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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为民的模范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天职。因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观念,在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中处于管总的地位。“三问”的实质是以人为本,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问政于民”就是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因此,问政于民,是党和政府工作的试金石。坚持问需于民,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重视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三节 领导干部要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模范

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着力增加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正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就要“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一、牢记宗旨观念,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们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动科学发展,根本目的就是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必须认真思考和对待的重大课题。能不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是否坚强、作风是否优良的首要标准。密切联系群众还是脱离群众,不仅是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更是政治立场、政治本色问题。

当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有了权力和地位之后,思想意识和感情也发生了变化。党的宗旨观念淡漠了,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淡化了,与老百姓疏远了。有的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坚持以人为本,甚至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置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一些地方食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由此引发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有的存在不廉洁问题,如违规建房、住房超标准、收受礼金购物卡、投资入股谋利等问题查而不止,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一些地方和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无不是因为思想和感情上背离了党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天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把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把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要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妥善化解利益矛盾,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增多的情况下,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认真解决各项民生问题,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只要领导干部能牢记党的宗旨,事事处处把人民放在心上,就能得到群众真心的拥护和支持,我们党就能立于不败之地,我们的事业就一定会万古长青。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强调要着力加强宗旨观念。2009年春节期间在江西视察时,胡锦涛同志再次强调:“尤其要增强宗旨观念。”胡锦涛同志为什么要反复谈这个问题?因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观念,在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中处于管总的地位。它是我们获得广大群众支持和拥护的执政资格所在,也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政治品德和人格魅力的重要标尺。宗旨观念增强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能建立起来、巩固下去、发展到底;宗旨观念增强了,领导干部做好其他方面的工作就有了正确的价值取向、不竭的发展动力和深厚的感情基础。

二、坚持“三问”,不断实现“以人为本”

增强宗旨观念,要坚持“以人为本”。胡锦涛同志曾指出,“以人为本”主要包括三层含义: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他又提出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这是对共产党人宗旨观念的进一步阐发,也是“以人为本”在实践中的具体化。

“三问”的实质是以人为本,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做好“三问”,有利于及时掌握实际中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对症下药,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说,“凡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做;凡是失民心、背民意的问题,都要雷厉风行去改。”“三问”指出了工作的路径和方法。只要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将百姓疾苦看作头等大事,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得民心,顺民意,执政基础才会稳如泰山,再大的难关,我们也能闯得过去。

“问政于民”就是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问政于民”是更为宏观的民主施政原则。唯有“问政于民”,才能知晓政府得失,才能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和方向。因此,问政于民,是党和政府工作的试金石。而“问政”的范围,也非常广泛,不仅仅是民生需要,也不仅仅是应对具体困难或解决具体问题的策略,也包括了人民群众对大政方针、党风政风,对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的得失研判。“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当前受历史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增加,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凸显,如何在危机中深化改革?如何在困难中理顺体制机制?这一道道复杂“方程式”的解答需要集民智、汇民力、聚民心。坚持问政于民,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想着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倾听群众的声音,使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有效,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需要,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问需于民”就是要尊重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保证决策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改善民生是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从人民群众最迫切的需要出发,才能找准发展的薄弱环节;只有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才能创造有利于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只有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才能找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坚持问需于民,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重视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的公共政策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在制定公共政策时,领导干部必须知道群众想什么、要什么。尤其是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社会形态日益多元化,利益群体日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化,这就更需要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充分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需求,使我们的公共政策能够更好地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问计于民”就是要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找对策,用民主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经济社会发展的冷热波动,人民群众的体会最清楚、最真切,也最有发言权。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无止境,坚持“问计于民”,领导干部就能捕捉和把握发展机遇,就能在逆境中发现和培育有利因素。坚持“问计于民”,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重视群众的聪明才智。群众智慧来源于社会实践,具体、生动、鲜活,富于生命力,充满创造力。珍视群众来源于实践的聪明才智,凝聚群众的智慧力量,在改革开放走向纵深阶段,显得更为迫切和必要。领导干部要相信群众,汲取群众智慧,整合民间力量,更加充分地激发群众的聪明才智。虚心向群众学习,努力向群众求教,这是群众路线的要求,也是领导干部事业成功的力量源泉。

