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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比较研究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幼儿园教育目标上,中、日两国新《纲要》基于一个共同的认识,即幼儿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而中、日两国新《纲要》体现了对这四个“学会”的追求,但与其他阶段的学校教育不同,其目标是基础的层次。中、日两国新《纲要》都认为幼儿园教育应是既符合现实需要又有利于幼儿的长远发展。例如,日本新《纲要》反对和幼儿生活毫无联系的比赛、表演等。中、日两国新《纲要》提出应尊重“幼儿的活动本身以及幼儿的探究和发现”。

本节将从文本分析的角度对中、日两国新《纲要》进行比较分析,分别从目标、内容、方法三个方面剖析新《纲要》。选择这三个方面作为切入点的依据有两个:一是教育活动本身的需要;二是中、日新《纲要》的结构。首先,对教育活动来讲,目标、内容、方法、评价是教育行为必不可少的阶段。其次,从中、日两国新《纲要》的结构看,它们都包含了总则、教育内容与要求、组织与实施三个主要部分。因此,教育目标、内容、方法是分析两国新《纲要》最适当的切入点。

1.幼儿教育在终身学习时代的地位

目前,终身学习已被人们广泛接受,是当今社会公认的教育理念。在幼儿园教育目标上,中、日两国新《纲要》基于一个共同的认识,即幼儿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日本新《纲要》在总则第二部分指出:幼儿期的教育是为人的终身发展打基础的重要教育阶段;中国新《纲要》在总则的第二条也指出:幼儿园教育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要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2.终身学习对幼儿教育的要求

终身学习的理念对基础教育的要求是“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这四个“学会”体现着新时代的人才培养观。作为终身学习的奠基阶段,幼儿教育需要转变其学习观。而中、日两国新《纲要》体现了对这四个“学会”的追求,但与其他阶段的学校教育不同,其目标是基础的层次。

3.终身学习理念在中、日两国新《纲要》中的体现

中、日两国新《纲要》都认为幼儿园教育应是既符合现实需要又有利于幼儿的长远发展。并且,中、日两国新《纲要》在目标表述上,较多地使用了“感受”“乐意”“喜欢”等词汇,把教育的重点都放在“情感、兴趣、态度”的发展上。从这点可以看出,中、日两国新《纲要》是从终身学习的角度来引领幼儿教育的发展方向。

1.以人为本的理念

以人为本是中、日两国新《纲要》的原则性理念,它是对人的尊严和权利的尊重。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新《纲要》的“以人为本”源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人对人类发展所起的作用;日本的新《纲要》提出了“以幼儿为出发点,以幼儿的幸福为落脚点”的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中、日两国新《纲要》都在追求“以人为本”的教育。

2.教育与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人的自然需求,人们一直渴望以人为本的教育。以人为本的教育就是“尊重每一个人的教育”,其核心是对人的尊重。对于基础教育而言,它是基于儿童权利意识展开的教育,即儿童不是单纯地“享受”教育的存在,而是有权利建构教育的内容。儿童和教师都是教育活动的主体,两者的关系是平等的,教育是在两者的沟通下进行的。

3.以人为本思想在新《纲要》中的体现

“以人为本”是中、日两国新《纲要》所反映出来的重要特征。日本新《纲要》多次强调要“保证幼儿稳定的情绪”“保证适合于幼儿时期的生活”“要尊重个体差异”等。中国新《纲要》也很重视这一原则,例如,“以人为本,尊重幼儿阶段的特性,关注个别差异”。同时,两国新《纲要》都强调教育与幼儿现实生活相联系。例如,日本新《纲要》反对和幼儿生活毫无联系的比赛、表演等。中国则主张:“严禁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因而,中、日两国新《纲要》都强调“让幼儿拥有现实的快乐生活”,提倡“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开辟教育实践。

1.“主体性”与“自我”的关系

“主体性”“自我”是不可分割的存在,是“人的本质”的两个不同侧面。“主体性”是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主体在与他人、社会的关系之中表现出自主性;主体在与客观物质世界的关系中表现出能动性;主体在与自我的关系中表现出超越性。[1]因而,“主体性”“自我”之间存在相当密切的关系。对幼教工作者来讲,促进幼儿主体性的发展,就应理解幼儿探究自我的情况及特点。

2.促进主体性发展的途径

发展幼儿的主体性就应把幼儿当成生活的主人,保持幼儿生活的连续性,尊重幼儿生活的价值,让幼儿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尊重幼儿生活的本质,保持师幼之间良好的互动,激发幼儿正向的情感状态,让幼儿全身心地投入活动中,积极主动地发展。

