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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节目经费管理办法

时间:2022-04-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制定节目经费管理办法以《东方时空》为代表的新闻板块节目积极从新闻节目制作规律出发,加强节目经费管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经费管理办法,保证了与台里承包的收支任务的完成和超额完成。由于采取了上述新闻节目改革与经费管理办法相结合的做法,使中央电视台几年来在制作节目的直接费用管理方面已初具目标成本管理的雏形。

二、制定节目经费管理办法

以《东方时空》为代表的新闻板块节目积极从新闻节目制作规律出发,加强节目经费管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经费管理办法,保证了与台里承包的收支任务的完成和超额完成。以新闻评论部1998年所制定的节目经费管理办法为例,其内容由以下八个方面构成:

(一)总则

第一条 按照台分党组关于继续办好名牌栏目,同时,加强节目经费管理的精神,根据新闻评论部节目经费管理包干试点执行情况及中央电视台增收节支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应保证完成节目经费预算包干协议规定的全部任务目标。

第三条 《东方时空》、《焦点访谈》、《新闻调查》、《实话实说》的节目经费管理是按总制片人(部主任)制和栏目制片人制执行,具体财务工作由财务八科负责。

第四条 节目经费支出,应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所有开支均需具备合法凭证,履行审批程序。

(二)年度节目经费预算管理

第五条 《东方时空》、《焦点访谈》、《新闻调查》、《实话实说》各栏目制片人,根据台及新闻评论部下达的宣传任务,编制下年度各栏目节目经费预算,由新闻评论部主任会议审核、检查、汇总,于每年12月25日前报计财处。

第六条 《东方时空》等栏目的总制片人依据台计财处批准的新闻评论部节目经费总预算,批准下达各栏目节目预算。各栏目制片人应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原则,从严掌握开支,无特殊原因不得突破节目预算。如有工作量增减变动,机构人员调整,由各栏目制片人申请,总制片人批准后可相应调整节目预算。

第七条 每年六月进行预算执行情况检查,12月30日进行年终合计决算。检查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由财务八科向计财处和评论部报告。

(三)节目经费分级包干管理及开支范围

第八条 根据责、权、利的原则,按制片人对节目管理的责任,享有相应的财务管理权力。

1.制片人管理审批权

(1)制片人把握本栏目节目播出期数;有权支配节目经费。

(2)一次性领取一万元以下者,由制片人签字。

(3)现金领取按部里规定数领取,现金支票一次性超过500元以上者,需由制片人签字。

(4)支票及发票由制片人签字后方可领取和报销。

(5)租机一万元以上必须由主管主任签字,报账时,制片人签完后,再由部主任签字。

(6)劳务费领取必须由部主任签字。

2.主任管理审批权

(1)部主任有各自分工管理。

(2)一次性领取1万~3万元者,由主管主任批准。

一次性领取3万~5万元者,由部主任批准。

一次性领取5万元以上者,由主管台长批准。

(3)如有特别节目,先做预算,由部主任审批,取款及报账按预算支付,部主任不在,可由主管主任代签。

(4)租机、房租、劳务等费用由部主任负责,由部里支付。

第九条 经费开支范围,按节目制作经费包干协议规定由以下15项组成:专录费、餐费、劳务费、住宿费、差旅费、外埠交通费、本市交通费、制景费、“服化道”费、冲扩费、会议费、纪念品费、广告制作费、设备使用费、节目必须开支但不包括上述说明的其他开支。

(四)工资、劳务、稿费等项目的管理

第十条 福利、奖金、工资管理

1.正式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台人事处工资管理规定,正式人员领取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收入统一交给财务八科收账管理。

2.正式人员、聘任人员、固定临时人员均实行同工同酬,参照台工资福利资金管理规定,结合本人表现享有有关待遇。

第十一条 劳务费、稿费管理

外请人员的劳务、稿费,按台内有关标准和实际工作情况发放。

第十二条 所有人员的领取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先交个人所得税后发给个人,单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五)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及差旅费的管理

