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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短语节奏观看闻一多的新诗节奏论

时间:2022-0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谈到新诗格律化理论,闻一多的“三美”主张,是研究者无法忽略的一个山头。而闻一多指出了它的重要性。古代汉语诗歌,平仄运用造成节奏。闻一多借用了西方的“音尺”理论,并结合中国古典诗律“逗”的理论,试图进行汉语律诗的新诗化转换和改造。这样的问题,后来被很多学者注意到,中国新诗的节奏理论也沿着闻一多的“音尺节奏论”继续发展,出现了朱光潜、何其芳的现代“顿节奏论”,孙大雨、卞之琳的“音组节奏论”等。

从短语节奏观看闻一多的新诗节奏论

陆正兰

(西南大学)

谈到新诗格律化理论,闻一多的“三美”主张,是研究者无法忽略的一个山头。然而,这一主张的“前主张”——闻一多对新诗节奏论发现性的探讨——这个常常被研究者掠过的理论,今天看来,依然具有前瞻性的研究价值。

尽管到现在,新诗节奏理论,依然众说纷纭。但越来越多的中西方诗歌研究者意识到,节奏是诗歌音乐性的中心,也是所有自由诗和现代格律诗形式的核心,它是诗歌研究者绕不过的重要诗学命题。

在《诗的格律》一文中,闻一多强调:“诗所以能激发情感,完全在它的节奏;节奏便是格律……因为世上只有节奏比较简单的散文,绝不能有没有节奏的诗。本来诗一向就没有脱离过格律或节奏。这是没有人怀疑过的天经地义。”[1]

闻一多将诗歌格律的关键落在“节奏”上,应该说,他为新诗格律化找到了一条可行性的发展道路。

律诗是中国古典诗歌的精华,律诗的诗律研究也是中国古典诗学研究的焦点之一。其中平仄、押韵是古典诗歌诗律关注的主要内容。作为节奏的雏形“顿”或“句读”的理论,因为古典诗歌的字句整齐,并没有被真正重视。而闻一多指出了它的重要性。

在《律诗底研究》中闻一多写道:“分逗之法本无甚可研究者,是以前人从未道及。惟其功用甚大,离之几不能成诗,余故特细论之。”[2]

通过古今、中西比较,闻一多发现中国律诗的平仄和西方诗歌中的“音尺”不同:“在英诗里,一个浮音同一个切音即构成一个音尺,而在中诗里,音尺实是逗,不当与平仄相混……音尺(即浮切)在中诗中当为逗……至于平仄,乃中诗独有之物;因四声亦惟中国文字所独具,平仄出于四声者也。平仄出于声,而浮切属于音。声与音判若昼夜。是以魏来之说,牵强甚矣。”[3]闻一多的洞见,使得对古典诗律的考察,从以“平仄”为中心的诗律理论转向了“分逗”理论。

“逗”,即是闻一多认为的“节奏”。它对汉语诗歌新诗格律化的改造和转化意义重大。

古代汉语诗歌,平仄运用造成节奏。平仄规律追求的是音高的变化,同时有音的长短,但对比并不明显。现代汉语中平仄的对比,或其他声调的对比,更不强烈、清晰。古典诗词节奏虽然多变,但因为古代汉语多为单音词,节奏显得相对固定。比如五言则前两字一拍,末三字一拍,七言则前四字每两字一拍,末三字一拍。基本以此为定格。

从诗歌节奏理论进入,闻一多指出新诗格式与古代律诗格式有三点不同:一是“律诗永远只有一个格式,但是新诗的格式是层出不穷的”;二是“律诗的格式与内容不发生关系,新诗的格式是根据内容的精神制造成的”;三是“律诗的格式是别人替我们定的,新诗的格式可以由我们自己的意匠来随时构造”。[4]

为此,闻一多在理论上建树,实践中尝试。他的“三美”主张,事实上,是以其“节奏”理论为中心,为新诗格式“相体裁衣”。就如他所说:“没有格式,也就没有节的匀称,没有音尺,也就没有句的均齐。”

“音尺”即“音步”(foot),它原是希腊语诗歌长短节奏的单位,后来也在英语诗歌中作为重轻节奏的单位被广泛使用。闻一多借用了西方的“音尺”理论,并结合中国古典诗律“逗”的理论,试图进行汉语律诗的新诗化转换和改造。他以“音尺”论节奏,也就是将“音尺”作为新诗的节奏单位,提出,每行诗应该包含一定的音尺数,每音尺包含二字尺或三字尺,由此造成整齐的格律节奏。他将其格律新诗《死水》,看做是其理论应用的最好典范。每音尺包含了二、三字音,即所谓“二字尺”和“三字尺”。

这种以“二字尺”和“三字尺”为单元的节奏理论,既不同于古典诗歌的“顿”、“逗”或“句读”,也不完全是西方诗歌中的“音尺”,也不是两者结合的“宁馨儿”,而是在两者的对比差异中试图寻找的一种新的节奏单元。

可以说,这一新的节奏单元帮助新诗格律化迈出了有意义的第一步,开拓了新诗节奏理论的前景。但我们从他把节奏单元定位在两字或三字音尺上,也看到了一些局限。

汉语发展到现代,与中国格律诗用的古典汉语,几乎是两种不同的语言。最大的差别,可能是语句长度:现代汉语几乎全是双音词,还用大量助词“的”、“地”、“得”、“吗”、“了”等,因此,同样的语义单位,现代汉语比古文平均长一倍。比如,五言诗有三个节奏单元:

