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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福建省义务教育改革取得新成效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统计显示,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连续九年位居全国首位;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率先提高中小学教师津补贴水平并组织实施免费营养早餐工程等,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2010—2011年福建省义务教育改革取得新成效

2010年是福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福建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2010年到2011年间,福建省义务教育各项指标均保持在全国前列。全省小学阶段完成招生计划116%;小学学龄人口在校学生数230.86万人,学龄入学率为99.98%;该学年毕业学生数39.61万人,毕业率为99.64%;初中学龄段人口入学率97.94%,初中在校学生数127.58万人,毛入学率109.60%。2010年,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为100%,初中三年女生巩固率为95.4%,全省女生义务教育全面达标,6岁及以上女性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8.3年,女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入学率超过90%。统计显示,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连续九年位居全国首位;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率先提高中小学教师津补贴水平并组织实施免费营养早餐工程等,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构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机制

一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学校标准化建设。主要着力点是:推行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提高农村学校及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加大力度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等。在2008年对全省中小学教育布局进行新一轮调整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域中小学布局规划,促进中小学布局调整与校安工程相结合,在人口转移较大的地区,积极推动初中校向县城集中。至2010年底前,全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及校安建设工程已竣工200万平方米,2011年重建389.92万平方米,并实施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2011—2012年新增学位4.5万个,以解决新增外来工子女就学和消除超大班额所需学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见表1)[1]。2010年,福建省已完成1799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确认,在此基础上,各地依照标准要求配置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及体育艺术器材,着重加强城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功能室、实验室、图书室及卫生室建设。施行标准化学校建设省级抽查,建立通报制度,加强典型宣传及督促指导。到2010年底前,一类县(市、区)共完成60%的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二、三类县(市、区)各完成15%,全省建成约3000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此外,在2011年底省级安排的25.07亿元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经费中,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再获2.1亿元补助。

表1 2001/2010年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布局情况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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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堵疏结合,有效解决择校问题。为了从源头上解决择校和变相择校行为,福建省在加快薄弱学校建设、缩小校际差距、实行教师合理流动及“小片区”管理改革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相关实施方案,采取多项措施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收费行为。省物价局规定,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严格按照“一费制”规定收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除学杂费后,除了作业本费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收取以外,不允许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开展改制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并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011年,全省检查验收教育收费规范校及评选确认的收费规范县(市、区)占全省总数的85%。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2009年至2011年,全省查处违规收费金额合计3200多万元,有20多位公办学校校长因乱收费被撤免,牵涉教育乱收费案件的群众信访举报量、案件查处数量及违规收费金额均大幅下降。在深入推进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经费投入,严格督促各级政府依法保证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加”。这些举措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规范收费意识和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也都明显提高。

三是统筹安排、重点倾斜,支持老区及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福建省近几年来加大对民族地区、22个原中央苏区县和周宁、寿宁、古田等10个财政特别困难老区县的扶持力度,保障民族地区、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教育事业与全省同步发展,坚持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和“双高普九”并重。为了免除经济欠发达老区县的学杂费,省级所需承担的经费比例高达80%,每学年下拨给老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专项补助资金均达3亿多元。在寄宿制学校、校安工程以及中小学危房改造中,下达给老区县的专项补助金都已占全省各专项比例的90%以上。如今,全省老区和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已经同全省持平。

四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农村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地都把外来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纳入了当地的教育发展规划,扩大城区办学容量,新增45000个学位,满足其就学需求。依据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足额拨付教育经费给接收外来工子女的公办学校,并对外来工子女实行电脑派位入学。全省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工子女已达89%。在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外来工子女就读的同时,完善其教育服务与管理。各地积极探索完善外来工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中招录取的办法,创造条件,使得具有当地初中学籍的外来工子女也能享受当地学生一样的待遇,报名参加中考,平等享受各种扶助政策,并加强他们入学后融入城市生活的教育。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进入民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工子女,则按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标准减免学杂费。各地教研及教育行政部门对农民工子弟学校与当地公办学校实行统一管理,对其教育教学工作及时作业务指导、质量跟踪等,以保证达到基本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求。2010年至2011学年,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收62.11万名外来工子女(比上学年增加4.02万名),其中来自外省的有38.51万名(比上学年增加了2.55万名),有54.89万名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省级以上财政为此下拨2.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对2011年全省新增的4.5万个学位进行补助。福州泉州两市外来务工人员众多,生源压力较大,新增学位数较集中在这两地。同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服务与管理,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结合校安工程建设,优先考虑农村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完善农村寄宿生“免费营养早餐工程”;为留守儿童提供多种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联合采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同时,通过全省中小学统一电子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及时掌握学生的变动情况。

