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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境·得体

时间:2022-0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种说法,既有对秦王的尊重,又含有强烈的劝诫,前后连贯而不会产生歧义。联系当时语境和文言中的特殊句式,此译可谓不当。然而这一句用译文的说法,则使触龙先前的一番毕恭毕敬的精心设计而前功尽弃了。

语境·得体——对新编高中语文第一册两篇课文的商榷

“用规范、简明、连贯、得体的语言表情达意”是普高《语文教学大纲》对语境提出的要求。

所谓“语境”,就是运用语言的具体环境,一般是指使用语言的时间、地点、场合、对象以及说话的上下文等,此外,使用语言的时代、社会的性质和特点,使用者的职业、性格、修养习惯等,也归于其内;而得体则为语言环境中,用语恰如其分。具体说,就是在某种特点场合,同某个或某些有关系的人说一件事,合乎听话人和说话人相互联系的要求,词语使用准确,句式选用恰当,既讲究分寸,又适应场合。

由此,我对新编高中语文第一册四单元的两篇课文有些看法,提出来供大家商榷。

第一篇:《烛之武退秦师》中烛之武见秦王:“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此段中,“敢以烦执事”用句号,并文中注释为“可以拿亡郑这件事麻烦您。这是客气的说法”。我认为其后应为问号,并应译为:“敢来麻烦您吗?”这样更见简明。因为春秋战国时代策士们的劝说之辞,纵横捭阖,警策有力,词锋犀利。在决定郑国安危存亡之际,若用陈述客气的说法是不能说动与晋互相利用、又彼此争斗的且怀有称霸野心的秦穆公,只有强而有力、切中肯綮的言辞才较妥当。当然在我国丰富而特异的汉语中,由于不同的语气、句式,有些同样一句话在不同的语境中会有不同的理解,这已举不胜举。“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用句号或问号都可以说通,但由于语境和身份地位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意义。用句号,那除了烛之武不是有意要出卖国家利益、卖国以求荣之外,剩下的意思就应是说郑国实力雄厚,你们攻不下,不信你就试一试吧。这种有恃无恐满含不屑之意的讽讥之言显然与秦晋大军压境的情况不符,也违背了前面所说的“郑既知亡矣”;而用上问号,其含意则是亡郑不会有益于秦,若有益于秦,我就不会来也不敢来麻烦您了。此种说法,既有对秦王的尊重,又含有强烈的劝诫,前后连贯而不会产生歧义。

第二篇:《触龙说赵太后》中的“窃自恕,又恐太后之玉体有所郄也”,文中注释将“窃自恕”译为“私下原谅自己”。联系当时语境和文言中的特殊句式,此译可谓不当。因为秦急攻赵,赵求救于齐,而齐要长安君为质,大臣强谏,而溺爱幼子的太后明令:“有复言令长安君为质者,老妇必唾其面!”触龙在太后“盛怒而揖之”的情况下,虽病足,仍入而徐趋,并先从饮食等方面向太后问安,以至太后“色少解”,由此可见,作为善说的触龙是从神态、语言、行为等方面处处表现出了对太后的敬重、忠心及诚惶诚恐,也可谓为了赵国社稷,触龙用心良苦。然而这一句用译文的说法,则使触龙先前的一番毕恭毕敬的精心设计而前功尽弃了。反而让人觉得触龙有倚老卖老的轻慢之态。若将“窃自恕”理解成“窃自恕(于太后)”,译为“我私下认为能被太后原谅”,再加上原文“又恐太后之玉体有所郄也”,那就显现出一种君慈臣忠之情,语言也易于入耳,尤其是将太后摆在了一个更高的位置上。并且在王权至高无上的封建制逐步取代奴隶制的过渡阶段,舍此能成吗?依这种解释,那太后由“色少减”至而“笑曰”至而“诺。恣君之所使之”就自然成章了。另外,古文中省略句的存在,一般包括了省略主语、谓语、宾语和介词,但在特定的语境中,也有省略介宾短语的现象,如《信陵君窃符救赵》中侯生曰:“臣宜从,老不能,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乡自刭,以送公子。”其中的“请”字后就省略了“让我”这一介宾短语;再如《六国论》中“六国破灭”不也可说是六国破灭(于秦)吗?甚至还有省略分句的,如王安石《游褒禅山记》中“然力足以至焉,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第一句话中就省略了“而不至”这一个分句。因此我觉得依文中的注释,对于身居左师之职的一介老臣是很不得体的,它有损于一个当时社会一个重臣的形象。所以此处请教材编写者再三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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