《日记故事》等;四是关于历史、地理以及博物常识方面的内容,如《高厚蒙求》、《名物蒙求》、《史学提要》等;五是陶冶儿童性情方面的诗歌内容,如《神童诗》、《千家诗》等等。我国历史上关于儿童、关于儿童教育的丰富的思想资源,尽管具有历史的局限性,但其中所包含的丰富的“童心”方面的思想、对于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重视等方面的内容,对于现代社会认识儿童、理解童年和儿童教育仍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古今中外这些关于儿童、童年的珍贵的思想资源,随着现代社会生活的变迁,却日益淡出了人们的视野。有学者认为,“在我国,童年既没有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事实,也未能成为一种社会普遍接受的概念。”[3]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现代成人世界对儿童的认识、对于童年的理解,对于儿童教育的态度和行为,在某些方面已经没有了儿童的童年的意识。儿童已经不再是儿童,儿童成了“小大人”,童年已经不再是一段放野、戏耍的岁月,似乎变成了对未来作准备的“竞争战场”。现代儿童的童年正面临着“消逝”的危险。

在现代社会生活深刻变革的时代,走进当下儿童童年真实的生活世界,审视现代儿童童年生活的种种问题,是守卫童年、回归童年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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