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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办法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表论文鼓励向Medline、SCI髙级别杂志投稿。6.其他科研管理办法:鼓励从事临床科研,对国内领先、又有临床实用价值的科研选题,本人又无经费者,凭本人设计方案和综述,经科室管理小组讨论后给予2 000元以内启动资金。

为提高员工科研学术水平,达到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为了强化康复医学科全体员工的科研意识,促进学科发展,特制定康复医学科科研管理办法以鼓励大家发表更多的文章,申请更多的课题、专利,产出更多的科研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发表论文鼓励向Medline、SCI髙级别杂志投稿。

(一)科室每年发表第一作者论文要求

1.初级及以下治疗师和护士省级论文汇编1篇。

2.中级及以上治疗师和护士正式出版物论文1篇。

3.初级及以下医师正式出版物论文1篇。

4.中级医师正式出版物论文2篇(论著至少1篇)。

5.副高级医师正式出版物论著2篇。

6.正高级医师正式出版物论著3篇。

7.硕士正式出版物论著1篇。

8.博士正式出版物论著2篇。

职称与学位不重复计算,以相对高者为准。

(二)量化考核要求

1.职称得分要求

(1)初级及以下治疗师、护士每年得分不低于0.2分。

(2)中级及以上治疗师、护士每年得分不低于0.5分。

(3)住院医师每年得分不低于0.2分。

(4)主治医师每年得分不低于1.2分。

(5)副高职称每年得分不低于2.5分。

(6)正高职称每年得分不低于4.5分。

2.学位得分要求

(1)硕士学位者每年得分不低于1.5分。

(2)博士学位者每年得分不低于2.5分。

(三)量化考核评分范围

量化考核总分=论文分+课题分+论著分+成果分+专利分+学术分。

(四)科研量化计分方法

1.发表论文分鼓励向SCI杂志及MEDLINE杂志投稿,鼓励向核心期刊投稿,鼓励向统计源期刊投稿,鼓励多发表论著性文章。

(1)普通期刊:0.2分。

(2)核心期刊或统计源期刊:0.5分。

(3)Medline期刊:论著,2.5分;综述,1.0分;摘要不计分。

以上发表论文只记第1作者分。

(4)SCI论文:①计分=IF(影响因子)×论文类型权重×排名权重;②论文权重,论著1.0,综述0.8,摘要0.2;③排名权重,作者排名/权重计为:1/1,2/0.5,3/0.43,4/0.38,5/0.36,6/0.34,7/0.32,8/0.31,9/0.30,10/0.29,11/0.28;④以上记分以发表当年计分1次。

2.申报课题分 鼓励撰写课题申报书。科研任务分=(项目分+经费×经费权重分)×排名权重分。

(1)项目分:①973、863、NSFC重大课题牵头,100分;②创新群体,60分;③国家杰出青年基金,40分;④973、863、NSFC重大课题子课题负责,40分;⑤教育部重大项目,30分;⑥NSFC面上项目,20分;⑦科技厅青年基金,15分;⑧教育部重点项目、博士点基金、国家中管局项目、科技厅重点项目,10分;⑨省科技厅攻关、应用基础项目、创新基金,7.5分;⑩省中管局项目、市科技局项目、药理临床研究项目,5分;青年基金、卫生厅科研基金,2.5分。

(2)经费权重分:①计划项目,1分/万元;②横向项目,0.5分/万元;③国际合作项目,0.8分/万元;④平台建设项目,0.2分/万元。

(3)排名权重分:排名/权重分,1/1,2/0.85,3/0.75,4/0.71,5/0.67,6/0.64,7/0.62,8/0.60,9/0.58,10/0.56。

(4)备注:①记分以课题同意批文当年计分1次;②经与科研处咨询,没有自行撰写标书的子课题、分课题、合作课题没有项目分,只计算经费权重分;③科室撰写第1作者标书的原则要求,中级及以上治疗师和护士1份/3年;中级医师1份/2年;副高级医师1份/1年;正高级医师2份/1年;硕士1份/1年;博士2份/1年;职称与学位不重复计算,以相对高者为准。鼓励不够职称人员以科室高职称人员名义申报课题。

3.出版论著分论著分数=论著类型权重×出版社权重×字数÷10万字÷主编/参编人数。

(1)论著类型权重:①统编教材,5分;②学术专著,2.5分;③翻译或编译,1分。

(2)出版社权重:①一类(NSFC资助出版、科学出版社、人卫社、高教社、人民出版社),2分;②其他,1分。

4.科研成果分鼓励申报科研奖项,成果分=奖项基本分×人员权重分。其中人员权重分为同科研项目人员权重分计算。

奖项基本分包括。

(1)国家科技进步1等奖:200分。

(2)国家科技进步2等奖:150分。

(3)中华医学会科技进步1等奖:80分。

(4)中华医学会科技进步2等奖:40分。

(5)中华医学会科技进步3等奖:20分。

(6)教育部科技进步1等奖:80分。

(7)教育部科技进步2等奖:40分。

(8)省政府科技进步1等奖:40分。

(9)省政府科技进步2等奖:20分。

(10)省政府科技进步3等奖:10分。

(11)卫生厅、市科技进步1等奖:20分。

(12)卫生厅、市科技进步2等奖:10分。

(13)卫生厅、市科技进步3等奖:5分。

5.专利得分专利得分=专利分÷申报人数。

(1)国家发明专利转让:40分。

(2)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0分。

(3)国家发明专利获得公开号:10分。

(4)实用新型专利转让:20分。

(5)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0分。

(6)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公开号:5分。

6.学术能力得分

(1)院士:5分。

(2)长江学者:4分。

(3)国家突出中青年专家、国家一级学会主任委员、SCI主编或副主编:3分。

(4)卫生部突出中青年专家、国家一级学会副主任委员或常委委员、SCI编委/Medline主编、“214”一层次人才:2分。

(5)省学会主任或副主任委员、“214”二层次人才、Medline编委、统计源主编或副主编:1分。

(6)省级学会委员、市级主任或副主任委员、“214”三层次人才、统计源编委:1分。

学术能力得分取最高分,不采用累加法。

(五)奖励办法

为鼓励职工积极地撰写论文、申请科研课题,且能够写出高质量的文章,能够申请到高标准的项目,故制定本奖励办法,以促进撰写论文的快产、多产、优产。

1.论文被会议(康复医学专业会议)录用者,可参加相关会议,费用按医院规定报销。

2.论文版面费由医院报销,医院不予报销者由科室报销。申报课题者,科室给予原作者打印复印报销100元。

3.科室在读研究生、住院医师及住院治疗师发表论文的奖励:按照医院规定奖金发给导师或指导教师,由导师或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住院医师及住院治疗师对文章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4.不够职称的人员以科室内高职称人员名义申报课题者并由不够职称的人员撰写申报书的,报请科室及医院科研部备案,科室仍给予原作者打印复印报销100元。

5.论文、专著、教材、成果及专利发明的具体奖励办法和奖金额度按照医院每年年终颁发的标准执行。

6.其他科研管理办法:鼓励从事临床科研,对国内领先、又有临床实用价值的科研选题,本人又无经费者,凭本人设计方案和综述,经科室管理小组讨论后给予2 000元以内启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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