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幼儿园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XS2012070××××
项目名称:宜兴市××幼儿园装修工程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2年6月1日
经办人:________(签字)
目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授予
(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九)纪律和监督
(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二章 评标办法(另附)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章 图纸(另附)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开标前检查各投标人到会人员情况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的按31.3条规定,其投标文件不予拆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二、投标函附录中的内容投标人必须做出相应承诺。
三、养老保险证明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交费证明两种,其中交费证明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证明不予认可。
四、投标保证金管理要约:
1.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为不该出现的雷同情况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8.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在“无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中执业状态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前或项目经理(建造师)更换备案不满六个月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中,对中标候选人按不良行为公示并限制市场准入一年。
9.招标文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在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备案手续时经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在往来款单据上签字后,中标单位至市招投标中心综合信息科以电汇、转账形式办理无息退款手续。对其余中标候选人则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以电汇、转账形式办理无息退款手续,对其余投标人,则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以电汇、转账形式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并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七、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八、图纸押金退还方式和管理要约:
如施工图未从网站上传下载,而是收取押金现场发放的,则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押金收取人按“押金票据核验单”及押金收据经与票据存根核对后,将押金退还投标人。
投标人获取施工图纸或施工图光盘后,如放弃投标,应以正当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并向招管办监督科备案。否则,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并向招管办监督科备案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或者递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图纸押金不退,并以疑似不良行为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十、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经理。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经招标人和招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备案。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经理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招投标监管部门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经理变更情况、限制承接工程的期限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及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套资格审查材料,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十二、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及资格审查文件均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投标资料如有缺失,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十三、本工程不要求刻录投标文件电子光盘。
十四、本工程不需编制商务标。
十五、投标报价必须为公布的工程招标合理价。
十六、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品牌响应表”中提出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做出承诺,否则作废标处理。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通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详细内容投标人自行查阅或购买)。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书、合同条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其他有关文件。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2.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合同法》、《建筑法》及江苏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2.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及江苏省现行标准执行。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与本工程图纸同时提交。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发包人提前14天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图纸
3.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三天提供图纸叁套。(包含竣工图使用的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施工图需保密,工程竣工后,所有图纸全部交还发包人。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不使用外国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各方关系协调等。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变更和签证等需经发包人确定同意后方可签发。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权: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会同监理人员抓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各方关系协调,并考核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执行发包人委托的职权的情况等。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全面负责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各方关系协调等。
5.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
6.发包人工作
6.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在开工前。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在开工前。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信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在开工前。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在开工前。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在开工前。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相关规定办理。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验,由承包人作好接收记录,施工过程中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好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工程结束后移交给发包人。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三天。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将召集相关单位对地下管线及其他需要保护进行现场交底,并承担有关费用。交底后由承包人对地下管线及其他需保护对象进行保护。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配合承包人协调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关系。
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另行约定。
7.承包人工作
7.1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在开工前提交。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计划及完成工程量报表一式三份。如计划有修正,则在保证总工期的情况下提供修正以后的计划。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公建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承担此项工作和相应设施,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切实做好施工范围安全保卫工作,文明施工及夜间施工公建工作。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见补充协议。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文明施工做好相关工作,文明工地考评按宜建〔2010〕18号文件执行。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文明施工做好相关工作,文明工地考评按宜建〔2010〕18号文件执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按投标书做好相关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设计交底后一周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承包人提供后十四天内确认。
8.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9.工期延误
9.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①不可抗力;②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则工期顺延一天;③政府部门发出的非承包人原因的停工通知;④非承包人过失造成的工期延误;⑤非承包人的风险范围。非上述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与验收
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施工验收规范。
五、安全施工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文明施工。该项由管理单位根据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考核,如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根据考核办法对相应费率作相应的扣减。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1.合同价款及调整
