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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精细化管理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并以正式文件发布相关规则制度同时上墙。

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以“消防安全标准化、监管流程化、基础信息化、岗位责任化”为消防安全“四化”建设标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注重消防工作的事先预防,建立消防管理的系统工程,促进学院消防工作标准体系建设。

二、细化工作内容

为了规范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一)安全标准化

1.组织建设

以正式文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志愿)消防队、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年年初,单位与内部各部门、各部门与所属员工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规章制度

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并以正式文件发布相关规则制度同时上墙。

3.标识化管理

(1)消防车道和防火间距标识。

(2)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3)消防控制室标识。

(4)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识。

(6)消防宣传标识。

4.防火巡查、检查

学院有关从业人员按照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要求,认真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对巡查和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如实记录在巡查、检查记录中,并按照单位内部火灾隐患整改程序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学院根据本单位场所性质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灭火疏散演练工作,年初制定宣传培训和演练计划,年内按计划组织实施。消防培训工作按照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全员培训等内容开展,建立分项培训记录,留存培训照片和视频,详实记录培训情况。应急演练工作按照局部演练、全员演练、指定演练、随机演练等内容制订演练预案,预案中要明确组织机构、岗位职责、预案对象、处置程序,并明确“12、30、60”要求;组织开展演练后,建立分项演练记录,留存演练照片和视频,翔实记录演练情况。

6.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学院要与具备自动消防设施维保资质的企业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合同,约定每月维护保养的项目,要求维保技术人员保障维保服务质量,维保报告书填写内容要落实到具体部位,维保内容翔实,记录全面。学院要针对维保过程中发现的故障和问题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资金,及时消除故障和问题。

7.档案建设

学院要对日常消防工作开展涉及的有关文件、记录、表格、照片、视频等资料进行建档留存,主要包括消防行政许可,消防部门下达的法律文书和有关文件资料,学院内部下发的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文件资料,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信息,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和维修台账,防火巡查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过程中涉及的报告、批复,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有关资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消防奖惩资料等内容。对消防管理档案要实施分类管理、定点存放,使学院消防档案管理规范、方便查阅。

(二)岗位责任化

学院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学院正式文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责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志愿(或专职)消防队、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物资仓库管理员、电(气)焊工、电工、保安人员、一般员工等岗位以及其他特殊岗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制作相应岗位责任标签放置或贴于该岗位人员主要工作场所,并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同时,要根据岗位员工工作场所范围,对单位进行区域划分,明确岗位员工的消防巡查责任区,制定岗位消防工作标准,督促相关人员按照岗位消防工作标准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三)监管流程化

学院要按照一般员工、防火巡查人员、消防重点部位值班人员、专兼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等就有关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职责分工和检查要点、要求予以明确。

(四)基础信息化

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中的单位基础信息,及时录入和更新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加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及时将自动消防设施维保有关信息录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系统;要在消防控制室等重要部位安装监控摄像头并接入市公安局视频专网。

三、工作流程和规范

(一)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1.学院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为学院保卫处,保卫二科具体承担管理职能。学院至少设有2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2.各校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指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3.保卫二科负责落实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消防应急演练和消防应急预案的修订,落实每日消防巡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对所属部位的消防巡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各校区消防责任人负责本校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各相关部门应明确重点部位的消防责任人,确保所属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按照要求定期巡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符合要求。

(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任务及内容

1.防火巡查、检查

(1)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2)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4)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各岗位每天一次,各部门每周一次,单位每月一次。

(6)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1)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的登记、检测和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①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②公众场所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锁闭;

③封闭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④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⑤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⑥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⑦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⑧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清晰,不遮挡;

⑨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安装栅栏、卷帘门;

⑩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3.消防控制室值班

(1)明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职责,制订每日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

(2)具备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维修保养记录等基本情况资料。

(3)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警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等资料。

(4)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得漏记、补记、代记,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设备设置应符合要求,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6)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7)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应按照相应的火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严格执行火灾报警制度。

(8)值班人员严禁吸烟、动用明火或擅自关闭、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9)控制外来人员入内,如进入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保卫处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时,有条件的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确定消防设施、器材登记、检查及维护保养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①消火栓有明显标识;

②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③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④不得影响防火门、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⑤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⑥按照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维修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定期检查、检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5.火灾隐患整改

(1)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认定为火灾隐患。

(2)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4)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5)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6)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7)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

(8)对于涉及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责任考核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续表)

淄博市技师学院保卫处 李国伟 陈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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