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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应具备哪些特点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学前教育明确的目的,学前教育给孩子施加的影响一般比较全面、系统和准确,针对性也较强。在学前教育中,要反复地筛选和提炼教学内容,对内容进行科学的组织编排,要采用合理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并要由专职教师引导幼儿学习。因此,学前教育的效率远远高于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学前教育成为影响幼儿身心发展的最有效的一种方式。

第二节 学前教育与儿童发展

儿童的发展,是指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身体和心理方面有规律的进行量变和质变的过程。身体的发展,是指儿童机体的正常生长和发育,包括形态的增长和功能的成熟。心理的发展,是指儿童的认识过程、情感和个性的发展。儿童的发展受着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且不同的因素对儿童的影响不同。

一、影响儿童发展的因素

(一)遗传

遗传是指那些与生俱来的解剖生理特征。如机体的构造(个子的高矮)、形态(人种)、感官(眼睛大小、鼻子高低)和神经系统(气质类型)的特征等。遗传决定论认为儿童心理的发展受遗传基因的决定,后天的教育只能影响其发展的速度(加速或延缓),而不能改变它。美国心理学家霍尔说的“一两遗传胜过一吨的教育”就是一种代表性言论。

首先,遗传素质决定了幼儿的体态、生理结构与机能的主要特征。儿童通过遗传获得人的生理解剖结构及特点,如五官、皮肤、体型、神经系统特别是大脑结构和机能的特点等。如婴儿心理研究就表明,刚刚出生的新生儿,在惊讶反应的类型上、条件反射的形成上和睡眠清醒的周期上,就表现出明显的个别差异。因此,我们认为首先是遗传素质为儿童身心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儿童发展要以从遗传获得的生理结构为其基本前提,如果是色盲或失明的儿童就无从发展视力,那也就培养不成画家了。此外,遗传素质的成熟也制约着儿童身心发展的过程、阶段及发展水平,如儿童绘画能力发展是以手部精细动作能力、手眼协调能力及手骨和肌肉发展为基础的。

其次,遗传素质的差异性是导致儿童身心发展差异性的物质性基础。儿童的智力、才能、个性等都是有个别差异的,这些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来自遗传素质的影响。例如,在儿童高级神经系统生理机能方面存在不同的类型特征,会进而影响到智力和认知活动。神经过程灵活性高的儿童,思维敏捷;神经过程强而灵活的儿童,知觉广度较大;神经过程平衡性高的儿童,注意分配较快。而这些不同的类型,如兴奋型(胆汁质)、活泼型(多血质)、安静型(粘液质)和弱型(抑郁质)等,也会进一步影响到儿童的行为和性格的特征,而且遗传的差异也使幼儿的心理会出现一定的差异性。如神经类型方面,天生敏感的孩子就可能对周围的一切变化反应较灵敏和迅速,而神经活动较迟钝的孩子,其心理反应力就可能要慢一些。同样,体貌漂亮的孩子易形成开朗、自信、好表现等个性特征,而相貌较丑的孩子可能更自尊自强一些。

再次,遗传素质决定了幼儿身心发展的基本过程。幼儿,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其身心发展的阶段和速度基本一致。每一个年龄阶段的孩子也都有其共同的普遍的身心特征,即年龄特征。如腿脚动作的发展,幼儿总是先学会爬,再学会坐,而后学会站立、走和跑;幼儿手的动作发展则是先学会抓握,再学会投掷;幼儿语言的发展一般要经历发音、单词句、多词句、简单句四个阶段。幼儿在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儿期和幼儿期,都有其独特的年龄特征。幼儿身心发展的这些阶段和每一阶段的年龄特征主要由遗传素质所决定,一般具有不可更改性。

当然,遗传素质只是为幼儿的身心发展提供了生理基础和物质前提,为幼儿的身心发展提供了可能性,而没有最终决定幼儿身心发展的水平和速度,幼儿身心发展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还需后天环境和教育的影响。总之,遗传是儿童心理发展的生物前提,为儿童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潜在的可能性。

(二)环境

环境对儿童发展的影响早就为人们所认识,如流传很广的“孟母三迁”的故事就揭示了这种影响作用。孔子也强调了后天影响对心理发展的作用,并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就是说,人的先天禀赋是差不多的,人的成就不同则是后天学习的结果。环境是指幼儿接触到的周围人和物的总和。广义的环境包括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和幼儿教育环境三大类。一般把托幼机构对孩子的一切影响称为“教育”,而将家庭和社会对孩子的影响称为“环境”,环境引导和潜移默化地影响儿童的发展。儿童的生活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个方面。

