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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方法性理论智慧的课程目的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方法”是认识“事情本身”的操作化程序。学生回到“事情本身”主要是通过课程语言理解实现的。学生虽然可以通过现象学还原和理解课程语言文本的方式回到“事情本身”,但二者却不是回到“事情本身”的本体性方法,二者依附于体验行为。

二、基于方法性理论智慧的课程目的

方法性理论智慧主要涉及认识的能力问题,常常指向有效地认识世界的方法。“方法”是认识“事情本身”的操作化程序。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在于“以道观之”。“以道观之”就是“以得自现实之道还治现实”,即在认识事物时运用事物自身的“道理”为工具,为接受方式,来认识该事物。其基本点主要包括:“从对象方面说,就是本然的现实化为自然,自然的所与化为事实;从主体方面说,就是主体有意识:知觉到一件件的事实,理解了一条条现实固有的理或规律;而综合起来说,这个主客交互作用的程序就是知识经验。”(40)在哲学家冯契看来,“客观现实之道是自然过程,认识过程之道也是自然过程,所以方法论的最一般原理无非就是以客观现实和认识过程的辩证法还治客观现实和认识过程之身”(41)。简而言之,“以道观之”就是以事情显现自身的方式来认识“事情本身”。因此,使学生学会认识事物的根本在于让学生掌握“事情本身”的显现方式。

(一)掌握显现“事情本身”的现象学方法

学生可以直接通过“现象学还原”回到“事情本身”。现象学还原包括本质还原和先验还原。

第一,本质还原,是指对本质——“事情本身”进行还原的方法。通过把存在“悬置”起来,剩下的就是现象领域了,但此时的现象是杂乱无章的,需要清理才能使本质显现出来。清理的方法主要是本质变更法,即“自由想象变更法”。“想象力也是一种自由的能力,可以随便怎么想,你尽可能任意地去设想都可以,所有这些想象的领域既然都是由直观构成的,那么它就可以由想象力在里面任意地驰骋,任意地建构。想象力可以自由地变更,想象力直观到一个东西之后,可以通过自己自由地变更把它变形,而当穷尽了一切可能性以后,本质就可以显现出来,变中就会有不变的东西,就会形成稳定的结构。”(42)这个稳定的结构就是“事情本身”。这就意味着我们对“事情本身”的把握可以从经验直观开始,也可以从非经验的纯粹想象的本质直观开始。

第二,先验还原,是指将经验主体还原为先验主体的方法。意识总是人的意识。对于现象学来说,经验主体的意识很容易犯一种错误:把世界归结为人的主观,从而形成一种为我论的解释。要与为我论划清界限,就必须把现象中的经验成分全部还原掉,把它悬置起来,把个别人的意识提升为人类的意识,把经验自我还原成先验自我。把个别人的意识提升为人类的意识,把经验自我提升到先验自我的方法就是先验还原法。一个经验主体摆脱经验自我的特殊限制提升为先验自我的根本之道在于使该经验主体生活在更多的经验主体之中,并通过更多经验主体的意识来区分事情的非本质因素和本质因素,并找出事情的本质因素以回到“事情本身”。所以,学生要想回到“事情本身”就必须生活在“事情本身”之中,并通过经验自我的意识来把握“事情本身”。不但如此,还必须生活在更多生活主体的生活之中,并通过更多生活主体的意识直面“事情本身”。

(二)掌握显现“事情本身”的诠释学方法

诠释学认为语言是“事情本身”的存在方式之一:“事情本身”就是存在于语言中,并通过语言而显现出自身的东西;语言则是“事情本身”的摹本,具有使“事情本身”得以显现和继续存在的作用。所以,学习课程语言能够扩展我们对“事情本身”的理解,因为学习课程语言就是让课程语言中所说的“事情本身”显现出来。学生回到“事情本身”主要是通过课程语言理解实现的。

