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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而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各级人大代表是支撑这一制度的强大基石。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全市重大活动,不断扩大代表参加和列席“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会议范围,更好地行使国家权力。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委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而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各级人大代表是支撑这一制度的强大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指出要“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把代表工作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本届以来,唐山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把做好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托,在继承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如何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丰富代表活动、创新代表履职平台、保障代表行使职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新形势下代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对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代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我们感到,我市人大代表总体上能够按照《代表法》的规定,牢记代表的责任,认真执行代表职务,行使国家权力,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但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代表履职意识不够强。部分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对代表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代表意识比较淡薄,履职自觉性、积极性较差,甚至甘当“挂名代表”、“哑巴代表”。还不能真正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和立场,从人大的职能和作用出发,去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审议质量和建议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代表活动质量不够高。在活动形式上,大多延续视察、调研和座谈等传统常规方式,往往是“曲终人散”,很少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活动内容上,涉及一般问题、普遍问题较多,对全局重大问题、社会难点和民生热点问题的关注不够;在活动参与率上,一些代表履职责任心不强,不能很好地处理本职工作与履行职责的矛盾,导致不愿或不能参加代表活动,出现履职缺位。

(三)建议办理效果不够好。一些承办部门、单位对代表建议民意“直通车”、工作“催化剂”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缺乏明确的责任、规范的程序和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办理过程中存在着与代表沟通联系不够,重答复、轻落实和代表被满意现象。在建议督办方面,由于缺乏有效地考核评价机制,实际约束力不很强。

(四)联系群众不够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没有从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的本源上出发,去主动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在“怎么联系”上缺乏规范的联系制度,致使代表与群众的联系难以保持经常化,对社情民意知之不多、了解不够。

二、改进工作的主要对策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人大工作靠代表,人大水平看代表”的工作理念,把代表工作作为创新的突破口,紧紧围绕“抓服务、促履职,抓创新、求提高”的工作思路,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准确把握薄弱环节,以完善工作机制、发挥代表作用为着力点,为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执行职务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改进方式,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动代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代表履职行为

一是健全导向机制,明确履职目标。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和代表履职现状,制定了《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意见》,对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决策作用、监督推动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提出要求,从制度层面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行为规范和行动指南。二是完善评价机制,强化履职考核。印发代表履职手册,详细记录代表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各项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闭会期间活动和联系选民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代表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原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代表本年度的履职进行评定。把履职档案和述职活动有机结合,通过对代表履职的量化监督和公开评价,形成代表履职“倒逼”机制,调动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是宣树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坚持开展优秀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双评”活动,积极推送代表参与道德模范、劳动模范等大型评选活动,发掘培养先进,树立履职标兵。以人大网站、《唐山人大》和《人大信息》为阵地,联系新闻媒体、报纸杂志、网络平台,加大对代表履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引导,积极营造浓厚履职氛围。

(二)夯实基础工作,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注重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把代表培训纳入《全市人大系统干部专题培训工作计划》,并将代表年度集中培训列入市委培训总体规划,依托市委党校,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教授进行授课,使代表培训与干部培训同步进行,提高培训层次和实效。二是保障知情知政。及时将常委会工作动态在唐山人大网站上公布,定期向代表邮寄《唐山人大》和《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公报》,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民主与法制》、《人民代表报》等报纸杂志;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市级国家机关向市人大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办法》,及时向代表通报全市经济、政治、社会发展情况,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三是提高参与活动频率。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市人大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建立健全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让代表更多地参与常委会工作。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全市重大活动,不断扩大代表参加和列席“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会议范围,更好地行使国家权力。

(三)拓展履职途径,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创新活动方式。每年年底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组织部分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前集中视察,为代表出席各级人代会做好充分准备创造条件。二是畅通联系渠道。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定向联系代表制度(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定向联系5名市人大代表),打通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通道,增强常委会审议决策的民意“含金量”。深入开展“走访选民心连心扶贫济困献真情”活动,发挥代表资源优势,通过资金扶持、物资帮助、就业指导和技术服务等多种途径,切实为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强化代表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四)坚持多措并举,增强建议办理实效

一是明确办理责任。在年初交办会议上,常委会要求各承办单位全面执行“主办牵头、会办协同、责任共负”和“单位领导主抓、业务处室分管、专门人员承办”责任制,对建议登统定责,挂账办理,确保建议件件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二是强化督办力度。构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各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部门和市政府督查部门“五位一体”督办格局。将常委会结合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重要工作督办,主任会议选择重点难点督办,各工作委员会结合视察调研日常工作督办,代表工作部门会同市政府督查部门全程跟踪督办有机结合,形成督办合力。同时按照办理时限的要求,把7月和9月定为建议集中督办月,由各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部门及市政府督查部门按照分工,对建议办理进行集中督办,确保代表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要求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三访三见面”工作程序,把联系走访代表、发挥代表能动性贯穿于建议办理的全过程;开展优秀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和工作者评优活动,促进建议质量和办理质量的双提高;以市人大网站为平台,公布代表建议目录,公开重点建议原件及答复办理情况,增加代表建议及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变“代表满意”为人民群众满意。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逐步加快,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愈加凸显。做好代表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永久课题,需要我们不断做出努力和探索。今后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抓住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改进工作,努力开创代表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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