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首先在问。问就要问得科学、问得实际、问得真切、问得关键。领导干部做做样子,走走形式,问得不着边际、问得蜻蜓点水、问得虚情假意,就问不出真东西,群众对你也不答不理。你糊弄群众,群众就会不信任你,就不可能和你说真话、道真情。领导干部唯有真心想问,不耻下问,才可能问得出真货、问得出真心。而唯此真问,才会真正体现工作的主动,体现谦虚的作风,体现对群众主体地位的尊重。也就在这真问的过程中,干部群众之间的关系更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紧密了。

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其要在行。问不是目的,行才是目的。具体地说就是,把问来的关于政策、决策、行政、措施、办法等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那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解决办法,科学合理地予以采纳。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合理地加以解决。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迫切希望办又有条件办的实事,科学合理地办好办实。这样,领导干部才能真正让科学发展上水平,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人民群众也才会更加拥护科学发展、主动投身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才会形成强大的民心民意基础和智慧力量源泉。

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求领导干部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要求我们在群众面前摆正自己的位置,既要热情坦率、表里如一、平等相待,又要开诚布公、推心置腹、言行一致;要深入一线,亲身体会,经常接触普通群众,洞察他们的喜怒哀乐,倾听他们的肺腑之言。不但要听成绩,还要听不足,听失误,掌握全面、客观、公正的第一手材料,为科学决策奠定坚实的基础。如果成日高坐机关,仅凭文件、会议、汇报开展工作,则往往会为会上的美文华章所陶醉,被虚假的汇报材料所欺骗,难以真正了解基层实情,知晓百姓冷暖。真实反映群众愿望,要求领导干部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出台之前,一定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中的不合理因素,以争取获得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发展最大的成果,同时把代价或难以避免的损失减到最小程度。领导干部要下大力气解决事关全局,又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始终把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证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要求领导干部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人民群众的冷暖疾苦感同身受,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努力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把党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使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面对群众,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满怀真情、热情和激情,真正把广大人民群众当做自己的亲人,以心换心、以情换情,始终对他们充满真情挚爱。

坚持“三问”,必须把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结合起来,坚持执政为民、紧紧依靠人民、切实造福人民,在充分发挥人民创造历史作用中体现党的领导核心作用。30年来,我们坚持人民创造历史这一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真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紧紧依靠人民,最广泛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人民中汲取智慧,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使党得到人民的充分信赖和拥护,始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凝聚起强大力量、提供根本政治保证。改革开放是人民的要求和党的主张的内在统一,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同广大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在人民的实践创造中吸取营养,丰富和完善党的主张,使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就当前的实际来看,要想“三问”取得实效,起码得解决四个方面的思想问题。

一是要克服“轻民”思想。“三问”最关键的是要允许百姓的批评之声、不平之声、争议之声。因为真理是在矛盾的对立中碰撞产生的。如果大众都是一个声音,做一种手势,那就把“问”的实质给曲解了。所以,领导干部必须允许“民”有不同声,倘若还是停留在事先框定一个范围仅让百姓来听证,那最好就别“问”了,因为有些问题已设定好,走个过场而已,结果自然会像“超能洗衣粉”中的广告词:“这种结果正是我想要的。”那样的“问”其实是插花艺术,不是在大地上种树。“三问”症结不仅表现在“问”的内容上,而且体现于“问”的姿态上。若是领导干部还是高高在上,俯视百姓,饶你怎样去问,百姓依然是三缄其口;若是领导干部的特权还是凌驾于老百姓之上,那么地位上的差距不可避免地让老百姓产生心理上的距离感,饶你问得多么急迫,百姓还是生出“肉食者鄙,未能远谋”的疏远感。因此这两个问题尚未得到及时解决,一般是“问”不出什么结果的,不过是表面上彼此敷衍罢了。所以“问”之前,先自“问”,后自省,再自查,一改领导干部在民众中以往的形象,才会使“问”有突破性的进展。

