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党的七届四中全会

党的七届四中全会

时间:2022-0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53年12月24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主席提出增强党的团结的建议,政治局一致通过。提议“召开一次中央全会通过,以示慎重”。林枫主持召开东北局常委会进行讨论。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有中央委员35人,候补中央委员26人。52名党政军和人民团体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四中全会正确地、适时地向全党敲起警钟,是一次很深刻的整风会议。

1953年12月24日,在中央政治会议上,毛泽东主席提出增强党的团结的建议,政治局一致通过。会后起草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

1954年1月7日,毛泽东给刘少奇并书记处信:“决议草案已作了修改。”提议“召开一次中央全会通过,以示慎重”。并“加上若干负重要工作责任的同志参加会议”。“议程可有三个:(一)批准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二)决定于本年内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讨论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三)通过关于加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毛泽东强调说:“关于第三个议程,应尽可能做到只作正面说明,不对任何同志展开批评。”(7)

1月18日,毛泽东致电刘少奇:“为使在各地的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及参加会议的同志事先有所准备起见,建议将关于加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即日用电报发给他们阅看,……同时可征求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的意见,以供全会参考。”(8)

1月22日,毛泽东再次强调:“关于四中全会开会的方针,除文件表示者外,对任何同志的自我批评均表欢迎,但应尽可能避免对任何同志展开批评,以便等候犯错误同志的觉悟。”(9)

1954年1月中下旬,东北局收到中央发来的对《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征求意见的电报。林枫主持召开东北局常委会进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共产党历经30多年的艰苦奋斗建立了新中国,又取得了抗美援朝胜利。在胜利面前,有的干部产生了骄傲自满思想。在国家经济建设开始时,由于政治意见的分歧,高级干部间一些不团结的现象有所发生。第一个五年计划即将开始,在建设中产生意见分歧和争论是难免的,很有必要强调党内团结,保持政治意见的统一,这是实现总路线的根本保证。

常委们对这个《决议(草案)》没有提出什么意见,只就个别词句的提法进行了补充。例如宣传部长李卓然提出:团结是要在马列主义基础上的团结。会后,张明远根据讨论意见,归纳起草了东北局给中央的报告,即《对中央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的意见》,经常委们传阅后,上报中央。

2月6日至10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七届四中全会。毛泽东在杭州没有出席这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有中央委员35人,候补中央委员26人。52名党政军和人民团体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东北局出席会议的是林枫,我和张明远列席会议。

到北京后,周恩来同志同我谈了高岗到中央工作后的错误,使我大吃一惊,才知道他问题的严重。周总理说:七届四中全会是按照主席的指示,要开一个增强团结的会议。参加会议的同志在会上都要作自我批评,并建议我在会上作自我批评的发言。

七届四中全会在刘少奇同志主持下召开。他首先在会上作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向第七届第四次中央全会的报告》。

刘少奇报告后,中央领导周恩来、朱德、陈云等同志和地方、部队的多位高级负责干部作了自我批评的发言。我在会上也作了自我批评。

刘少奇又对农业生产合作社、老区土改出现的“左”倾错误(全国土地工作会议)、和平民主新阶段和天津讲话中关于资本家剥削等问题作了自我批评。

高岗、饶漱石在会上作了检讨发言。

会议按毛主席要求的,没有点任何人的名字。

全会通过了经毛主席修改过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决议对全党高级干部在工作中作出了六项规定。决议强调“党的中央委员会和省(市)委员会以上的负责干部和武装部队的高级负责干部的团结,尤其是决定革命胜利的最主要的关键”。指出:“鉴于我们的党很大,党内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育还很不够,一部分干部中的思想政治情况还相当复杂;鉴于一部分干部甚至高级干部对于党的团结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对于集体领导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特别是鉴于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党内一部分干部滋长着一种极端危险的骄傲情绪,他们因为工作中的若干成绩就冲昏了头脑,忘记了共产党所必须具有的谦逊态度和自我批评精神,夸大个人的作用,强调个人的威信,自以为天下第一,只能听人奉承赞扬,不能受人批评监督,对批评者实行压制和报复,甚至把自己所领导的地区和部门看作个人的资本和独立王国;鉴于这一切情况,中央认为,当此我国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紧要历史关头,有极大的必要来唤起全党同志更加注意提高革命警惕性,更加增强党的团结。”

决议中说“每个同志都可能有缺点或错误,每个同志都需要别人帮助,而党的团结正是为了发展这种同志式的互相帮助。对于党员的缺点或错误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形,采取不同的方针。对于那种具有在性质上比较不重要的缺点或犯有在性质上比较不重要的错误的同志,或者对于那种虽然具有严重或比较严重的缺点、犯有严重或比较严重的错误,但在受到批评教育以后,仍能把党的利益放在个人的利益之上,愿意改正并实行改正的同志,应当采取治病救人的方针”。“但是对于那种与党对抗,坚持不改正错误,甚至在党内进行宗派活动、分裂活动和其他危害活动的分子,党就必须进行无情的斗争,给以严格的制裁,直至在必要时将他们驱逐出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党的团结,才能维护革命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

四中全会正确地、适时地向全党敲起警钟,是一次很深刻的整风会议。会上充满了自我批评精神,对我教育很大,使我认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的骄傲自满情绪。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