自然环境包括自然及人类改造所创造的物质环境,一切生物离不开适宜的自然环境而生长发育,个体的形态、外貌、身高、甚至个性心理特征的某些方面的形成与发展既与先天的遗传有关,也在一定程度上与个体生活的自然环境有关。不同地域的人群,其形态、外貌的发育在总体上有相异的特征。例如,我国西北高原的人群与江南水乡的人群在体态、外貌上的发育就有明显的不同,而且地理环境和气候状态不仅作用于个体的身体发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作用于人的心理发展。

社会环境主要为儿童提供社会经验,但是社会环境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力要大得多,而且这种影响力随着心理的发展而日益显著。社会环境的范围很广,从大的方面看,包括他所处的时代,所处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从小的方面看,包括对儿童有直接影响的家庭以及成员、亲友、同伴、教育机构等,这些社会环境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儿童的发展。儿童的先天素质能够得到发展,向什么方向发展,达到怎样的程度都受到他所处的社会环境的深刻影响。不过,儿童在环境中是一个积极主动的个体,一方面接受环境的影响,一方面也主动作用于环境,儿童有自己的需要与兴趣,对环境的作用有所选择,所以,同样的环境对不同儿童可产生不同的影响。

(三)教育

教育领域作为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影响,是一种特殊的人造社会环境,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儿童选择的范围,并引导儿童正确地认识外在环境因素对自身的价值,因此,相比较其他因素而言,教育对儿童的身心发展有着主导的作用。

首先,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培养人的活动,教育目的体现了培养人的方向,也就是个体发展的方向。托幼机构是为教育幼儿而专门设立的社会机构,托幼机构的专职和社会作用就是教育幼儿。托幼机构中的教育,能集中反映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等方面的客观要求,能按明确的教育目标选择教材、实施教学和评价教学。学前教育是一种最系统、最直接的影响幼儿的方式。由于学前教育明确的目的,学前教育给孩子施加的影响一般比较全面、系统和准确,针对性也较强。在学前教育中,要反复地筛选和提炼教学内容,对内容进行科学的组织编排,要采用合理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并要由专职教师引导幼儿学习。因此,学前教育的效率远远高于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学前教育成为影响幼儿身心发展的最有效的一种方式。

其次,幼儿教师一般具有较丰富的知识、较全面的才能和较熟练的教育技能。幼儿教师通常要经过专门的训练和特定的审查方能任教。幼儿教师还必须依从于一定的组织原则和安排,幼儿教师集体是一种有组织有分工的集体,这在家庭和社会环境中难以见到。另外,幼儿教师的专职就是教育幼儿,为此,幼儿教师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到幼儿教育工作中去,考虑幼儿的个别差异与年龄特征,考虑怎样的环境、课程方案、活动安排能够更有利于儿童的发展,从而给予儿童更科学、更系统、更全面、更深刻的影响。

再次,学前教育为儿童能动的发展创造主客观条件,充分满足了儿童个体特征的发展、个体潜能的充分发挥、个体创新能力的发展。学前期的儿童正处于身体与智力迅速发展以及个性形成的重要时期。学前儿童大脑发育迅速、可塑性大,研究表明,3岁时的儿童的脑重量是出生时的3倍,相当于成人的2/3,至7岁时脑重已经接近成人的脑重发育。大脑的发育为儿童接受教育提供了可能性,早期丰富的刺激和科学的教育不仅有助于大脑的发育,而且将有利于增进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全面和谐而又充分地发展,为今后成才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最后,教育的主导作用更表现在促进个体的社会化。教育是儿童社会化的一个重要途径。从生命开始的“自然人”到经过教育过程成长为“社会人”,使儿童更积极地、能动地适应社会。

正因为学前教育有如上四个方面的特征,学前教育在幼儿的身心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学前教育实施的好坏直接影响幼儿身心素质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重视专门的学前教育工作。

