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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基金使用效果评估办法(试行)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开展农村党员“双带”发展基金使用效果评估工作,严格按照“扩规模、扩范围、扩覆盖面,选树千名‘双带’标兵”的总体要求进行。同时,要把“双带”基金使用效果、评估情况和对策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按评估周期及时报送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把“双带”发展基金使用效果评估工作作为加强党员“双带”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

彭阳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基金使用效果评估办法(试行)

为切实管好和用好农村党员“双带”发展基金,充分发挥滚动发展和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抓党建、促发展、增收入工作的整体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对象

农村党员“双带”发展基金使用效果评估对象包括:基金覆盖的行政村、产业园区,基金扶持的党员和群众户。

二、评估范围

农村党员“双带”发展基金使用效果评估范围包括:基金扶持的林果、草畜、蔬菜、劳务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和菌草、烟叶等其他产业,以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等。

三、评估内容

开展农村党员“双带”发展基金使用效果评估工作,严格按照“扩规模、扩范围、扩覆盖面,选树千名‘双带’标兵”的总体要求进行。

(一) “双带”基金覆盖村

重点评估扶持产业发展、培育示范典型、创新组织设置、规范运行机制、整合项目资金、开展技能培训、产业规模年均增幅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等情况。

(二) “双带”基金扶持户

围绕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两个方面,重点评估扶持产业发展、发挥带动效果、诚实守信意识、整合项目资金、产业规模增幅和人均纯收入增长率等情况。

四、评估周期

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对农村党员“双带”发展基金扶持户、覆盖村,一般应按基金投放时间,每年评估一次,基金使用期满后进行总体评估;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基金领导小组对基金覆盖村,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每两年评估一次。

五、评估方式

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在投放农村党员“双带”发展基金时,要建立健全《彭阳县“双带”基金覆盖村使用效果评估表》和《彭阳县“双带”基金扶持户使用效果评估表》等管理台账,做到一户一卡、一村一册、一乡一账,按照评估周期,认真对比、分析、评估。

(一) “双带”基金扶持户评估方式

乡镇党委组织乡村党员干部,定期深入农村党员“双带”发展基金扶持户,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了解、现场观摩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基金扶持户暖棚建设、项目扶持、畜禽防疫、补栏扩量、产业规模、基金受益等情况,采取对比算账、效益分析等形式,对农村党员“双带”发展基金扶持户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情况进行逐个评估。

1.带头致富,重点以基金扶持户的产业规模增幅和人均纯收入增长率来评估。

①产业规模增幅=扶持后产业规模-扶持前产业规模) ÷扶持前产业规模× 100%

②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扶持后人均纯收入-扶持前人均纯收入) ÷扶持前人均纯收入×100%

2.带领群众致富,重点以带动户的产业规模增幅和人均纯收入增长率来评估。

①产业规模增幅= (带动后产业规模-带动前产业规模) ÷带动前产业规模×100%

②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带动后人均纯收入-带动前人均纯收入) ÷带动前人均纯收入×100%

“双带”效果总体评估,带头致富情况占总体评估60%,其中扶持户产业规模增幅、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各占30%;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占总体评估40%,其中带动户产业规模平均增幅、人均纯收入平均增长率各占20%。总体评估效果达到80%的可评为“双带”标兵。

2. “双带”基金覆盖村评估方式。

县农村党员“双带”基金领导小组、乡镇党委通过召开农村党员“双带”基金使用效果交流会、座谈会、评估会、现场会、随机抽查等方式,在全面掌握农村党员“双带”发展基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对基金覆盖村进行总体评估。重点以扶持村产业规模增幅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来评估。

①产业规模增幅= (扶持后产业总量-扶持前产业总量) ÷扶持前产业总量×100%

②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扶持后农民人均纯收入-扶持前农民人均纯收入) ÷扶持前农民人均纯收入×100%

“双带”效果总体评估,产业规模平均增幅、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各占总体评估50%。产业规模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达到17%以上的可评为“双带”示范村。

六、工作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彭阳县农村党员“双带”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彭组发〔 2010 〕 4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双带”基金的审批、投放、使用、管理和回收等工作,对基金使用效果不好、带动效果不明显、中途擅自改变用途的,要加强指导帮扶工作或及时收回,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各乡镇要尽快制定切合实际、详细周密的评估办法和评估措施,采取政策重点倾斜、领导重点包抓、工作重点指导等办法,结合基金使用效果评估情况,抓好“双带”示范村、“双带”标兵的选树、命名、挂牌等活动。同时,要把“双带”基金使用效果、评估情况和对策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按评估周期及时报送县委组织部。

县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机关党建“三制”、城乡“手拉手”、后进村集中整顿建设、包抓重点村、贫困村等工作,深入开展城乡结对帮扶、互助共建等活动,帮助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县委组织部、县农科局、财政局等部门(单位)要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及时调研指导、总结经验、协调解决问题,确保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县委组织部把“双带”发展基金使用效果评估工作作为加强党员“双带”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彭组发〔 2011 〕 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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