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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为民”正确行使检察权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下面本人就检察机关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的核心问题,如何正确行使检察权谈谈自己的认识。执法为民解决的是“为谁执法”这个根本问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解决的是“怎样执法”的问题,解决怎样行使检察权的问题。而解决好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和文明执法的问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才能真正体现执法为民这个根本宗旨。因此,为民谋利,也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执政为民”正确行使检察权_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实务

广西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月凤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公”是前提,是我们党立党的基础,就是要胸怀大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整体利益,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民”是根本,谋利是目的。执政为民,最集中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价值观和权力观,最生动地反映了党的执政目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其核心是要解决三个问题: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下面本人就检察机关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的核心问题,如何正确行使检察权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权力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就是决策和执行。“权为民所用”就是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就是要在理论上、制度上、政策上以及干部的思想上、行为上,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权力都用来为人民服务,这就是权力的本质。坚持“权为民所用”,首先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解决为谁掌权,为谁用权的问题。有了正确的权力观,才能端正权力的服务对象和方向,使权力真正用于为民谋利益。作为检察机关归根到底是要解决“为谁执法”、“怎样执法”两大问题,为谁执法是方向问题、宗旨问题,而怎样执法是方法问题,但又不完全是方法问题,二者是紧密联系,互相促进、互相影响的。执法为民解决的是“为谁执法”这个根本问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解决的是“怎样执法”的问题,解决怎样行使检察权的问题。要正确行使检察权,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检察人员的头脑,确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权力观,保障检察机关为民掌好权、用好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一)是要充分认识检察权的人民性。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以为人民服务,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坚持克服和防止利用检察权谋取部门利益和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二)是要充分认识检察权的责任性。要教育引导干警清醒认识到,权力就责任,有多大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检察机关的责任就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要把履行法律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总的要求。坚决纠正敷衍塞责,不负责的作风。(三)是要充分认识检察权的服务性。检察机关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为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服务。(四)是要充分认识检察权的法制性。检察权是一项司法权,一切权力都是由法律规定的,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行使权力要受法律的制约、人民的监督。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解决好“执法为民”这个根本问题,才能解决好如何执法的问题,才会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减少执法违法的现象。而解决好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和文明执法的问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才能真正体现执法为民这个根本宗旨。在履行检察职责中,我们不仅要遵守宪法和法律,还要遵守党的四项纪律八项要求,切实改进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要防止和克服特权思想,霸道野蛮作风和简单粗暴作风,培养起深入细致、文明的作风。执法为民,还要求我们检察人员纠正过去那种简单地认为“打击犯罪就等于保护人民”的执法观念,树立起既要打击犯罪,又不要误伤好人,既要惩罚犯罪,又要保护人权的现代执法理念。在执法中,我们还要注意防止和纠正重刑事、轻民事,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的执法观念。总之,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这就是现代执法观念的概括,也是我们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的高度概括。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二、“情为民所系”,就是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相互依靠、相互信任、同呼吸共命运、生死与共的血肉联系;就是要把党对人民群众的感激之情、关爱之情、祝福之情、服务之情全部倾注到为民造福的思想和行动上。坚持“情为民所系”,首先要“亲民”。就是要放下架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体察民情,与人民群众建立深厚的感情,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其次,要“爱民”。就是要对老百姓动真感情,视同父母兄弟姐妹;要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与民同喜同悲同乐,同呼吸共命运。再次,要“为民”。就是要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为民排忧解难。检察机关要做到情为民所系,就应当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检验和衡量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这个切入点和着力点就是办好案子,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稳定。情为民所系,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要注重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让人民群众满意,也是我市机关作风建设及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的目的要求,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必须抓住两个重点,(一)是抓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检察工作制度,坚决克服窗口部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二)是抓办案第一线的纪律作风建设,反对霸道作风,反对特权,不允许耍态度逞威风,不允许吃拿卡要。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执法作风,优良的服务,化百姓怨,解百姓难,造百姓福。

三、“利为民所谋”就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三个代表’说到底,就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最根本标志,也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的全部奋斗目标,都是为帮助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就人民群众而言,他们所关心和期盼的主要是自身利益问题,尤其是安定和富足问题。所以,为民谋利,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为民谋利,也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使检察工作为民谋利,首先,要求我们应当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检察工作。其次,要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在办案中,如果我们不维护公平正义,司法不公,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人民群众应有的利益就难以实现。这就违背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违反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正确行使检察权,确保司法公正。再次,要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检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使检察队伍成为人民满意、人民信赖的队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好坏是衡量检察队伍建设有无成效的重要标志,是检察队伍建设有无成效的直观体现。检察队伍建设只有与履行法律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上台阶、上水平。能否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关键在于我们的检察干警有无真正崇尚公正,执着追求公正的职业道德理念,有无抵御权力的干预、钱的诱惑、色的侵蚀、情的干扰、坚决捍卫司法公正的能力,是否具备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实现公正的应有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因此,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我们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素质,在深化主题教育活动中,狠抓制度的落实,加大整改力度,使我们的干部队伍达到市委提出的“两好、两高、一满意”的要求,保障检察机关真正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尽职尽责,促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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