(四)儿童的能动性

儿童的发展,除了受生物、家庭环境和教育因素等影响外,还取决于其自身的能动性。

首先,儿童在发展中,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而是积极主动的学习者,他们对环境的刺激有较强的选择性,并表现出作为独立的生命体所具有的能动性。外界的环境刺激,只有被主体选择,成为主体的反应对象时,才会对主体的发展产生影响。这里对反应活动产生与否的决定性选择,是儿童根据自己感觉到的外在事物与自己的关系的性质而做出的,是自己的活动过程。如新生儿对母亲说话的反应要强于对铃声的反应;新生儿能回避令人不愉快的气味,更喜欢注视曲线和母亲的脸。稍大以后,幼儿便逐渐有了自己的情绪、情感、意志和个性倾向等个性心理活动,个性心理对幼儿的一般心理过程的调节能力逐步增强。孩子会依自己的个性特点对不同的事物做出不同的反应;同样的事物在不同孩子身上也会引起不同的反应。

其次,同样的环境对于不同的儿童可以产生不同的影响。没有儿童自身能动性的体现,其他因素也难以完全的得到实现。另外,幼儿也会对外界做出一些创造性的反映,如幼儿进行创造性想象,将已知的人和物组合改编成故事,会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思维,创造性地解决一些现实问题。幼儿虽小,但仍有其主观能动性,幼儿的主观能动性是幼儿进行学习的心理基础。外部环境和教育的影响均要通过幼儿的主动选择、吸收和融化,才能转化为幼儿的身心素质。幼儿的主观能动性对幼儿的身心发展也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和调控作用。

综上所述,儿童的发展绝不是一种因素单独影响的结果,而是多种因素综合地、系统地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不能孤立地、静止地强调遗传、环境和教育的作用,更不能忽视儿童主观能动性对其发展的重要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认识儿童的发展与教育问题。

二、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

(一)儿童的发展具有顺序性

在儿童的发展过程中,无论其身体的发展还是心理的发展,都表现出一种稳定的顺序。在儿童身心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这种顺序是固定不变的。儿童成长的每一阶段,都是以前一阶段的结果为基础的。先前的发展变化,顺序性所具有的这一特点,使儿童身心发展成为一种连续的、不可逆转的过程。虽然不同儿童完成某一阶段发展所花的时间长短不同,但发展的顺序是一样的。儿童发展的顺序性要求我们对于儿童的教育能够遵循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使其循序渐进的发展,如果儿童某一阶段的发展没有完成,采用拔苗助长的方式勉强使儿童转入下一阶段,反而会抑制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二)儿童的发展具有阶段性

儿童发展的阶段性,是指在儿童发展的连续过程中,在不同年龄阶段会表现出某些稳定的、共同的特点。这些特点无论从表现方式上、发展速度上以及发展的结构方面,与其他阶段相比较,都会具有相当不同的特征。所以阶段与阶段之间不仅表现为量的差异,而且表现为质的差异。这种情况,又被称之为儿童发展的年龄特征。对于儿童,我们要抓住儿童发展的关键期,在儿童发展的恰当时期对儿童进行适合的教育。当然这些不同的阶段又是按照一定的顺序,前一阶段在为后一阶段做准备。在人的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从出生到成熟经历五六个阶段,婴儿期:出生至三岁;幼儿期:三岁至六七岁;童年期:六七岁至十一二岁;少年期:十一二岁至十四五岁;青年初期:十四五岁至十七八岁。这些阶段,无论在生理特征还是心理方面,彼此之间的差异性都很大,但是又具有前后的连续性。

(三)儿童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

不平衡性,是指在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儿童身心发展的速度并不是完全与时间一致的匀速运动。这种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同一方面的发展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其发展的速度和水平是有明显差异的。如儿童身高的发展是开始增长速度快,后期增长速度慢,期中出现两次猛增现象,在科学上称之两次生长高峰,第一个高峰是出生后的第一年,第二个高峰是9~16岁的青春发育期。第二,同一时期不同的方面发展的不平衡。就儿童发展的整体而言,生理成熟是先于心理成熟的。十几岁的孩子就其身体发育来看,已经很接近成人的水平了,而其心理的成熟程度,却要比成人低得多。认识儿童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我们在教育中就要抓住儿童身心发展的“关键期”,及时而教。

(四)儿童的发展具有差异性

发展的个别差异性,是指在儿童发展具有整体共同特征的前提下,个体与整体相比较,每一具体儿童的身心发展,在表现形式、内容和水平方面,都可能会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一般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同一方面,每个幼儿的身心发展水平和速度不相同。如有的幼儿口语发展较早、较好,而有的幼儿口语发展相对迟缓、滞后一些;有的孩子动作发展速度先快后慢,而有的孩子动作发展先慢后快,甚至后来居上。