3.新《纲要》对主体性和自我发展的重视

中、日两国新《纲要》的一个特点是对“主体性”的关注。中国新《纲要》强调:“避免不必要的管理行为,创设宽松自由的环境,从兴趣和需要出发,引导幼儿主动参与、自主选择。”日本新《纲要》指出:“要通过促进幼儿的主体性活动,以满足其与幼儿期相宜的生活”等。中、日两国新《纲要》的另一特点是对“自我发展”的重视。日本新《纲要》总则中指出:“根据幼儿阶段出现自我意识、开始意识到他人的存在、出现‘想抑制自己’的心情等特点,从长期的视角出发,让他们过充实的生活。”中国新《纲要》也在社会领域提出了“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增强(幼儿的)自尊心和自信心”等。

1.可持续性的知识观:重视知识的建构性、过程性和发展性

在知识观上,中、日两国新《纲要》持有共同的观点,即可持续性的知识观,强调知识的建构性、过程性。中、日两国新《纲要》提出应尊重“幼儿的活动本身以及幼儿的探究和发现”。现代社会(后工业社会)是知识经济社会,中、日两国都面临着知识经济的挑战,因此,中、日两国新《纲要》在实际学习活动中,都很重视表达与交流的过程。

2.全新的智力观:强调情感、兴趣、态度

中、日两国新《纲要》对全面智力发展持积极态度。美国心理学家马丁·加德纳(Martin Gardener)的多元智力观的出现,使人们对智力的认识产生了深层次的变革。日本新《纲要》把“好奇心”“探究精神”定为智力发展的基础,指出“在幼儿园毕业时最好要培养出来生存能力的基础,如情绪、意欲、态度等”。中国新《纲要》也指出要“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中、日两国新《纲要》均把情感和态度作为幼儿发展最重要的方面,体现出一个明显的价值取向,就是培养幼儿终身受益的价值品质,注重幼儿深层次的发展。

1.领域名称及强调重点

中、日两国新《纲要》在各领域的划分上有所差异。日本新《纲要》提出来的五个领域是:健康、人际关系、环境、语言、表现;中国新《纲要》提出来的五个领域是: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实际上,这五个领域都是相对应的。由图16-1可见,在这五个领域的排序上,两国新《纲要》有各自的特点。中、日两国新《纲要》的不同主要来源于对语言领域的态度,日本新《纲要》把它放在第四位,中国新《纲要》把语言领域放在第二位,这表示两国对该领域的重视度不同。中国新《纲要》更强调语言在儿童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图16-1 中、日两国新《纲要》提出的五大领域名称

2.规定角度及内容主体

中、日两国新《纲要》都有目标以及内容部分,并且其内容基本相同,但是两国新《纲要》采用的角度略微不同。中国新《纲要》写内容与要求部分的目的在于说明为实现教育目标,教师应该做什么以及怎么做;日本新《纲要》写目标以及内容的目的在于帮助教师更清晰地看待幼儿的状态,即幼儿可能会表现出来的成长方向。因而,日本颁布新《纲要》的目的是让教师更具体、更正确地掌握每个幼儿的发展趋势,编制更适合幼儿现状的教育课程。而中国新《纲要》界定“目标”是在幼儿身上要培养的素质,“内容与要求”是对教师提出的“做什么、怎么做和追求什么”[2]的要求。

3.对幼儿园生活综合性的理解

中、日两国新《纲要》都主张学科融合,要有综合性。日本在其《纲要解说》中强调应正确地理解“综合性指导”的内涵。“综合性不一定要求具备多种活动形式的、很大的活动。它可以是很小的活动,重要的是教师是否能挖掘一个活动中的多种教育意义。”[3]生活的综合性就是生活的整体性,“幼儿园教育应该通过幼儿的整个生活来教育孩子”[4]。日本新《纲要》提出了比较彻底的“综合性”,并对其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解读;而中国新《纲要》只讲了“综合性指导”的大原则,没有进行细致的论述。

4.对全面发展的定义

中国新《纲要》强调素质教育,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而在日本,“全面发展”的提法越来越少。日本之前倡导“和谐发展”的教育,但在实践中把“和谐发展”片面地理解为“让每个幼儿均等地体验到各领域的活动”。因而,日本的《纲要解说》主张:“不能假设‘和谐发展’的理想化的儿童,因为这样会导致忽视个性的教育。”[5]日本在改革中把重点放在教育的自由化和减少规制上,所以日本新《纲要》删除了“不可以进行偏重于某个方面的教育活动”等内容。

