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病理报告的规范化
一、病理报告必须为描述式的病理诊断
要对肾脏的各个部分无论正常还是异常都要有顺序的做详细描述。对不能明确诊断的病变,可以通过讨论的形式写在诊断报告的最后部分,提请临床医师注意鉴别和进一步检查,以免由于形态学的局限性造成误诊或漏诊(见表3-4)。
表3-4 肾脏病理检查的规范化报告内容
续表
二、建议使用图文报告系统
将具有诊断意义的光镜和免疫组化图象显示其中,这样不仅使临床医师对照图象对形态改变进行感性认识,而且还可以使病理诊断的依据更加透明化以及使不同单位的医生对诊断有一个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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