第二,不同幼儿的身心素质结构和关系不一样。如有的幼儿音乐素质高,有的幼儿科学素质强,而有的孩子身体条件好。尽管每个正常幼儿都具有感知、记忆等基本心理活动能力,但有的幼儿感知力较强,而记忆力不足;有的幼儿记忆力较强,但感知较弱。总之,每个孩子的知识结构、智能结构、品德素质、审美素质和身体素质都各不相同。

第三,每个孩子的情感、意志和个性也相异。如有的孩子脾气温和、性格文静、感情内向,而有的孩子脾气暴躁、性格开朗、感情外向;有的孩子喜欢音乐,有的孩子爱听故事,而有的孩子爱好体育活动。总之,每个孩子的情感、意志和个性并不完全相同。

三、正确儿童观的树立

(一)儿童观的内涵

儿童观是成人如何看待和对待儿童的观点的总和,它涉及儿童的特点与能力、地位与权力、儿童期的意义、儿童生长发展的形式和成因、教育同儿童发展之间的关系等诸多问题。

古今中外,不同地域、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儿童观。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儿童被视为家庭和家族的隶属品,父母的私有财产,儿童没有自己独立自主的人格,只有对长辈的依附关系。在古巴比伦时代、古希腊时代和古罗马时代,儿童被看做是上帝的仆役,在家庭和社会中没有独立的地位,甚至还处于受迫害的地位。在中世纪居统治地位的儿童观是基督教的原罪说,即儿童是带着“原始的罪恶”来到人世的,必然历尽生活的磨难并不断赎罪,才能纯化灵魂,儿童被视为父母的隶属品,鞭笞和体罚儿童视为合情合法。14世纪后期出现的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者提倡从儿童自然本性看待儿童,从抽象的人性出发肯定儿童的权利和要求,但把儿童看做是成人的雏形的观点仍占统治地位。20世纪以后,随着对儿童研究的深入,开始了解儿童具有的特性、儿童的发展潜能,早期教育开始受到重视。

(二)儿童观的种类

1.儿童是小大人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儿童是“缩小”的大人,儿童是小大人,儿童和大人没有什么区别,即使有的话,那也只是身高和体重的不同而已。在古代,经济的发展特别缓慢,因此人们期望儿童能够早日加入成人的行列,能够同成人一样独立的劳作。所以人们总是用成人的标准要求儿童,而儿童自身的特点和意义都被忽略掉了。

2.儿童是原罪的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儿童一生下来,就充满罪恶,是有罪的“羔羊”,卑贱无知,成人应该对他们严加管束,使儿童能不断地进行赎罪。在欧洲封建社会时期,教会逐步成为最有势力的封建主,教会人士鼓吹“上帝创造世界”“君权神授”“原罪论”等一系列的谬论,要求人们绝对相信教会。教会认为人生而有罪,自然而然便认为儿童也是具有原罪的。既然儿童是原罪的,只有通过鞭笞才能消除罪恶,所以中世纪的教会学校中,儿童因为学业不良或出现微小的违纪行为,一般都要遭受惨痛的体罚。

3.儿童是白板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儿童刚生下来的时候,其心灵就像一块白板,成人可以任意塑造成各种各样的东西;就像是一张白纸,洁白无瑕,成人可以在上面画出最新最美的图画;就像是一个空容器,成人可以任意填塞,把各种知识经验灌输进去,而不考虑儿童的需要。

4.儿童是有独立存在价值的实体

文艺复兴运动对人权的倡导,使人们从全新的角度来审视儿童,在儿童观上有了一个大的飞跃,开始把儿童看作是一个有独立存在价值的实体,儿童有了自己的权利、思想、情感、需要。提出不应用成人的标准去要求儿童,儿童应该像个“儿童”,要倍加珍惜童年的生活,尊重儿童具有的纯洁美好、独立平等的自然本性。

5.儿童是有能力的主体

人类的童年期长于动物的童年期,这为儿童以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儿童在体力、智力、情感、社会性、道德等许多方面,都不同于成人,他们是正在发展中的人。不能因为儿童弱小、需要保护,就轻视他们,使他们被动发展。儿童是有能力的、积极主动的权利主体,应有主动发展自己潜能的机会,在出生、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成为自主的行动者,能够表达自己的主张和意见,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上述儿童观既有时代的烙印,有些又并存于同一个时代,既有非理性、不科学的一面,也有较为合理科学的因素,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批判性地加以继承和借鉴,将有利于正确地认识儿童。

