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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方式和方法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说,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外在形式主要有学生评价、他人评价、教育传统习俗和社会评价,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内在形式主要是自我评价。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中的学生评价,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与学的相互作用中,学生依据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对教师的行为予以判断的一种道德评价方式。

第三节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方式和方法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主要是通过社会舆论、教育传统习惯和教师内心信念等形式进行的。具体说,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外在形式主要有学生评价、他人评价、教育传统习俗和社会评价,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内在形式主要是自我评价。

一、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外在形式

(一)学生评价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中的学生评价,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与学的相互作用中,学生依据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对教师的行为予以判断的一种道德评价方式。学生评价实际上也是一种社会评价,但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评价,这是由教师与学生的特殊关系所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师生关系,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相互尊重、相互关心、彼此平等的同志关系,这种师生关系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格权利的平等性。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建立,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取代了封建专制主义的教育思想。教师和学生都是国家的主人,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做人的尊严和法律上赋予的各种权利。这样就决定了师生关系是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的同志式、朋友式的关系。教师威信的建立,靠的是高尚的人格、渊博的知识、高超的教育技能和教学艺术,而不是靠压服、训斥、体罚等形成的所谓“威信”。

第二,根本目标的一致性。从一般意义上讲,教育就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要求,对受教育者进行的一种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的传授知识、训练技能、开发智力、锻炼身体、培养思想品德、造就社会人才的活动。在社会主义社会,教师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把学生培养成为全面发展、德才兼备、身心健康,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有用人才;学生接受教育的目的,从根本上说也是为了提高觉悟,掌握知识和本领,成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种目标上的一致性是建立良好师生关系一致性的基础。

第三,尊重热爱的双向性。尊重热爱的双向性是由师生人格权利的平等性、根本目标的一致性决定的。教师是学生思想上的引路人、学习上的指导人、生活上的知心人,理应受到学生的爱戴和尊重。学生爱师尊师就是尊重教师的人格,尊重教师的劳动;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教师热爱学生就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教育事业的具体体现。尊师爱生彼此影响,相互促进。教师受到学生的爱戴会产生自豪感和责任感,从而激发出更强的事业心和工作积极性;学生受到教师的关怀,就会更加爱戴教师。在尊师与爱生之间,爱生是前提,尊师是结果。教师只有热爱学生,学生才会相信和爱戴教师。

第四,相互影响的长久性。教育过程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各有不同的位置,履行不同的职责。教师是施教者,学生是受教者;教师是施教的主导,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的言行不仅作用于学生的感官,而且影响学生的思想,改变学生的性格,塑造学生的灵魂。学生虽然是受教育者,但他们是学习的主人,他们在教育过程中对教师的劳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与其他事物的反作用迥然不同,它呈现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感情强烈等特点。如果说教师以主导者的身份在影响着学生,那么学生在接受影响的过程中,也随时以其思想、感情、态度等,影响、评价乃至改造着教师的思想和教师的行为。教师在与学生朝夕相处的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要受到学生的影响。他们会从学生富于理想、敢想敢干,对新事物敏感、热情以及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追求中吸取营养,使自己永远充满青春的活力。师生之间的这种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不仅存在于学生在校期间,而且会影响到学生的今后,乃至一生。

(二)他人评价

这里的他人是指由被评价者以外的第三者所做出的对教师职业道德表现及品质的评价。这里的评价者主要是个人。常见的他人评价的方式有同行评价、学生评价、领导评价和专家评价、家长评价等。

他人评价较之自我评价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可信性。俗话说,旁观者清,由于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相分离,评价主体可以超越评价客体的主观局限性,从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地观察和判断评价客体,而使评价更为真实、客观、准确。但是,如果评价主体对评价客体怀有偏见,或者出于某种个人目的,不能正确运用评价标准,也会出现评价结果失真的现象。因此,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过程中,一方面要做好评价主体的思想工作和心理指导,防止评价主体出现认知偏差,影响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对于他人的评价结果也要进行认真分析,并将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和他人评价结合起来,经过去伪存真的过程,使他人评价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之上。

当然,无论是领导评价还是同行、学生或家长评价,要对教师的行为产生作用,最后都要经过教师自我评价的机制,通过其认同、内化,最终才能起到促进教师道德素质提高的作用。

(三)社会评价

社会评价指社会群体、团体依靠社会舆论和传统习俗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评价,是教师职业道德的评价方式之一。

社会舆论是指众人的议论和评判。它是人们用语言或文字对其所关心的社会生活中的某种现象、事件或行为所发表的某种带有倾向性的意见。社会舆论的内容多种多样,如政治舆论、经济舆论、文艺舆论、宗教舆论、道德舆论等。这里阐述的社会舆论是对教师在从事教育工作中的职业道德舆论,即人们根据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要求对教师在从教活动中的道德现象、事件或行为所发表的某种带有倾向性的意见。这种舆论既反映了现实的教师与学生、与他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又对教师的道德行为起着积极的调节作用。它是人们对教师进行道德评价的最普遍、最常见的一种形式。

