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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务员法》第28条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据此,我国公务员的考试主要有两轮,第一轮是笔试,第一轮合格者参加第二轮的面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是测查考生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

四、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

《公务员法》第28条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据此,我国公务员的考试主要有两轮,第一轮是笔试,第一轮合格者参加第二轮的面试。笔试和面试都有各自的程序,笔试一般由政府人事部门统一举行,面试则由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一)笔试

笔试是指预先拟好试题,让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运用文字解答试卷,然后通过试卷评判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程度、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对于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的测试方法。笔试的内容包括两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是测查考生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采用分类考试,分为A、B两类,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A)、《申论》两科。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仅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B)一科。

2.申论。申论取自孔子的“申而论之”,即申述、论述、论证之意。它是根据公务员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借鉴我国古代“对策”(策论)的某些特点,专门用于公务员考试的一种应试文体。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的大约1500字的材料的分析、概括、加工、提炼,测验其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和行政管理等学科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文字表达能力等。

当然,每年试题的内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考录主管机关会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对人员素质的要求作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以当年的考试大纲为准。

(二)面试

所谓面试,是指主考人员(或称主考官)与应试者之间面对面地以言语回答的方式进行的考试。只有笔试合适者,才可以参加面试。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第8条的规定,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价值观等基本情况。根据拟任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大小等,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必要时,根据职位要求,面试内容可以增加其他测评要素,其要求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计。面试的主要方式有口试、模拟操作、智能测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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