(三)正确儿童观的树立

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人权运动的高涨和许多关心儿童人士的不懈努力,国际社会开始普遍重视保护儿童的权益,人们对儿童予以前所未有的关注。回顾儿童观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儿童及儿童权益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尊重,人们对儿童的特质和能力的认识日益趋于科学化。从现实情况来看,有两种情况值得深思,一种情况是有的儿童失去了表达自己内心世界的机会,或者儿童所表露的精神世界没有得到成人的重视和感悟,更加严重的是有的儿童不能按自己的意愿、方式表达其内心世界,有的儿童经常生活在被责骂、恐吓、受辱的状况下,他们应有的自主性、独立性、人格被肆意地践踏,因此,儿童成了被压抑的精神存在。另一种情况是儿童获得了充分的自由、自主、自尊,儿童可以不受成人的影响想干就干,为所欲为,而成人则有求必应,不加限制。事实上,这是成人错误地制造了一种使儿童过分地自我膨胀、以自我为中心的精神环境。儿童的自主、自我背离了个体心理发展的规律,背离了作为社会的一员所必须依循的准则。如果儿童的愉悦是建立在成人的服从甚至屈从的基础上的,是建立在成人的内心矛盾、焦虑的基础上的,那么,这些儿童的精神世界是不健康的,这种精神存在是异化了的精神存在。因此,我们应该树立科学的儿童观。现代科学的儿童观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儿童的成长受制于多种因素

在早期的心理学研究中,因为流派的不同或研究方法的不同,也就出现了不同的结论。如遗传决定论、环境决定论、教育万能论等均提出了影响个体发展因素的某一侧面,但同时又都是片面极端的。从现代心理学研究的成果中,我们不难看出,影响儿童发展的因素是错综复杂的。遗传通过与生俱来的解剖生理特征给儿童的发展奠定一个生理基础,良好的遗传因素和生理发育是儿童认知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这个条件儿童将失去发展的自然前提,而环境和教育把遗传的可能性变成现实。良好的环境和科学的教育能促进儿童的认知发展,没有适当的教育措施就无法指导儿童的认知发展。然而环境和教育对于儿童心理发展的决定作用总是通过个体或主体的活动,通过儿童心理发展的内部原因来实现的。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只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观来分析研究教育在儿童发展中的作用,才可以树立正确的儿童观,从而确立科学的教育观,使儿童得到最好与最完善的发展。

2.儿童发展的潜力要及时挖掘

儿童的发展有极大的潜力。生理学、脑科学研究表明,儿童在1个月至6岁期间,其大脑的结构不是按天而是按小时生长的,儿童吸收知识几乎毫不费力。神经心理学家、生物化学家,通过对人类神经系统的“可塑性”进行研究,指出:儿童的经验决定其大脑的结构,大脑在敏感期接受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又决定着神经元结构的密度和效率。

敏感期即关键期,它是指人或动物的某些行为与能力的发展有一定的时间,也叫“机会之窗”。如在此时给予适当的良性刺激,会促使其行为与能力得到良好的发展,反之,则会阻碍发展甚至导致行为与能力的丧失。关键期的最基本特征是,它只发生在生命一个固定的短暂时期。奥地利动物习性家劳伦兹研究发现,小鹅出生后把第一眼看见的对象当作自己的母亲,并对其产生偏好和追随感反应。狼孩卡马拉由于从小就离开人类社会,在狼群中生活了8年,深深打上了狼性的烙印,后来虽然回到了人群间,并经过教育与训练,但到了17岁,她的智力才达到3岁儿童的水平,仅知道一些简单的数字概念,学会了50个词汇,能讲简单的话,她错过了智力和语言的关键期,她的智力智慧之窗已经关闭。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儿童的智力机会之窗也不是长期打开的,随着年龄的增长,会逐渐关闭,如不及时打开,以后就无法弥补,因此儿童发展的潜力要及时挖掘。

3.儿童的发展具有差异性

首先,儿童的发展有性别差异。我国许多学者通过研究发现,男女儿童在智力发展上的差异是和年龄联系在一起的:在乳儿期、婴儿期,男孩与女孩智力差异很小,在幼儿期显示出差异,女孩的智力略优于男孩。国外的许多研究说明,男女儿童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表现出差异。美国的研究表明,男女婴儿在听童话故事或音乐会时,用脑的部位正好相反。研究者通过对3个月的婴儿进行脑电波测试,发现男孩子对童话故事和音乐的反应部位是在脑的右半球,女孩子则是在脑的左半球。英国心理学家赫特的研究结果表明:在婴儿期,男孩子对视觉图案模型更感兴趣,女孩子则更容易为声响所吸引。日本科学家近期的研究表明,男女儿童在空间知觉上有明显的差异,研究者把19名3岁儿童带到一个丁字路口,让他们自由行走,结果11位男孩中,有10人向左拐弯,只有1人是向右转弯;与此相反,8位女孩中,尚有7人向右拐弯,只有1人向左转弯。

