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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乡(镇)党委要严格按照《彭阳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切实把好项目考察关、基金管理关和跟踪服务关,加强对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的申请、分配、使用和回收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确保基金健康有序使用。

彭阳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为切实管好和用好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充分发挥滚动发展和带动示范效益,不断健全党建带群建、党群工作一体化机制,推进农村党员带头创业、带领群众创业,进一步形成统筹城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加快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成及管理

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由县委组织部、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并采取财政拿、党费补及整合党政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部分支农资金组成,县委组织部设立专账管理。借贷额度一般为每户2000~20000元,使用期限为1~2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额度视具体情况确定。

基金使用坚持以项目定资金、择优扶持,无息使用、到期还本,分级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

二、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为农村党员和致富积极性高、诚信意识好的入党积极分子、农民工、优秀青年团员、妇女,重点发展林果、草畜、蔬菜、菌草、劳务等特色产业。

三、运作模式

项目整合。采取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捆资金的方式,县委组织部牵头,县财政、农牧、扶贫、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配合,把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同发展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扶贫开发、科技推广、教育培训等项目整合,滚动使用,有效解决农村党员和群众想发展缺资金、盼发展没项目等实际困难和问题。

“1+1”联保。结合实施“双带双促”工程(基金带动创业、党员团员带头致富,促进农民群众增收、促进科学发展)、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培带工程,选择“双带型”农村党员与致富积极性高、诚信意识好的入党积极分子、农民工、优秀青年团员和妇女结成“1+1”帮扶对子,农村党员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和农民工、优秀青年团员和妇女确定增收致富项目,担保借贷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

基地示范。把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的投放与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向林果、草畜、蔬菜、菌草等特色产业重点村、党员示范户、青年农民示范户、巾帼创业示范户倾斜,示范引导,典型引路,不断扩大基地建设规模,放大“双带”基金效益,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以村带户。扶持部分有条件的村级组织,通过建立土地合作社、培育牧草基地、组建服务组织等途径,发展投资产、见效快、易管理的“以村带户”项目,努力实现村集体经济创收和党员群众增收的双赢目标。

四、使用程序

借贷人提出借贷申请,村党支部研究审定后进行张榜公示,党员群众普遍认可的情况下,统一向所属乡镇党委提出基金投放申请书,乡镇党委汇总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农牧局、财政局、扶贫办、工会、共青团、妇联深入村组农户进行调研评估、选村定户,最后由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确定借贷人及借款额。

基金借贷时由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领导小组同乡镇党委签订《彭阳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责任书》。同时,统一使用《彭阳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借贷协议书》。每个符合条件的农村党员、农民工、优秀青年团员或妇女一般情况下只能申请使用一次。

基金使用期满后,借贷人要主动向村党支部和乡镇党委及时归还到期的本金,乡镇党委组织统一回收,并将该轮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使用情况书面报告县委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借贷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协议书的相关要求,申请并使用好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不得擅自改变基金用途。

乡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基金申请、分配、使用和回收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确保基金健康有序使用。对造成基金流失、不能按期足额缴回的,将追究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乡镇党委负责补缴。

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领导小组要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统筹监管,充分发挥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每年要对项目建设、资金效益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凡管理混乱、使用不当、效益不好的乡镇、借贷人,要收回已投放的基金。

(2010年4月15日彭党组发〔 2010 〕 24号)

附件:1.彭阳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投放流程;

2.彭阳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管理责任书;

3.彭阳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借贷协议书。

附件1

彭阳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投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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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彭阳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管好用好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确保基金严格按“四种模式”运作,真正帮扶农村党员、优秀农民工、青年团员、妇女骨干带头富、带领群众富,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领导小组与乡(镇)党委签订本责任书。

一、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拨给_____乡(镇)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万元)。乡(镇)党委负责于20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缴还本金。

二、乡(镇)党委要严格按照《彭阳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切实把好项目考察关、基金管理关和跟踪服务关,加强对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的申请、分配、使用和回收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确保基金健康有序使用。

三、乡(镇)党委若造成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流失,不能按期足额上缴的,将追究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乡(镇)党委负责补缴。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领导小组、乡(镇)党委各存一份。

彭阳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

    基金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副组长(签名):

_________乡(镇)党委书记(签名):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

彭阳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借贷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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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协议书由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致富)基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和借贷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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