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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设置方案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体现新课程“适应社会的多样化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的特点,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特制定《衡水中学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方案》。全面完整地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满足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进一步学习的基本需求,为所有学生奠定共同的发展基础。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部署,自200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起,河北省普通高中全部进行课程改革实验。为体现新课程“适应社会的多样化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的特点,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特制定《衡水中学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方案》。

一、课程设置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全面完整地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满足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进一步学习的基本需求,为所有学生奠定共同的发展基础。

2.选择性原则。赋予学校、学生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为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促进学生学有所长,促进学校办出特色。

3.科学性原则。按照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特点和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合理设置和安排科目及模块。

4.实效性原则。充分考虑我校办学条件和学生水平的差异,从实际出发,保证所有学生能够顺利推进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课程结构

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

设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科目:

每一个学习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共12-13个科目。

模块: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

三、课程内容及课程设置

1.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以教育部制订的16个《学科课程标准》和河北省教育厅制订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为依据确定新课程实验的内容、计划,并组织实施。

2.学分分配

高中三年的学分分配方案

3.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

必修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执行。

高中课程模块设置分为四个层次五种类型,即必修模块、必选模块、选修模块(含指定选修模块和建议选修模块)和校本模块。

四、课程设置的说明

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和我校教学资源状况,我校新课程总体上作如下安排:

1.每周按6天,每天7节课排课,每周安排35课时。

2.高一第一学期按行政班平行安排课程。

3.高二以选修课为主,高三上学期保留必要的选修内容。

4.研究性学习分散在每学年各学科学习以及寒暑假中,以学年为单位。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安排在三年中的周末及寒暑假,由学生自主安排进行。校本课程主要在高一、高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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