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提升工程。经过多年努力,福建省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目前,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都免除了学杂费,农村和近一半城市免除了书本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残疾学生义务教育规模持续扩大,2010—2011年,全省在校残疾学生有3.2万人,占全国总数的7.5%,每10万人口中特殊教育在校生有86.7人,居全国首位。残疾学生资助体系也不断得以完善,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优惠政策,并将寄宿残疾学生生活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元。此外,在全省32个县区开展“送教上门”试点,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少儿义务教育体系,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二)突出内涵建设,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是减轻课业负担,深入开展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探索促进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学习、勇于创新的教育教学新模式,建立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推广制度,开展实施素质教育试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制度,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实行“设区市审读推荐,县(市、区)责任管理,学校确定版本,学生自愿购买、发行单位上门服务”的新模式;全面规划建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依托省市农村课改基地校,增强片区教研的实效性,加强对农村课改工作的示范和引领;提高农村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继续开展面向农村教师的“新课程课堂教学问题解决”专题研修活动;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新课程网站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参与网络学习和交流;充分发挥“科技教育基地学校”示范辐射作用,推动中小学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创建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

二是加快“双高普九”进程,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2011年底,对6个县(市、区)进行了省级评估验收,“双高普九”县(市、区)累计达到78个,人口覆盖达87%。以农村初中为重点,对教学常规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继续实行全省初中毕业生平均单科及格率、全科及格率、三年巩固率等考核评估,建立通报制度,督促各地及学校做好控辍工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和合格毕业率,确保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8%以上,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9.5%以上。实施特殊群体学生的帮扶制度,确保每一位适龄少儿不因学习困难、就学困难、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而失学。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扫盲教育及其巩固提高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探索以县为中心的资源建设和共享机制,在九个设区市各选取一个县开设县级优秀资源展示区,为农村中小学提供适合福建省实际的教育教学资源。通过省基础教育资源平台向农村中小学发送三种模式的示范课100节,举办三种模式教学设计及优秀课例评比活动,开设网络帮扶平台以推进工程应用研究工作,收集、整理典型的工作经验向全省辐射,以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教师的教学应用能力。在网络视频培训试点于2010年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为继续做好教师的应用培训工作,对网络培训范围加以扩大以覆盖农村远程教育项目学校的所有教师。利用资源平台中的教师个人展示模块,进一步充实、丰富省级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的资源条目,以使资源覆盖省内中小学主要学科与主要版本。同时完善平台的搜索功能,为基层教师的应用提供便利。

四是切实加大教育投入,加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强化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在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营养改善工作的同时,着力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尤其是教师学历培训。经过努力,目前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初中教师达到74.7%,[2]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小学教师达到74.2%[3],而小学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则达57.9%。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升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将县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标准统一提高到城市水平,并对规模较小学校的教师编制设立最低保障数。实行“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教师资助计划”和“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对中小学新任教师实施公开招聘制度,改革补充机制,完善教师队伍结构。均衡配置优质资源,推进城镇学校与农村中小学对口支援,全面实施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校际交流制度,建立“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表彰制度。设立中小学及农村教师奖励基金,奖励表彰师德标兵和长期在农村任教的优秀教师。实施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改革,支持地方财政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进一步健全教师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农村教师补贴制度。进一步实行“县管校用”管理方式,完善义务教育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将县域内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收归县管,进一步理顺教师管理体制。

此外,2010—2011年,福建省6个省级项目列入国家改革试点,省内还组织实施了10大改革试点任务。义务教育领域主要着力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改革、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中考中招制度改革等试点,经过一年多的探索也已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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