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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准化方法原理的再认识

时间:2022-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桑德斯和松浦四郎关于标准化原理的论述可以看出,他们把简化看成标准化首要的和基本的原理。标准化的规律表明,简化是标准化最基本的手段。简化节约是标准化的基础,统一效能是标准化的目的,协调一致是标准得到广泛认可的必然过程,总体最优是标准化所要实现的功能,而有效竞争则是标准化战略作用的具体体现。因此,这些原理共同组成标准化的统一整体,反映了标准化发展的必然规律。

二、对标准化方法原理的再认识

1974年,中国标准化工作者第一次提出“标准化的基本方法是选优、简化、统一”、“标准化最基本的特点是在选优基础上的统一和简化”,其后,许多人开始对这些问题进行探索,到1980年前后,又出现了一些新的观点,相互之间虽各有差异,但大家普遍认为“统一”、“简化”、“选优”再加上“协调”可以算做标准化的基本原理。总结标准化的传统理论和现代标准化发展的趋势,我们认为,标准化的方法原理是:简化节约原理、统一效能原理、协调一致原理、总体最优原理、有效竞争原理。

(一)简化节约原理

从桑德斯和松浦四郎关于标准化原理的论述可以看出,他们把简化看成标准化首要的和基本的原理。如果全面地来看,简化节约才是标准化的重要原理,因为简化是手段,节约是最终目标。

标准化的规律表明,简化是标准化最基本的手段。标准化可以使需要标准化的对象减少复杂性,加强物品的互联互通和兼容性,降低社会成本,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利益。

从节省社会成本的角度来说,当一个产品的功能超出了其所能承载的必要范围时,其生产成本就会上升,消费者为之承担的成本也会上升,整个社会的成本必然也会随之上升,因此,通过简化,就会在保证产品必要功能的前提下,降低产品成本、消费者负担的成本和整个社会的成本,这对全社会来讲就是社会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

遵循这一原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简化要有必要的界限。并不是越简化越好,简化需要有一个适当的范围,这个范围要通过标准化对象的规模与客观实际的需要相比较来确定。只有当多样性的发展规模超出了必要的范围时,才应该简化。正如克努特·布德林所说:“品种简化可能带来采用成本,或者造成用户的效用损失,因为用户偏好的规格与所能提供的规格之间的分歧增加了。”[15]也就是说,如果简化不能满足用户必要的功能需求,简化的作用就会适得其反。

第二,简化要使全局功能最优化。简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整个产品的最佳功能。要通过简化实现全局功能的最优化,如果只是局部的优化,而使全局的功能受到影响,那么,简化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

(二)统一效能原理

标准化的目的是要使复杂的事物达到统一,通过统一实现结构的优化,进而实现最佳的经济和社会效能。按照管理学家德鲁克的理论,“效能”就是“做正确的事”,是目标和效果的统一。在现代经济条件下,需要统一的对象非常多,其相互关系也非常复杂,因此,要通过标准化,使需要统一的对象在功能、形式、技术性能等方面趋于一致,使社会通过实施标准,将复杂的对象一致化,从而更好地实现社会效能。执行统一效能原理要做到:

(1)统一是前提,效能是目标;

(2)统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在目前已经统一的基础上,随着事物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还需要在新的前提下确立新的一致性。

(3)统一的目标是实现应有的效能。如果“统一”的事物不能实现应有的效能,那么,统一就没有意义。

(4)要实现效能,就必须做到等效。也就是说,通过标准化的方法,被统一的事物在功能上要与统一后的事物在效能上相等。这样,才能使事物和系统的总体功能达到最佳。

(三)协调一致原理

在标准系统中每一项标准都是一个基本的组成单元,它一方面要受到系统的制约,同时又会影响整个系统功能的发挥。所以在制定或修订每一项新标准的过程中都要进行协调,通过协调达到一致,从而增强标准的社会认可度和实施效果。因此,协调一致是从事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方法。

按照贝塔朗菲提出的系统论原理,整个系统的性能并不是直接来自于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而是来自于组成全系统的统一整体,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整体的各部分相加大于整体。根据这一原理,标准系统的功能并非取决于各部分简单地相加,而是取决于各部分之间相互适应、相互结合的程度。因此,要实现标准系统整体功能最佳的目标,就必须在各个系统之间进行必要的协调,通过协调使系统中各个组成部分及相关因素之间建立起合理的秩序和必要的平衡关系。只有当各个标准系统的各组成部分之间达到功能的协调一致,其整体功能才能实现最佳。

(四)总体最优原理

在标准化的过程中,必须十分注重“总体最优”的思想。一方面,标准化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最佳效益,因此,标准化的结果必须追求最优化;另一方面,标准化活动的最优化,并非局部的最优,而是整体的最优,如果只是从局部出发,虽然貌似合理,但从总体上说,制定的标准的适应性一定十分有限;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活动的日益发展,标准化活动所涉及的范围和程度也日益复杂,要实现标准化活动和效能的总体最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为重要。在这方面,需注意遵循以下几个程序:

(1)确定总体最优的目标:要从整体出发提出最优化的目标及效能准则(即衡量目标的标准)。

(2)要广泛收集资料:要收集、整理并提供必要的数据和给定一部分约束条件。

(3)建立数学模型: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找出反映问题本质因素的数学方程(即某些变量或参数之间的关系)和逻辑框架。

(4)计算:编制程序,通过计算求解,提出若干可行方案加以比较。

(5)评价和决策:通过对方案的分析、比较,从中选出最优方案由执行部门选定、决策。

(五)有效竞争原理

这是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从标准化的最新特点所提出的最新原理。

标准化的作用并非仅仅是产品的简化与节约、目标的统一与效能、过程的协调与一致、功能的总体与优化,还在于使市场竞争中的行业准入规则发挥作用。这正是新形势下,标准化战略作用的具体体现。其表现是:

第一,标准化是市场竞争的有效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标准化已成为市场准入的重要门槛,谁掌握了标准,谁就掌握了制定行业准入规则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因此,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必须争夺必要的话语权

第二,标准化手段的运用必须有效。这就意味着要合理运用国际国内标准化的规则,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通过组成标准联盟等实现标准的合纵连横,以赢得广泛的支持,使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更多地反映自身的利益。

第三,标准在竞争中的作用必须体现出有效性。其含义是:制定标准能使国家、产业和企业抢占竞争的制高点,获得应有的利益,不能“为标准而标准”,或单纯追求标准的数量,如果不是在产业竞争中能获得优势的标准,即使再多也没有意义。反之,如果对产业竞争有积极影响,一项关键的标准就会价值无穷。

上述标准化原理,是从标准化的实践和发展中总结和概括出来的。简化节约是标准化的基础,统一效能是标准化的目的,协调一致是标准得到广泛认可的必然过程,总体最优是标准化所要实现的功能,而有效竞争则是标准化战略作用的具体体现。它们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如果没有简化节约,就难以实现统一效能,如果没有协调一致,也难以达到总体最优,如果没有统一效能和总体最优,标准化也很难发挥有效竞争的作用。因此,这些原理共同组成标准化的统一整体,反映了标准化发展的必然规律。

由于这些原理具有显著的方法性特点,因此可以称做标准化的方法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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