11.1 本合同价款采用(1)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材料差额及人工工资单价均不调整。
各类变更及新增项目涉及的相关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按宜政发〔2007〕181号文件规定执行,让利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预算价(标底价)的让利率。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
11.2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 。
12.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
13.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由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进行计量。
1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进场付10%,工程完成一半付10%,竣工验收付20%),余款按竣工验收之日隔365天付至审计价的60%,再隔365天付至审计价的80%,再隔365天付至审计价的100%,即付清。[4:2:2:2]
七、材料设备供应
1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5.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见通用条款27.4。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见通用条款27.4。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见通用条款27.4。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见通用条款27.4。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见通用条款27.4。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见通用条款27.4。
15.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由发包人直接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6.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除甲供材以外,由承包人自行确定,但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施工、质量、检验等规范要求,并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必须在材料进场前十五天交发包人确认。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17.竣工验收
17.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按国家和江苏省城建档案馆管理相关规定,提供给发包人两套完整、准确、真实、清晰的竣工图,在竣工验收前与完整的竣工资料一起提供。
17.2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 。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8.违约
18.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双方约定处理工程款支付办法。
18.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罚2000元。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责令其返工或停工退场,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及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符合施工要求或不服从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监理管理时,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责令其返工或停工退场,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及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方承担。
19.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
(2)调解不成,约定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20.工程分包
2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不得分包。
21.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的标准。
22.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按国家的有关规定。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必须为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具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23.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另行约定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另行约定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①承包人除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10%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承包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发包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②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4.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25.补充条款
25.1 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后3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25.2 承包人应积极参与、配合工程结算审核对账工作,并在审计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账确认工作;工程结算审定结果以宜兴市审计局复核确认为准。
25.3 本工程不要求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文明施工,该项由管理部门考核并出具证明,若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根据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制度对该费用作出相应扣除。
25.4 项目经理必须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始终在施工现场直接参与工程管理,发包人对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进行考核并制定考核表,项目经理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5小时,每考核一次不合格对承包人处500元/次的罚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全日制到岗,其他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旁站作业质检员必须到岗,每考核一次不合格对承包人处500元/人的罚款。但处罚总额不超过总造价的1%;考核情况严重者,发包人视考核情况有权终止该工程建设合同。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不得借故推托不更换。
25.5 承包人负责施工全过程的一切安全工作,如发生安全、交通等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必须对本单位在本工程施工中的所有人员办理有关保险事项。
25.6 施工期间出现质量事故,如果承包人无力修复或者工程师考虑工程安全,要求承包人紧急修复,而承包人不愿或不能立即进行修复时,发包人有权雇用其他人完成修复工作,所支付的费用从承包人处扣回。
25.7 工程审计费的支付按宜政发〔2007〕181号文件规定执行。
25.8 承包人对发包人违反质量管理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否则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5.9 承包人工程竣工结算的工程发票,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开具。
25.10 若发包人组织实施跟踪审计,则26款中“按工程施工进度至竣工验收合格时支付合同款的40%(进场付10%、工程完成一半付10%、完工付10%、竣工验收合格付10%)”的各项进度款支付与承包人配合跟踪审计提交各阶段性结算资料的及时性挂钩。承包人应全力配合跟踪审计单位并按跟踪审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5.11 合同需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盖骑缝章才生效。
25.12 所有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需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的签字认可。
25.13 装饰工程承包人使用土建承包人的垂直运输机械及脚手架,费用由双方自行协商。装饰工程承包人在需要使用垂直运输机械时,应提前通知土建承包单位,以便土建承包单位做出安排,划出某一固定时间段供使用,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装饰工程承包人应将该部分发生的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用。
25.14 承包人应与其他专业承包单位按工序要求做好交接工作。
25.15 甲供材的使用及约定:
(1)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交的材料计划(进场时间、数量),分批提供材料到施工现场。承包人负责甲供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的验收及材料的搬运、保管,并向供货商出具收货证明。
(2)甲供材料的搬运、保管的费用,承包人应综合考虑在本次投标报价之内。
(3)甲供材料的最终结算数量按审计结算量为准,领用数量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4)所有甲供材料的损耗以定额损耗为准,若承包人认为定额损耗不足,则由承包人在投标时结合施工图及实际经验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在结算时不作调整。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函
五、投标函附录
六、主要材料和设备品牌响应表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四、投标函
________(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万元(¥130.00万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65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6.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_________(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五、投标函附录
注: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规定作出承诺,并可以提出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六、主要材料和设备品牌响应表
注:投标人应在以上招标人推荐的三个或三个以上同档次品牌产品中选择,并在以上承诺表中予以承诺。招标人在推荐品牌后列明型号系列的,承诺时也必须明确到型号系列。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在以上承诺表中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七、项目管理机构包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两个表格
八、资格审查资料内容较多,具体目录如下
(一)承诺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投标项目经理简历表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六)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八)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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