1.健康

(1)日本更重视户外活动。

在健康领域中,户外活动是中、日两国新《纲要》都关注的重要方面。但日本更加重视,日本新《纲要》除了在“内容”中提到户外活动,还在“注意事项”中特别强调户外活动的重要性。与此同时,日本新《纲要》提出“考虑幼儿的活动线,调整环境”的重要性。所谓“活动线”,是指幼儿移动的路线。为了引导幼儿去户外,幼儿园要准备走廊等中间的缓解空间。因为在日本的很多幼儿园,幼儿的活动比较自由,除了集体活动的时间外,幼儿的移动范围是整个幼儿园,而且教师的干涉比较少。而在中国的幼儿园里,比较多的情况是教师在控制幼儿的活动空间。因而,中国新《纲要》提到教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来引导幼儿到户外活动。

(2)日本更强调幼儿在幼儿园中的角色。

日本新《纲要》强调每一个幼儿都要作为生活的主人,参加幼儿园的完善工作,即让幼儿“理解幼儿园的生活方式,自己去完善幼儿园的生活环境”;帮助幼儿形成幼儿园的集体意识、责任意识,即幼儿园是“我们的家”,自己主动完善幼儿园的环境。中国新《纲要》虽然也提出了使幼儿学会生活、养成好的卫生习惯等要求,但没有提出“主动参与幼儿园的生活环境创设,理解其生活方式”。

(3)中国的目标规定更具体。

中国新《纲要》在健康领域的目标规定是“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在“内容与要求”中也提到“提高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培养幼儿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意志品质和主观、乐观、合作的态度”,内容十分具体、明确。相对来讲,日本新《纲要》对这方面的要求不明确,只说“有弹性的身心”,没有提出更具体的内容。中国新《纲要》在“指导要点”中提出“严禁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和训练等”,这一条在日本新《纲要》只出现在编制教育计划时的注意事项部分,在健康领域中没有体现出来。

2.人际关系(社会)

(1)日本更提倡儿童交往中多种挫折的体验。

日本新《纲要》在人际关系领域的注意事项中强调:“培养对人的信赖心和关心别人的感情,要重视幼儿遇到挫折和困难的体验,通过克服那些困难的过程获得逐渐发展。”[6]中国新《纲要》的提法是:“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和尊重别人。”可见,日本新《纲要》格外重视体验多种挫折的重要性。

(2)日本更关注幼儿交往的过程性。

日本新《纲要》中“在与小朋友的积极交往中共同体味喜悦和悲哀”“注意到同伴的优点”“在与教师所建立的信赖关系下确立的独立自主的生活是与人交往之基础”“让幼儿认识到自己与其他幼儿都是相互必要的存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每个幼儿都能生动活泼地发挥的集体”等内容是中国新《纲要》没有提到的。可以说,日本新《纲要》对人际关系的思考比较多,关注让幼儿学会交往的每一个过程。

(3)日本重视自然环境对幼儿社会交往能力的影响。

日本新《纲要》的另一个特点是重视自然环境对幼儿社会交往能力的影响。“要通过与大自然、与身边的动物和植物等建立感情,培养幼儿丰富的情感。”日本新《纲要》认为大自然所带来的教育意义,更多地体现在它对人的心理成长的作用,因此主张:“直接接触,体验到自然的浩大、美丽、神秘等经历,能让幼儿心灵平和、情感丰富,并为其好奇心、思维能力、表现能力的发展打下基础。基于此,应努力帮助幼儿加深自己与自然的关系。”对此,中国新《纲要》并没有相关的论述。

(4)中国在对社会情感的培养上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

日本新《纲要》对人际关系领域的内容只限于人与人的关系;中国新《纲要》中相对应的社会领域还包括对社会的认识和情感,例如,“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日本新《纲要》只提出幼儿身边的人,没有提出更高一层的概念。这与中、日两国的政治体制、人们的观念等有关系。同样,日本新《纲要》也没有把“爱劳动”等内容看得格外重要。

(5)中、日两国对“品质”的理解有所不同。

中、日两国新《纲要》对“品质”的理解有所差异。日本新《纲要》强调从感情、感受等方面培养健康的心灵。这次改革特意提出了“为培养生存能力奠基,萌发幼儿的道德心”,强调培养幼儿“健康、丰富的心灵”。并且,日本的“道德心”内涵比较广泛,不仅指道德规范,更强调情感。中国新《纲要》更突出“爱劳动”“爱祖国”“坚强”等品质。这个问题代表着两国人民的思维特点和需求的差异。

