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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式和程序

时间:2022-05-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CQC主要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检查。在现场检查中,CQC调查员主要通过向患者及其家属询问医疗服务的经历和情况,员工访谈,对系统和操作过程的准确性进行评估以及寻找医疗服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证据的方式对医疗机构作出评价。除了通过现场检查收集信息外,CQC还收集普通民众和医疗机构的员工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和建议。此外,健康和社会保健服务的提供者有义务向CQC报送医疗服务不良事件。

CQC采取的是以患者的经历和感受为中心,关注结果的评价方式,评价周期为1~2年。其对大部分医院、护理院和家庭护理服务,至少1年进行1次检查;对口腔诊所2年进行一次检查;对未达标医院将再次进行检查;对于出现医疗质量问题的医院随时检查。除非有特别原因,所有的检查都是未事先通知的。

CQC主要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主要分为三种类型:①固定检查(scheduled):根据医院所提供服务的不同,在非事先通知检查中将安排至少5项对于国家标准的检查;②随机检查(responsive):在非事先通知检查中将安排对于该机构医疗质量不良事件的检查;③主题检查:对于特定标准的检查。

在现场检查中,CQC调查员主要通过向患者及其家属询问医疗服务的经历和情况,员工访谈,对系统和操作过程的准确性进行评估以及寻找医疗服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证据的方式对医疗机构作出评价。调查员会通过以下4个步骤作出医疗服务提供者是否符合标准的判断。

步骤1:决定是否有充足的证据可以作出评价。

步骤2:评价这些证据是否可以证明医疗机构不符合一项或多项标准。

步骤3:决定这些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对医疗服务使用者的影响程度。

步骤4:决定监管对策(包括实施强制执行措施等)。

除了通过现场检查收集信息外,CQC还收集普通民众和医疗机构的员工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和建议。在CQC的网站有专门的窗口可以随时实现这种功能。此外,健康和社会保健服务的提供者有义务向CQC报送医疗服务不良事件。

表2-13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基本标准(2011版)条款与目标对应表

(续 表)

CQC还会和诸如监察局、教育标准局、HMI监狱和拘留所、平等和人权委员会等地方和国家机构合作,收集并记录各种医疗服务风险的相关信息。以上信息都将会被用作对医疗机构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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