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人们不断地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从道德的角度对教师的教书育人的态度、行为、质量、能力发表各种各样的舆论。这种舆论一类是自觉的、有组织的舆论,一般由学校或有关社会组织、国家机关正式表达的,这种舆论的主要特点是有明确的目的,影响较大。另一类是自发的、无组织的舆论,是一种非正式的舆论,通常是人们遵循生活实践经验和已有的传统习惯而形成的,没有特定的组织和宣传传播工具,所表达的看法、议论和判断也往往是分散的、零碎的、不成体系的,这种舆论评价虽然影响面不大,但持续性强,同样是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评价的必然成分。

(四)传统习俗

传统习俗是一定社会、一定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所形成并积累的比较稳定的社会倾向、行为习惯和道德心理沉淀等,它与民族情绪、社会心理相结合,具有强烈的民族性、地域性、广泛的群众性和长期稳定性等特征,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因素和精神力量,在道德评价中具有特殊的作用。人们通常用是否合乎习惯作为评价某种行为的标准,判断人们行为的善恶,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它的影响,并自然而然地接受下来,变为“习以为常”和“习惯成自然”。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的发展,从事教师职业的人们也逐渐形成了与自己的职业生活和职业要求相一致的特殊的职业传统和职业习惯。这种传统和习惯对教师的职业心理、职业观念、职业理想和职业行为方式,都不同程度地发挥着作用和影响,是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一种重要手段和有效力量。当然,任何传统习惯都既有其积极的一面,又有其消极的一面。今天,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于传统习惯,就应该采取批判继承的科学态度,使其充分发挥积极效应,摒弃和克服消极影响。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提倡下,加之广大教师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尊师重教”“当教师光荣”的良好的社会舆论,加之中华民族优良的“尊师”传统,所有这一切,都会对今天的教师产生积极的影响。但是,毋庸讳言,由于众多方面的原因,社会上一些人仍然轻视教师工作,传统的“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至今仍得到不少人特别是一些青年人的认同,这是令人忧虑的。这种社会心理、社会舆论的改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二、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内在形式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内在形式是自我评价。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中的自我评价,是指教师依据一定的道德评价标准,通过内心信念来对自己行为的善恶进行鉴别、评判的方式。所谓内心信念,是指构成教师行为的内在动机和性格的有机部分的思想和观点,是指教师发自内心地对某种道德原则、道德规范或道德理想的真诚信服和强烈的责任感,是深刻的道德认识、强烈的道德情感和坚强的道德意志的有机统一。它是教师对自己行为进行善恶判断的主导力量,是教师个人精神生活的道德向导,能够推动教师自觉地履行道德义务,不断超越自我。内心信念在教师道德评价中,主要是作为教育良心来发挥作用的。良心,是人们根据某种道德原则和理想等形成的内在最真挚的信仰;是人们在道德活动中所形成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的统一。但是,良心本身绝不是抽象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社会职业的人们也会有不同的职业良心。教师的良心体现为对人民教育事业的无比忠诚,对学生、对下一代成长的无比关心。它作为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是驱使教师对自己的职业行为善恶进行自我评判的内在动力,而作为埋藏在教师心灵深处的教师道德意识和道德原则,是道德评价的直接准绳。它能使行为当事人按照自己的善恶观念去支配自己的行动,避免不道德行为的产生。因此,它是实现教师评价的首要因素和环节。教师只有通过道德评价,将师德原则和规范转化为个人的内在信念,才能形成职业习惯,进而形成良好的教师师德风尚。

教师职业道德的自我评价是提高教师职业水平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只有不断提高自我评价能力,才能随时随地判断自己的行为的是与非、善与恶、对与错;只有不断地、自觉地进行道德评价,才能持续的受到道德情感的冲击,培养丰富、积极的道德情感,形成坚定的道德意志。教师对自己做严格公正的道德评价,需要有勇气和自我剖析的决心,“人贵有自知之明”,唯有如此,教师的职业道德才能发展到一个新水平。

三、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具体方法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方法是评价主体为了认识评价客体的价值,以教师在教育活动过程中的道德行为和品质的全部或其中某一要素为对象进行价值判断所采取的活动方式、程序、手段的总称。因此必须根据评价对象所涉及的客观事物的各种联系和发展规律,根据评价主体的活动需求,给出实施评价的途径和手段,这正是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方法与技能的重点所在。

(一)教师职业道德外部评价的具体方法

1.相对评价

所谓相对评价,是指以评价对象内部的中等或一般师德水平为参照标准,对每个评价对象在群体中的相对价值或位置作出判断。例如,先选定一个有中等师德水平的教师,然后把某一教师团体中的每一位教师的师德水平及表现都与他作比较。比这位教师更好的,再划定上、下两级水平,属上级水平的为优,属下级水平的为良;比这位教师更差的也划定上、下两级水平,属上级水平的为及格,属下级水平的为差。而对那些与这位教师师德水平接近的教师,可评为中。

