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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领导”

时间:2022-0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强领导”是如今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这个词已经被用滥了。王宝森罪行的败露和陈希同问题的揭露,又一次使我们认识到了加强对反腐败斗争领导的重要性。从强调“加强领导”的重要性来看,凡工作出现问题造成损失产生严重后果的,似应当从领导者身上去找原因和责任。所以,“加强领导”是通过具体的领导人来实现的。“加强领导”依然还要强调,这是国情和政治制度所决定的。

“加强领导”是如今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这个词已经被用滥了。某项工作有了失误,要“加强领导”;某个环节发生了问题,要“加强领导”;经济工作惨遭损失,要“加强领导”;以至于火灾、事故的发生,总结起经验教训来,也不忘要“加强领导”。似乎加强了领导,工作就不会有失误,问题就不会再发生,损失就不会再出现,事故就可以避免。

然而你不能不承认,“加强领导”,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避免一切失误损失必不可少的首要保证,这是体制和现实所决定的。假如我们当初真的加强了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王宝森就有可能不至于蜕变为举国震惊的硕鼠;假如我们不放松对武汉长江动力集团这个国有企业的领导,于志安大抵也无法将数千万的国有资产转移到国外而摇身一变成为“私营业”的大老板。王宝森罪行的败露和陈希同问题的揭露,又一次使我们认识到了加强对反腐败斗争领导的重要性。大家不约而同地达成了共识:要加强监督。如何加强?首要的一条:加强领导。于志安呢?也算是一桩对国人刺激不小的事件。有人提出疑问,类似于志安这样的人究竟还有多少?这只能是一个哥德巴赫式的猜想,谁也不知道。然亡羊思补牢,不能不加强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从强调“加强领导”的重要性来看,凡工作出现问题造成损失产生严重后果的,似应当从领导者身上去找原因和责任。可在实际上,无论出了多么大的问题,领导的责任多半只是一个“进一步加强领导”的希望和要求,或者,调这个领导到另一岗位对别的工作去“加强领导”。你说,谁来替于志安承担领导责任?谁又来替王宝森和陈希同负领导责任呢?

谁也不能准确地说清“加强领导”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具体行为。人们只知道领导干部对什么感兴趣,那便是“加强领导”的具体表现。所以,“加强领导”是通过具体的领导人来实现的。然而“领导”的威力似乎大无边,它可以超越法律。王宝森就是领导,他曾经领导着北京市的反腐败工作,身兼数职,是“加强领导”的体现。于志安自然也“加强”着武汉长江动力集团的领导(他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于一身),否则,他怎么可以被授予“全国优秀企业家”、“特等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等众多光彩夺目的桂冠呢?但他们的蜕变,恰恰是由于掌握了太大的领导权,除了更大的权力之外,别的任何东西都不能奈何他们。

我在想,我们是不是过于看重了领导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过分强调了“加强领导”的重要性,而忽视了法制、体制、机制在社会生活中更为重要更为规范的作用,因而才使得“加强领导”容易演变为权力的至高无上。试问,让纪委对同级党委领导人实施监督并查处其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对于在这个党委领导人领导下的纪委来说,这样的监督有效吗?哪个地方的监督执法部门在查处当地部门和下一级地方领导人的问题时,不是经地方领导审查批准后才可以作出处理决定的呢?这自然也有一个好听的名分:“加强领导”——而且是对具体工作的“领导”。

“加强领导”依然还要强调,这是国情和政治制度所决定的。但同时也需从以往的经验教训的总结中看到法制、体制和机制的重要作用,因为无数事实证明,领导人的问题,靠“加强领导”是难以解决的。

199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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