其次,儿童的发展有个别差异性。虽然儿童发展的规律基本是相同的,但是由于每个人的基因状况(如数量、排列方式等)不同以及环境、教育等的影响,儿童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每个人的发展速率和形式也是有差异的。例如,同一年龄阶段的儿童,他们在能力、思维、兴趣等各方面的表现是不一样的。因此,成人必须尊重儿童的个体差异,应根据每个儿童的心理特点进行个别教育,给予儿童充分的活动自由,让儿童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展现。另外,格塞尔郑重告诫我们,不要把儿童的发展纳入一个固定的模式而忽视他们的特殊性,也不要轻易给儿童扣上“发展不好”的标签,伤害儿童的心理。例如,同龄孩子大多已会说话,但有的孩子还“金口难开”,我们不能轻易地下结论,认为这个孩子发展不好,事实上,这类孩子往往正处于积累阶段,他们一旦开口,便语出惊人,语言水平甚至超过比他们开口早的儿童。

再次,儿童的发展有文化差异。同一年龄,不同国家的儿童,各自所受到的文化熏陶不同,在发展上也有差异。例如,在非洲国家长大的孩子比在北美洲长大的孩子动作技能发展得好,这种差异特别表现在坐和走方面,非洲婴儿坐与走的动作比美国白人孩子早两个月。这种动作技能发展的早熟原因尚不清楚,但至少表明某些差异是由于文化实践不同造成的。一些研究者报告了几种非洲社会的情况,他们主动教孩子坐和走,通过把婴儿放在一个小的凹坑里和用被褥或衣物支撑着他们,教他们坐;通过在婴儿很小的时候把他们举起来,帮助他们练习新生儿反射。在不发达的某些非洲国家,尽早获得坐和走的技能也许能对家庭有所帮助。西方儿童的主动性、自我意识、自信心都胜于我国儿童,但我国儿童的纪律性、自尊心、评价能力却优于外国儿童。

4.儿童通过活动得到发展

活动对学前儿童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价值,不论是在婴儿期,还是在幼儿期均如此。儿童的活动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操作活动,儿童通过与物体的相互作用而获得发展。儿童在活动中学,活动中成长。通过动手操作,儿童逐渐理解事物之间的关系,掌握基本概念。例如,一个2岁的婴儿,面对放在眼前的两个牛奶盒,不能说出哪个较大,哪个较小,或一样大,但他通过尝试、探索,把一个盒子放在另一个盒子的上面或下面、里面,就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进而理解空间关系,发展逻辑推理能力。儿童活动的另一类是交往活动,儿童通过与教师、同伴的相互作用而得到发展。首先,儿童与教师的交往过程中能够学会如何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掌握与别人交往的技能,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萌发创造性,增强责任感,提高积极地自我意向。其次,儿童在与同伴交往的过程中,不论是集体活动,还是小组活动,或是个人活动,都能促进儿童认知能力的发展,社会情感的升华,心理活动水平的提高。同时,幼儿的生理活动和心理活动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幼儿在这些活动中,可以无拘无束地玩耍,尽情地说笑,陶醉于欢快的活动之中,促进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

5.儿童是作为一个整体来发展

儿童生理、心理、精神、道德、社会性的发展是儿童发展的各个不同侧面,它们构成一个整体,相互联系,彼此制约。教育必须促进儿童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不能偏向任何一个方面。“木桶理论”告诉我们,儿童发展的这几个侧面犹如组成一个木桶的各块木板,只有每块木板既长又厚实,才能盛很多水,如果某块板短小又单薄,那水就盛的很少,甚至不能盛水。所以,要满足儿童各种发展的需要,任何一方面的发展(超常发展)不能以牺牲其他方面的正常发展为代价,不应孤立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以保证儿童整体性发展。

只有树立了正确科学的儿童观,才能在教育实践中,把儿童放在恰当的位置上,配合教师引导儿童生动活泼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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