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卫生信息标准建设

卫生信息标准建设

时间:2022-05-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卫生信息标准可概括地分为信息技术标准与信息表达标准。本文谈到卫生信息标准主要涉及信息的表达标准。卫生部成立了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卫生信息标准的开发、审核、发布及维护管理,我国卫生信息标准化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近年来组织并完成了以数据类信息表达标准为主的几个重要的卫生信息标准的研制,并用于信息系统建设的实践。

15.2 卫生信息标准建设

国家标准GB 3935.1—83标准化基本术语第一部分对标准作如下定义:“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信息标准属于标准的范畴,它是为了实现异构系统间信息的交换、共享与互操作而建立的统一规范,它明确了信息在其采集、传输、处理、存贮到使用全过程的各个阶段有关各方必须遵循的准则与规范。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e-Health的时代已经悄然而至,国内外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建立个人电子健康记录,发展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疾病和(或)健康监测系统等已经提到议事日程,由此对不同系统之间信息互操作性的要求日益迫切,对卫生信息标准的研究与开发工作越来越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和投入,业已成为全球卫生信息化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证。

有关卫生信息标准化的内容,我们在第4章已做了详细介绍,本节主要论述与公共卫生信息标准相关的问题。

15.2.1 卫生信息标准的分类

卫生信息标准可概括地分为信息技术(IT)标准与信息表达标准。前者是指对数据采集、传递、处理、存储、发布等过程的物理实现标准以及信息处理标准。它们是卫生信息系统物理实现的基础,离开了这些标准,就无法开发最基本的系统。后者则涉及卫生领域的语义标准,属数据类标准范畴,其意义在于实现人们对于数据及信息的一致性表达和无歧义理解,指导信息系统开发中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实现数据交换,例如医学术语标准、疾病分类编码、各种医学代码标准、最小数据集标准、数据元规范、医学元数据标准、电子病历标准、电子健康档案标准、概念模型等。

本文谈到卫生信息标准主要涉及信息的表达标准。信息表达标准的研究由分类代码标准、术语规范标准和数据模型研究等几个主要部分组成。

15.2.2 卫生信息标准研制现状

1)国际卫生信息标准现况

主要的国际卫生信息标准有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ICD),统一的医学语言系统(united medical language system,UMLS),医学术语标准——临床术语(systematized nomenclature of medicine-clinical terms,SNOMED CT),观测结果标识符逻辑命名与编码系统(logical observation identifiers,names and codes,LOINC)等(参见第4章)。

信息模型的研究与开发最有代表性的为美国的HL7参考信息模型(reference information model,RIM)。HL7的信息交换标准具有普遍意义,不仅在医疗系统,在公共卫生领域也得以有效利用。

HL7参考信息模型的主结构见图15-2。信息是活动的产物。信息又服务于活动。因此信息首先是但不仅是对于活动属性的描述,而且也是对于活动关联方及其相互关联属性的描述。在图15-2中,就清晰地说明了信息主要来源方动作与其关联方以及关联的六个主题域之间的关系,其中动作、实体、角色组成了三个最主要的主题域,而动作又是基础。在RIM基础上构建的美国国家公共卫生概念数据模型(Public Health Conceptual Data Model,PHCDM)则注重从顶层进行信息系统设计,成为美国国家电子疾病监测系统(National Electronic Disease Surveillance System,NEDSS)的基础模型。在HL7RIM的指导下,各国纷纷研究开发各自的信息模型和数据字典,指导国内信息系统的开发。如加拿大的卫生信息模型(Canadian Health Information Model,CHIM),澳大利亚的国家卫生信息模型(National Health Information Model,NHIM)等。

img193

图15-2 HL7参考信息模型的主结构

2)我国的卫生信息标准研究

我国信息标准的开发也经历了从信息代码标准、术语标准开发和数据模型研制的几个阶段。

在信息标准的研制开发中则采用了三种主要的方式,即自主开发、等同采用国际标准以及在国际标准基础上根据我国实际进行改造。

20世纪80年代后IT技术的迅猛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卫生信息系统的发展,但在2003年以前,我国研制开发的医药卫生信息标准还是以代码标准和术语标准为主,是为了满足对于多分类事物的一致性理解和数据交换。

尽管代码标准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代码标准不能涵盖信息表达标准的全部。信息的表达标准首先要求对包含其意义的数据元的名称、定义、语境、值域等的标准化。名称、定义属于语义的范围。名称、定义不规范、不一致,就会导致不同用户对同一事物理解的歧义,最终还是会导致信息的难以交换与共享。名称不一致的例子如不同系统中有的称病人,但也有的叫患者。因此必须对每个名称进行严格的定义以避免理解的歧义。另外代码也只涵盖了数据元值域的一部分。数据元不一定、也不可能只具有分类特性。有的数据元的特性可以用连续变量来表示,例如身高测量值,其值域就表现为一个范围。有的数据元的特性可以用字符来表示,例如机构名称、地址。还有的数据元的特性为以时间形式表示的,例如儿童出生时间、儿童接种疫苗时间等。因此还必须建立这类数据元值域的标准化表示准则。这就使数据表达标准的研究从代码、术语的研究进入到了数据元标准研究的阶段。

这个阶段是从2003年开始的。卫生部在2002年10月的全国卫生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将卫生信息标准化建设列为卫生部2003—2010年间信息化建设的第一条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明确提出卫生信息化建设必须“统一规范、统一代码、统一接口”,并要求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努力建立自己的卫生信息标准。2003年SARS后卫生信息标准的开发与使用更是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卫生部成立了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卫生信息标准的开发、审核、发布及维护管理,我国卫生信息标准化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近年来组织并完成了以数据类信息表达标准为主的几个重要的卫生信息标准的研制,并用于信息系统建设的实践。2004年初建成并投入运行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在其研制开发中,充分引用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有力推动了我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现了我国疾病监测工作质的飞跃。

近年来组织的信息表达类标准的研制,首先是进行了指导类标准即“标准的标准”的研制,已经完成呈报卫生部标准委员会审批通过的指导类标准有:

(1)卫生信息数据集元数据规范(参见表15-1)。

表15-1 公共卫生信息基本数据集举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A0302010101)-部分

img194

(2)卫生信息数据元标准化规则。

(3)卫生信息数据模式描述指南。

(4)卫生信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规则。

此外还有几个指导类标准正在研制之中。这些标准的研制,一方面使应用标准的研制有了规范,二是锻炼了一支信息标准研制的队伍。

除了指导类标准,前几年还进行了其他数据类表达标准的研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完成了公共卫生信息分类框架与基本数据集标准研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