课程语言理解是心理重演过程和对话过程的统一。一方面课程语言理解是一种心理重演,它以理解者的亲身体验为基础,以课程语言为中介,借助理解者的想象对当事人的生命体验——语言所描述的事件——进行心理重演,从而将当事人的生命体验“感同身受”。这一观点获得了当代心理学相关研究的支持,相关研究表明:“理解是以语言输入为线索,通过整合和序列追踪现实经验痕迹,对所描述的事件的身临其境的经历。对理解者而言,语言是一套线索设备以使其建构起对所描述的情境的一种经验的模拟,理解者是所描述的情境的一位浸入式的经历者。”(43)在这里,语言变成了能够激发对所描述的事件进行经验印痕提取的刺激物,经验印痕的提取因课程语言的刺激而被激活,从而对所描述的事件进行替代体验。另一方面课程语言理解是理解者与课程文本之间的对话过程。在对话过程中,对话双方把各自的视界带入对话,并成为理解对方的一个前提。在对话过程中,对话双方的视界随着理解活动的进行而不断地发生融合。这种融合不是同一或均化,而是部分重叠,同时包含差异。视界融合后产生的新视界,既包括理解者的视界,又包括文本的视界,但已经无法区分了。在视界融合过程中理解者获得了一种反思性批判:保留了视界里的正确成分,并过滤掉了视界里的错误成分。区分正确成分与错误成分的标志物就是“事情本身”。事情本身设定的积极意义在于,一方面它使真理发生,使文本的真正意义得以显现;另一方面,它启示了我们的视界,因为他人的真理经常被放在与我们的真理的关系中表现出来,它不设定不可扬弃的视界。(44)所有正确的理解都必须避免随心所欲的偶发奇想和难以觉察的思想习惯的局限性,并且凝目直接注视事情本身。

(三)掌握显现“事情本身”的实践论方法

学生虽然可以通过现象学还原和理解课程语言文本的方式回到“事情本身”,但二者却不是回到“事情本身”的本体性方法,二者依附于体验行为。这是因为:现象学所使用的“意识”只是实践中的意识,只是实践的一个环节,离开实践的意识只能是旁观者的意识,只能是坐而论道;诠释学所使用的“语言”只是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服务于实践的工具,只有作为实践的语言才能充分发挥摹本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将“事情本身”显现出来;只有实践才是“事情本身”的本体性特征,这不仅是因为实践是显示“事情本身”的根本媒介,更是因为实践是“事情本身”不断生成的终极力量。

作为回到“事情本身”的本体性方法,实践在本质上是一种体验行为,是一种“行知一体化”过程。一方面实践是一种身体行为事件:实践在其本质上是一种连续的行为事件,感觉运动体系只是行为事件的一环,“感觉经常是在特定行为所组成的更大的背景中,在特定条件下,为着一定目的而产生的”(45)。作为一种行为事件,实践意味着个体生命与环境之间连续的交互作用,相应地包括两方面因素:主动因素和被动因素。在主动方面,它就是指主动尝试(trying),即解决问题的各种试验;在被动方面,它是指承受结果(undergoing)。当我们经验到某物时,我们是在作用于它,我们是在利用它,随后我们要承受或经历其结果。(46)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它们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构不成实践。只有当我们将主动尝试和所发生的结果之间建立起内在的联系,才构成真正的实践过程。而在二者之间建立内在的联系需要思维的参与。另一方面实践内含着心理过程。实践常常表现为为达到一定目的而展开行动的过程,它具有明显的探究性质。探究就是在不确定的情境中分析真正的问题所在,在此基础上提出假设并展开实验性操作以解决问题的过程。在探究过程中,假设通过实验行为来检验,失败的假设被修改或抛弃,成功地假设则被证实了,但并未作为永恒的真理,而是作为工具被用来引导下一步的探究,并在未来的探究中接受进一步的检验。(47)在探究过程中,情感总是在场,它拥有着我们,支配着我们,从我们中穿过,并带着我们一起前行。情感给世界增添了色彩,各种与之同时发生的事态总是被嵌入到情感的世界中。在探究过程中,意志常常伴随其左右:行动者常常会体验到一种力图实现某种状态的意图,这种意图常常和克服困难相联系,并在行动中常常表现出行动的自主性、坚定性、果断性和自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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