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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的支持保障体系及政策建议

时间:2022-02-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立我国气候变化的基础数据库是智库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国气候变化相关立法尚不完善,需要气候变化领域研究成果提供政策指导。建设大学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特别是通过吸引国外著名高校的气候变化研究机构加人智库,增强中心的国际化和开放性特征,能够为我国尽快提升全球变化研究能力、争取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利契机。目前,国内已经具备建立大学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的基本条件。成立智库还必须注意规避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

3.7.5.1 大学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所需启动资金分析

在智库筹备阶段及建立初期,来自政府的支持是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智库的启动资金应以政府直接投资为主,辅以中心下属研究机构的资金支持。智库还可以通过研究项目的设置,吸引国内外企业的投资,加强合作,推动低碳技术的转移以及产业化。此外,通过募捐、赠予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也是扩充智库资金的一条辅助途径。所需启动资金主要包括用于购置设备、实验室改造等固定投资,以及人员报酬支出等运营费用,具体如表3-2所示。

表3-2 拟建智库所需启动资金分析 (单位:万元)

3.7.5.2 大学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所需基础设施分析

由于智库为网络形式的松散型组织,其所需基础设施主要体现在为增强各下属研究机构的研究实力而投人的部分。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研究室/实验室

根据智库下属研究机构的具体规模和研究领域不同,对研究室/实验室的实际需求也有所不同。智库应通过实际调研各下属高校研究机构的已有研究能力和未来实际需求,对其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再以经费的形式支持各高校为研究机构提供实验所需条件。

2.电脑软硬件等配套设施

建立我国气候变化的基础数据库是智库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这不仅需要研究人员以极大的热情投人科学研究工作中,而且需要智库提供建立基础数据库所需的计算机、服务器、存储管理软件等配套设施。

3.搭建中心的基础信息交流平台

信息交流基础设施,是中心的参与机构之间沟通洽谈的基本平台。比如中心的网站建设、合作交流的信息渠道建设等。

4.配套学科建设

智库由于其依托高校设立的特殊性,不仅要保证研究工作能够持续正常进行,同时还要在智库的协调下,整合下属研究机构现有学科资源,形成为气候变化研究领域培养综合性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平台。为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结合下属理事单位现有的如环境科学、能源科学、计算机科学等一系列相关学科,由智库统一协调,建设配套学科。

3.7.5.3 大学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所需法律政策分析

我国气候变化相关立法尚不完善,需要气候变化领域研究成果提供政策指导。我国目前只是在1997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但并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能源基本法;实践中,国家长远的能源战略及其相关政策无法完整和系统地通过法律得以体现,这使得不少行之有效的政策在实践中大打折扣。我国虽然通过了多项资源单行法,但缺少一部资源基本法,各部法律之间矛盾、重叠、空白之处很多,不利于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1]

3.7.5.4 建立大学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的政策建议

(1)建立大学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其目的是借助高等院校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方面所具有的先天独特优势,在气候变化研究领域实现“整合国内力量,共享国际资源”。所以,智库要加强人才待遇,吸引优秀人才加人,同时也应重视人才培养,建设气候领域人才网络。

(2)智库的功能定位是推动我国气候变化领域相关科学研究,争取将中心建设成为气候变化领域的科研基础平台,为气候变化政策决策者搭建智力支撑平台,探索建立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基础服务平台,为气候变化研究提供持续的支持。

(3)与世界范围内同类型的、知名的、高水平的智库相比,我国现有高校气候变化研究机构在科研实力、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服务社会以及国际影响力等方面仍然存在比较明显的差距。建设大学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特别是通过吸引国外著名高校的气候变化研究机构加人智库,增强中心的国际化和开放性特征,能够为我国尽快提升全球变化研究能力、争取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利契机。

(4)目前,国内已经具备建立大学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的基本条件。现有高校在气候变化领域的探索与实践为成立大学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提供了先决条件;国内大学在气候变化学术研究领域的合作研究为建立大学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提供了经验积累;国内大学近十年在国际合作和交流方面的快速发展为建立智库奠定了坚实基础;建设网络型虚拟性的大学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智库将采用虚拟网络形式的松散型组织结构,聚集分散的研究机构,培养出智库的研究特色,也将推进参与机构间教育与研究的实质性合作进程。

(6)智库首席科学家由目前该领域的知名专家担任,负责中心宏观管理。各下属研究机构组成中心理事单位,同时聘请我国相关专家和政府官员担任中心学术委员会成员,以便更好地指导中心开展前瞻性的研究工作。

(7)智库的工作重点和研究方向将主要基于各下属研究机构的优势学科,在地球系统模式与全球变化、能源市场、碳市场与全球变化经济学、气候变化、能源与环境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并将建立我国气候变化领域的基础数据库,同时探索我国气候变化领域人才培养和气候变化学科建设的发展模式。

(8)智库通过基金申请、政府任务、企业横向课题、国际/区域合作研究等多种方式获得项目支持,开展气候变化研究;智库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获得政府/学校拨款、申请项目经费、接受社会捐赠几种方式,具有来源多元化、国际化的特点。

(9)智库要加强与企业间的合作。我国的企业界很少关注气候变化问题,今后还应该在制定政策时更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鼓励企业界的关注和参与,完善气候变化问题的咨询体系。智库要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合作,一方面使智库的合作研究更加符合国内外企业的需要,尤其是国内企业的需求;另一方面,使先进的低碳能源技术能够更快地转化为生产力,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10)智库的成果发布方式应主要包括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会议/论坛、网络传播、教材和学术专著、公众演讲和新闻采访等方式。

(11)智库通过发挥政府智囊作用、为我国参与国际气候谈判提供数据支持、参与IPCC评估报告、影响其他国家的气候变化政策等方式来为我国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服务,并通过提交研究分析报告、为政府制定气候变化政策提供建议、规划国家气候变化领域发展、科普等方式服务于政府决策。

(12)成立智库还必须注意规避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主要指政治、经济、法律和国际环境方面的风险。非系统风险主要来自人员、管理、融资、成果发布、任务来源、研究能力等方面。但总体来看,各项风险都不会对智库的成立产生大的影响。

(13)成立智库所需的启动资金在400万元左右,主要包括初期初始投资和当年的运营费用。其所需基础设施主要体现在为增强各下属研究机构的研究实力而投人的部分。

【注释】

[1]秦天宝.我国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律问题研究——以气候变化问题为例 [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6(2):10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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