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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道德的基本理论

时间:2022-05-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生命神圣论是指人的生命具有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道德价值的一种伦理道德观,是一种存在久远、至今仍影响人们的一种传统道德观念。传统的生命观认为,生命是神圣的。正是揭示了生命的可贵之处。由于生殖技术的发展,使潜在生命控制成为可能,生命质量成为生命伦理学的核心问题。这个标准把无脑儿、白痴、先天愚型等视为非人性素质,对其生命不予承认。

随着医学科学、医疗卫生事业和整个社会的发展,人们给生命赋予了更加深刻的内涵和道德意义,要求把“生命神圣论”、“生命质量论”和“生命价值论”统一起来,三者的有机统一是生命道德的理论基础。

(一)生命神圣论

生命神圣论是指人的生命具有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道德价值的一种伦理道德观,是一种存在久远、至今仍影响人们的一种传统道德观念。传统的生命观认为,生命是神圣的。不管是西方还是中国,人们都把生命视为极其宝贵的,不可侵犯的。唐代的孙思邈在他的《千金方》中写道:“人命至重,贵于千金”。正是揭示了生命的可贵之处。

(二)生命质量论

生命质量论是以人的自然素质(体能和智能)的高低、优劣为依据,衡量生命对自身、他人和社会存在价值的一种伦理观念。

生命质量论是在第一次医学革命(控制烈性传染病成功)后开始出现的,是实验医学的产物,它伴随着优生学的发展而发展,到世界人口出现爆炸性增长后才为人们所重视。由于生殖技术的发展,使潜在生命控制成为可能,生命质量成为生命伦理学的核心问题。

判定生命质量的标准可以分为三个基本层次:

1.主要质量 主要质量指人体的身体和智力状态,也可称人性素质。这是区别正常人与不健全人的标准。这个标准把无脑儿、白痴、先天愚型等视为非人性素质,对其生命不予承认。

2.根本质量 根本质量指生命的目的、意义及他人在社会、道德上的相互作用。如严重脊柱裂的婴儿、孤独症患儿、不可逆昏迷的病人等都使生命丧失了根本质量。

3.操作质量 操作质量指利用智商、诊断学的标准来测定智能、生理方面的人性质量。如有人把智商高于140者看作高生命质量的天才,智商在70以下者属于心理缺陷的人,智商30以下者是心理缺陷较为严重的人,智商20以下者不算人。

这三类生命质量标准相互依赖,又都具有规范性。如果从消极方面来看,生命质量与痛苦和意识的丧失程度成反比,处于极度痛苦或意识完全丧失状态的人,其生命质量就低得接近于零。

生命质量问题的提出在生命道德上具有重要的意义:①由传统的生命神圣转向追求生命质量,是人类追求自身质量完美的认识上的飞跃。追求生命质量是人类理性的选择;②生命质量论为社会提出人口政策、环境政策、生态政策等提供了理论根据;③生命质量论为人们控制不需要出生的人而采取避孕、流产、节育、遗传、咨询等提供了依据。

(三)生命价值论

生命价值论是伴随着生命质量论而产生的。人的生命价值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命所具有的潜在创造能力或劳动能力,即生命的内在价值或自我价值;二是生命的外在价值,即把内在价值发挥出来,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社会价值。生命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内在价值不断地转化为外在价值,外在价值又会不断充实与丰富内在价值。因此,生命价值论就是一种以人所具有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统一来衡量生命意义的伦理观念。

总之,无论是生物医学技术的应用,还是心理或社会的诊疗方法的实施,医务人员都必须从维护具有社会公益价值的这类神圣的生命出发,以提高人的乃至全人类的生命质量为目的。我们反对片面的“生命神圣论”,但又不是无条件地反对它,而是要求把生命神圣论、生命质量论和生命价值论三者结合起来,这就是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要求,也是生命价值观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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