第十三条 本栏目工作人员、外请人员的食住行费用,实行费用包干办法,节约可用于其他项目开支,超支不补。非排练、实录阶段邀请演员、编导、作者,一般不安排住宿和报销住宿费。本栏目工作人员不另外发出差补助等费用。本栏目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需乘坐飞机和住宿按实际开支报销。

(六)胶片、磁带和设备租用费的管理

第十四条 各栏目根据节目需要购置胶片、胶卷、录音带、录像带等消耗品,需向部办公室报年度计划,经部主任批准后,由各栏目包干经费开支。

第十五条 租用外单位的演播室和录制设备器材,应由使用方提书面申请,由部主任批准后,签订正式合同由财务科按合同规定付款。

(七)“服化道”、制景、其他物品的管理

第十六条 服装、化妆、道具、制景、其他物品购置由使用部门按工作任务需要编制年度计划,报部办公室审批后,按计划开支。

第十七条 各栏目按计划购材料、物品,经财务秘书验收,负责人签字后报销。

第十八条 各栏目管理各类材料、物品,同时着重物资的管理,实行出入库、保管、盘点和报废等制度。每个节目制作完成后,除一次性的消耗物资外,其他物资由财务秘书负责回收继续使用,提高复用率。

(八)其他情况处理

第十九条 《东方时空》、《焦点访谈》、《新闻调查》、《实话实说》节目支出,全部由台拨款支付。本栏目广告费、赞助费等各种收入一律经广告部交台。

第二十条 评论部全体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在被采访单位报销节目经费及个人开支。

第二十一条 如属特殊情况,上述条款未作规定,由评论部依据台办法研究处理。

由于采取了上述新闻节目改革与经费管理办法相结合的做法,使中央电视台几年来在制作节目的直接费用管理方面已初具目标成本管理的雏形。年收入支出指标的核定,强化了节目经费预算的严肃性,一经确定,必须完成。这就促使节目生产部门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上述所举的具体实例很有说服力。不仅使中央电视台新闻播出次数增加,由原来的每天4次增加到现在的滚动播出11次,大大增加了信息量,而且由于《东方时空》、《焦点访谈》、《新闻调查》、《实话实说》、《今日说法》、《社会经纬》等新闻评论性及专题类节目的出现,使深度报道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这些新闻栏目从热点节目变成了中央电视台的名牌栏目,从经济效益来看,这些栏目的广告收入已由开播之初的1993年全年收入818万元,猛增到2000年年底的5亿元,八年时间增长率约为60倍,开创了新闻类节目创收的先河,不仅自给自足有余,而且每年上交台50%左右。特别是由于管理措施得当,又有较为宽松的节目制作环境和经费使用优惠政策,《东方时空》等栏目培养出了一批较为成熟的节目制作人员、制片人及广大电视观众喜闻乐见的新闻节目主持人,主持人与节目犹如鱼之于水,二者互动并相得益彰。从而使得人力资源也得到了最优化的配置。

其实,中央电视台在节目直接费用成本方面的改革决不限于上述提到的以《东方时空》为代表的新闻板块节目,而是包括综艺节目、海外节目、社会教育、科普、电视剧等多个层面,这里就不一一赘述。

附录一:设备租用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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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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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使用设备应提前三天预定,编辑设备按单元计算,每单元四个小时。资料来源:北京广播学院视听中心。

附录二:某栏目制定标准成本指标的实践

某电视台新闻部现有18人,每天生产一档《A新闻》,每档10分钟,约8条新闻左右。电视新闻宣传作为一种业务活动,有其自身的工作流程:采访、摄像、编辑、制作、播音、合成、审看、播出、发射。

从A新闻宣传活动全过程看,其生产的产品《A新闻》的成本包括人员成本、技术设备运行使用费和后勤、办公室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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