二是要克服“官本”思想。是官本,还是人本?是官本位,还是人本位?这不仅是一个理论命题,更是一个实践课题。关键是看怎么做。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首创精神面前,是压制、打击,还是尊重、引导,这很有学问。在人民的疾苦面前,是作“官场秀”拍拍录像,还是真的心系人民群众,这有天壤之别。“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中国的人民群众,全球的华人,都心系灾区,伸出援手,极尽人道主义、人情、人性的大传递。中国政府表现出色,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包括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包括敞开胸怀接受国外援助,都是将人、将民放在第一位的英明决策。人是第一位的。这就是现代文明社会区别于野蛮落后社会,区别于奴隶、封建社会的一个显著标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一定要彻底克服“官本位”思想,牢固树立“人本”观念,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说:“凡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做;凡是失民心、背民意的问题,都要雷厉风行去改。”树立“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的坚定信念,“群众再小的事也是大事,自己再大的事也是小事”。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头,消除“假大空”的官僚作风,改变“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形象,克服“不送礼不办事、送了礼乱办事”的官僚习气,用热情、高效、便捷的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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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要克服“唯上”思想。要解决在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毫无自己的主见,不管实际情况如何,总是以领导干部的是非为是非的问题。对上级的指示、意见、要求,当然要坚决执行,但自己也要有思考,不能不管是否与本单位本区域的实际相一致,只要是上级说了话的都拍手叫好,甚至迎合奉承。如果明知上级的指示有不妥之处,也不指出,不反映,这样就不是真正的对上负责,而是不讲原则的庸俗表现。一般情况下,上级领导处在全局的位置,考虑的问题比下级要全面些,但这绝不等于领导时时事事都高明,有时候上级由于种种原因,也会出现对问题处置不当或考虑不周的现象,这就需要本着对上关心、爱护的态度,提出意见。明知领导不对,也听之任之,看着领导犯错误,是对党的事业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不“唯上”,并不是上级的话不要听,而是要唯实。这就要求我们解放思想,争当排头兵,在工作中不断地自我超越,遇到困难要实事求是地予以分析对待,不能任何事情均唯领导具体指示行事,没有领导具体指示的事坚决不办,绝不走前半步。特别是要坚决反对借“唯上”之名,行“违上”之实。做工作不“问下”,不深入基层,不接触群众,不思考问题,“上”云亦云,却美其名曰“贯彻上级精神不走样”;不是为基层服务,为百姓服务,而是做给上级领导看;还有“和”式的党员干部,不问青红皂白,是非曲直,一切看领导干部的眼色行事。如此种种,已严重伤害群众感情,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不“唯上”,只“唯实”,就是要真正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将上级精神、指示落实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中去。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实事求是。

坚持走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根据党的性质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创造的科学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是经过历史检验、实践证明的我们党的宝贵经验。今天,我们将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同样离不开人民群众,同样需要人民群众。让我们在“问政于民”的过程中体察民意,在“问需于民”的过程中惠及民生,在“问计于民”的过程中集聚民智,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党的领导,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崭新篇章。

三、践行宗旨观念,主动做到言行一致、表里一致、前后一致

着力践行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感情问题很重要。因为感情决定态度,感情产生动力。如果领导干部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就会自觉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关注点上,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就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真心为民、真情待民、真话对民。领导干部对群众有感情,群众就会把他当贴心人,有话对他说、有苦对他诉、有难向他讲。反之,如果领导干部高高在上,对群众态度冷漠,群众也会对他离心离德。我们尤其要警惕个别领导干部的“两面人”现象,决不能党性不纯、作风不正,言行不一、口惠而实不至,损害群众对社会公正的信心,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因此,践行宗旨观念,要做到言行一致,表里一致、前后一致。把宗旨观念体现在人生追求上,表现在改进作风上,反映在密切联系群众和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及态度上,落实到为群众办实事、求实效上。这是对领导干部是否践行了宗旨观念的最实际的检验,也是对领导干部能否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模范的最直接的体现和反映。

主动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前后一致,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坚决反对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的不良作风。阳奉阴违,指表面上遵从,暗地里违反的两面派行为。有些领导干部虽然经常把“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定理想信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挂在嘴上,但是,事实上,却是说的一套,做的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有的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变成一纸空文,有的违法乱纪,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这是严重违背领导干部行为准则的行为。党章规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说真话、办实事是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品格,一个合格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到言行一致,襟怀坦白。言行一致既是一个认识问题,也是一个思想问题,还是一个作风问题。要做到言行一致,必须认真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真正从思想认识上解决这一问题,同时,还应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养成言行一致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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