相对评价的特点是:第一,对评价对象的评定结论有赖于群体的状态水平,它不注重评价的目标,只看个体在群体中的相对位置。第二,评价的阶梯比率是预先设立的,无论被评水平多么高,总有差等出现,总可评价。第三,内部可比性强,具有激励促进作用。第四,不同教师团体的等级不能相互比较。

2.绝对评价

所谓绝对评价,是指根据评价对象集合之外的一定目标和准则确定评价标准,解释测评结果,作出评价结论的方法。实施绝对评价的关键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合格标准,界定质的临界点,要建立具体的目标群,规定达到目标的程度。

绝对评价的特点是:第一,评价标准明确客观。第二,评价结论是将评价对象的实际水平与客观标准直接比较而得到的,不依赖于被评者所在群体的状态水平。第三,对于被评价结果不必要求分出等级,而是希望达标者越多越好。第四,评价结果难以反映测评对象的内部差异。

3.定性方法

由于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殊性,作为评价依据的行为动机、行为效果、行为目的、行为手段等都很难进行事前预设,此外,道德品质中的各项指标作为个性心理现象,以量化的方式进行评价也会有诸多不当之处,因此,在面对具体教师的职业行为表现,选择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方法时,应注意运用定性的分析方法。这种定性的分析方法主要操作程序是:

第一,具体职业行为进行统计调查,分析其行为动机、行为效果、行为目的、行为手段的正确性,以确定其职业行为的正确与否,如存在问题,应指出错误所在与危害,找出矫正行为的具体方案,即有针对性的做出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第二,根据教师的职业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在其职业道德品质中所占的地位、重要性,就该行为对其职业道德品质的影响程度做定性评估。

第三,综合教师的其他职业行为评估结果,对该教师的总体职业道德品质确定一定的等次,如优秀、良好、合格等。应当说明的是,确定其职业道德水平所达到的具体等级并不总是必要的,如果不是为了评比或奖惩准备依据,可以略去这一环节。

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定性分析,其具体方法包括活动观察法、典型行为分析法、座谈(访谈)法、开放式问卷调查法、听课考察法、情景测验法、意见征询法以及非正式交流等,应该注意的是,在运用定性分析法对教师职业行为进行评价时,要多方面了解教师的信息,要统一考虑教师职业行为的效果与动机、目的与手段,同时,应该尊重教师的个人隐私

4.定量方法

对教师职业行为和职业道德品质不仅需要进行定性的分析和评价,也需要在定性评价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给予定量的分析和判断,仔细地分析其行为中所包含的“善行”和“恶德”孰大孰小、孰主孰次、孰重孰轻;仔细地分析在道德品质的各要素中哪些方面更需要加强。一般地,量化的过程只要较具客观性、科学性,往往比定性评价更具有说服力和教育意义。运用定量方法的关键在于考核指标体系的确立与指标的细化、各项指标所占权重的分配应当尽可能合理。尽管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应当遵循全面性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把各评价要素不分主次、不区分重点与非重点地简单相加,因此,给哪些指标以更高的权重是必须谨慎对待的。另外,参考指标的数据采集也应当尽可能做到恰当、合理。

(二)教师进行职业道德自我评价的具体方法

1.参照法

参照法是以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为参照进行的自我评价。它强调通过别人的评价看到自己的形象,从而进行自我分析和评价。如果教师自身的行为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他便常会受到同事、领导、学生及其家长的肯定和赞誉。根据赞誉的来源、广度、连续性和重要性,便可以得知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是比较好或很好的;相反,如果一个教师听不到赞誉之声,或者听到的大多是别人的批评或不满,则可推知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是一般、较差的素质打分。

2.量表自评法

量表自评法即采用学校或根据相关测评项目表格,为自己的各项职业道德素质打分,从而评定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

3.横向比较法

横向比较法指将自己与学校里其他与自己的条件、职责相同或相似的教师进行比较,认识他人对自己的评价与对类比对象的评价之间的关系和差异。横向比较法主要利用了类比产生激励的心理学原理。应当特别注意,由比较产生的应当是好胜心、进取心,而绝不能是嫉妒心或安于现状的心态,否则就会严重背离评价的目的。

4.期望值比较法

教师职业道德的自我评价,最终取决于其内心信念,积极的道德信念是指向对自己行为、品质的高期望值的,只有对自己的职业行为、师德品质具有较高的期望值,才会有较高的自我评价的动力。另一方面,教师既然有对职业行为与职业道德品质进行自我评价的愿望,他也会自然将自己的期望值与当前所达到的水平进行比较,在比较中发现不足、找出差距,以利于不断改进和提高。因此,期望值比较法也是教师进行职业道德自我评价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思考与练习

1.为什么要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评价?

2.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有哪些?

3.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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