3.语言

(1)日本更强调语言对幼儿心理发展的作用。

日本新《纲要》更强调语言对幼儿心理发展的作用,例如,“沟通感情”“能亲切地听或说”“感受到生活中的语言美及其乐趣”“通过各种体验丰富自己的心像”等。中国新《纲要》强调“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扩展幼儿的经验,提供促进语言发展的条件”。从表述上看,日本新《纲要》更关注幼儿的内心活动。另外,中、日两国新《纲要》都关注早期阅读,强调幼儿期的语言教育应侧重于激发幼儿的兴趣和积极性。但日本新《纲要》的规定更明确,主张“看图书”的目的是亲近图书世界,跟同伴分享喜悦,可以看出日本新《纲要》强调语言的发展是基于幼儿心理的发展,同时,它又为幼儿心理的发展服务。

(2)中国新《纲要》强调语言应用的标准化。

中国新《纲要》提出了“讲话礼貌”的目标;日本新《纲要》没有提出“讲话礼貌”的目标,但强调“能亲切地进行日常寒暄”。这是由于两国文化的差异。在日本,打招呼是特别重要的事情,对日本幼儿来讲,学会打招呼,比学会礼貌的谈话方式更重要。另外,关于普通话的要求,是中国新《纲要》强调语言标准的另一个体现;但在日本新《纲要》中没有这方面的内容,日本的方言和普通话之间的差异没有中国大,因而,没有特别强调学习普通话的问题。

4.表现(艺术)

(1)日本表现领域的范围更广些。

关于艺术活动,中国新《纲要》提出“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日本新《纲要》强调“让幼儿以幼儿的样子愉快地、自由地进行多样的表现活动”。日本新《纲要》提出了广泛而具体的活动内容,例如,“通过声音和动作等表现或者自由地进行描画和制作”“认识各种各样的素材,动脑筋把那些东西采用到游戏中”“对音乐有兴趣,能够对唱歌或使用简单的韵律乐器体味其乐趣”“乐于描画和制作,并在游戏中使用或装饰”“用动作和语言等表现自己的心像,并体味演示游戏的乐趣”。因此,日本新《纲要》中表现领域的多样化趋势比较明显。

(2)中国更强调儿童表现能力的培养。

中、日两国新《纲要》都强调幼儿的体验和参与活动“态度”的发展,但不同的是,中国新《纲要》提出“提高表现的技能和能力”,而日本新《纲要》没有提出这个要求。日本学者认为,幼儿最开心、最积极的活动是完全自由的艺术活动。对此,中国新《纲要》也注意到了该问题,提出了“要克服过分强调技能技巧和标准化要求的偏向”。从这个意义来讲,中、日两国的看法基本一致。中国新《纲要》的另一个特点是对“有艺术天赋的幼儿”的关注,主张注意发展他们的艺术潜能;日本新《纲要》比较保守,没有提出天才教育的观点。

教育方法是为实现教育目的和内容而采用的各种方式、运用的各种手段和程序的总和。它包括教育者施教的方法和在教育者指导下受教育者领教及自我教育的方法。[7]在幼儿园教师的具体工作中,教育方法包括活动方式、环境准备、指导方法、教育活动原则方面。

1.活动方式: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关于活动方式,中、日两国新《纲要》明确指出了“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中国新《纲要》还提出要“保证幼儿每天有适当的自主选择和自由活动时间”,体现了中、日两国在幼儿教育过程中对游戏活动高度重视的一致性。游戏是幼儿的天性,把游戏活动贯穿在幼儿教育中是符合幼儿的天性。同时,幼儿游戏蕴藏着学习活动,幼儿在游戏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

2.环境准备:师幼互动中创设环境

中、日两国新《纲要》均指出:环境是最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环境的创设和利用,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即“通过环境进行教育”。日本新《纲要》指出:应“创设有利于促进这一相互作用的物质环境与空间环境;教师要根据每个儿童的活动情况,发挥多种角色的作用,以丰富幼儿的活动”。中国新《纲要》也指出:“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因而,环境创设是教师一项不容忽视的工作。日本《纲要解说》强调“幼儿园的环境是幼儿的生活圈”。幼儿是幼儿园环境的主体,在创设环境时应重视幼儿的作用。如此,环境的教育作用才能发挥出来。此外,环境的创设不能一劳永逸,教师要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环境。

3.指导方法:个别化指导

日本新《纲要》指出:“以能够充分地满足每个幼儿的兴趣和需要的角度给予适宜的指导”;中国新《纲要》强调“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中、日两国新《纲要》都注意到幼儿个体差异,要求对幼儿进行个别化教学。但是,进行个别化教学要在充分了解每个幼儿,尤其是幼儿发展的个别差异的基础上,把个别化教学的思想贯穿在各种形式的活动中。

4.教育活动原则:多样性

中、日两国新《纲要》都主张教育活动要多样化,这是贯穿所有教育活动的原则。教育活动的多样化是为了适应不同幼儿个体的多样性和学习活动本身的多样性。中、日两国新《纲要》的教育原则是以人为本,多样性是人的一大特点,而人的学习活动本身也具有多样性,面对不同的学习对象,学习者需要使用不同的学习方法,经历不同的学习过程,需要获得不同的指导与帮助。因此,这也要求教育活动的多样化。

1.教育的生活化与生活的连续性

(1)教育的生活化是中、日两国共同的追求。

中、日两国新《纲要》中“生活化”受到了特别的关注。“生活中”的幼儿教育是日本幼儿教育的主要理想之一。日本新《纲要》在环境领域一再强调了“生活中”“对身边的事物”产生兴趣,在“游戏中”学习的理念。中国新《纲要》也提出了“不脱离幼儿的生活”的教育,突出了“儿童是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的理念。中国新《纲要》的科学领域强调“科学教育应该密切联系幼儿的实际生活进行,利用身边的事物与现象作为科学探究的对象”。幼儿教育的“生活化”包含着对体验性、具体性、自然性等的重视。因此,它要求“个别化的”“以游戏为基本的”“通过环境促进的”“多样化的”活动。

(2)日本新《纲要》更强调幼儿生活的连续性。

日本新《纲要》更关注幼儿生活的连续性,提出“幼儿的生活是以家庭为基础,逐渐延展到社区和社会的。因此,幼儿园的生活要注意保持与家庭、社区和社会的连续性”。日本《纲要解说》强调“连续性”,意味着一方面要理解幼儿家庭中的情况、地区生活的特点等,追求它们之间更好的结合;另一方面要求幼儿园一日生活的连续性。“连续性”的目的是更尊重幼儿的生活、更重视幼儿内心的变化。

2.对大自然教育功能的重视

中、日两国新《纲要》的另一个不同点在于对自然的关注角度与程度上。日本新《纲要》更多的是从情感的角度,而中国新《纲要》更多的是从理性的角度。在关注程度上,日本新《纲要》更重视,阐述得更深入全面。日本新《纲要》主张“带着亲切感接触身边的动植物,发现生命的宝贵,珍惜、爱护它们”“直接接触,体验到自然的浩大、美丽、神秘等经历,能让幼儿心灵平和、情感丰富,并为其好奇心、思维能力、表现能力的发展打下基础。基于此,应努力帮助幼儿加深自己与自然的关系”。中国新《纲要》提出要“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有初步的环保意识”,其对大自然的看法偏向于理性的认识。

3.对情感体验的重视

日本新《纲要》对情感体验非常重视,不仅在环境领域强调情感体验的重要性,而且在语言领域、表现领域也特别强调其意义。幼儿的语言和各种表现行为是以感情上的触动为基础的。因此,我们不能急功近利“训练”幼儿某一个方面的技能,而要先让幼儿体验世界,丰富感性经验。中国新《纲要》虽然在艺术领域中涉及了“鼓励幼儿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等”的观点,却没有强调“情感体验为先”的观点。因而,日本新《纲要》对情感体验更为重视。

[1] 肖川:《个性教育·人格教育·主体性教育辨析》,载《教育学》,1999年第12期,第25~28页。

[2]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编:《〈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解读》,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第98页。

[3] [日]森上史朗、高杉自子、柴崎正行编:《幼稚园教育要领解说》,日本,福禄培尔馆,1999,第55~56页。

[4] [日]森上史朗、高杉自子、柴崎正行编:《幼稚园教育要领解说》,日本,福禄培尔馆,1999,第26页。

[5] [日]森上史朗、高杉自子、柴崎正行编:《幼稚园教育要领解说》,日本,福禄培尔馆,1999,第64页。

[6] [日]森上史朗、高杉自子、柴崎正行编:《幼稚园教育要领解说》,日本,福禄培尔馆,1999,第97页。

[7] 顾明远主编:《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第7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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