欲穷/千里/目

更上/一层/楼

如果译成现代汉语,并依然保持原节奏的双音节长度,就变成五个节奏单元。依然以双音词为基本单元,但实际上节奏就比古典诗多了一倍,也就是速度快了一倍。

如果/想看到/千里/之外的/视野

就应/再登上/一层/更高的/楼台

但可以看到,现代汉语多双音节词,一词一拍就过于散乱。我们知道古典诗原是吟诵的,古代歌曲乐曲也相当悠长,很多是一字一音,因为音节少而得其平仄韵律,现代汉语诗的读法,相比而言急促得多,节奏应该更适宜如此:

如果想看到/千里之外的/视野

就应更登上/一层更高的/楼台

这样,现代汉语诗的内在节奏单元,就超出了闻一多以“音尺”(常见的“二音尺”、“三音尺”)为节奏单元的标准,而是大致上以两个双音词、三四个音节构成的短语为节奏单元。

古典汉语的双音节奏基本上也是一个短语,现代汉语明显以四音五音左右为一个短语。传统语言与现代语言有如此大的差别,这在西方语言中是看不到的。

这样的问题,后来被很多学者注意到,中国新诗的节奏理论也沿着闻一多的“音尺节奏论”继续发展,出现了朱光潜、何其芳的现代“顿节奏论”,孙大雨、卞之琳的“音组节奏论”等。

最早提出“音组节奏论”的是孙大雨,他提出,音组乃是音节的有秩序的进行,它基本上为意义或者文法关系所决定,是时长相同或者相似的节奏单位。[5]

卞之琳也认为:“所以用汉语白话写诗,基本格律因素,像我国旧体诗或民歌一样,和多数外国语格律诗类似,主要不在于韵脚的安排而在于这个‘顿’或‘音组’的处理。”[6]

较深入且系统论述这种“音组节奏论”的是赵毅衡,他师承其师卞之琳的观点,在《汉语诗歌节奏初探》一文中进一步指出,汉语诗歌的节奏体系不可能构筑在轻重音或长短音对比的基础上。从《周易》中的原始诗歌开始的整个中国诗史,“都证明汉语诗歌用的是十分稳定的音组排列节奏,而现代的白话诗则是依托着自然语调节奏重新向音组排列节奏的传统靠拢”。[7]此文还认为,组成音组的音节数是不定的,音组的划分以意群为基础,用拖长尾音或者添加停顿的办法来显示。

这种“音组节奏论”,非常接近于西方学者后来逐渐形成的“短语节奏观”。对诗歌节奏的关注和探讨,中西学者可谓异途同归。

西方自由诗发轫较早,今日依然有写格律诗的诗人,只是人数不多。不同于中国古、现代汉语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别,现代英语、法语、德语的自由诗,与历史上的格律诗,用的是同一种语言。风格差别当然存在,但其句长差别不大。

英语自由诗自惠特曼等人开始,庞德与艾略特为之奠定坚实基础;法语自由诗从韩波等一部分象征主义者开始,凡尔哈仑等人发扬光大。然而,几乎所有的诗人都对自由诗不满意。马拉美很早就宣布自由诗必然死亡;艾略特的名言更是决断:“好诗人写的诗句从不自由”;庞德甚至宣布自由诗搞过分了,要求“回到唐朝”(他的意思是回到律诗)。但是西方诗至今还是自由诗占绝对优势,甚至艾略特与庞德的诗作,一直是自由诗的范本。与中国的情况一样:诗学界试图努力规范自由诗,最后我们看到的依然是形式各异的自由诗。

自由诗其实就是没有格律,各人自己追求节奏构成的诗。

因此,西方人讨论“自由诗的节奏”,不得不与格律诗的音步节奏仔细对比。就如闻一多的节奏理论是从中国古典诗歌中的“分逗”突破一样。

什么是自由诗(free verse,或vers libre)?《韦伯斯特大词典》给的定义是“不用格律诗的音步与押韵,试图用日常语言节奏的诗”。这个定义很明确。“日常语言节奏”(cadence of everyday language)此语极妙,因为日常语言节奏恰恰是能感受,却难以说明清楚的问题。

庞德1913年给第一个英语现代诗派意象派订“准则”三条,第三条讨论节奏:“至于节奏,用音乐性的短语序列(sequence of musical phrase),而不靠机械的节拍器。”[8]

庞德此语,常被人视为不够清晰,其实他把自由诗的节奏构成说得很明确:第一:短语是节奏单元;第二,短语在诗行中构成一定的序列;第三,从而得到一定的音乐性。

此后近一个世纪,自由诗的节奏一直引起大学英文系教授们连篇累牍的讨论,讨论之所以复杂化,还因为自由诗本身不断地探求新格律形式,例如霍普金斯(Gerald Manley Hopkins)重新提出古英语的“重音体”;中国诗翻译家韦利(Arthur Waley)也采用七重音体翻译中国七言诗;三四十年代,奥顿等诗人重新写格律诗。

一直到当代,自由诗真正立足,诗歌节奏形式研究专家才定下心来,设法为现代诗歌的节奏找一种规律。重要著作,例如Charles L Stevenson的The Rhythm of English Verse;D.W Harding的Words into Rhythm。这一派学者重新回到庞德的短语概念,因此被称作短语主义者(Phrasalists)。在20世纪最后十年他们的分析越来越精密。于是各国的自由诗(free verse)节奏研究专家逐渐都围绕短语节奏(phrese rhythm)展开各自的论述。

Alan Holder在1995年出版的Rethinking Meter:A New Approach to the Verse Line一书中提出了短语性(phrasalism)的详细论证。他指出,诗的短语节奏的构成是无法划一的,因为词组本来就有长短。但是短语节奏可以与语言学家的“停歇短语”(pause-phrase)比较。停歇短语,指的是“一组词,两头各有停顿为界”(a group of words bounded at both ends by silence)。这个定义很宽松,因此短语的划分,可以是意义性的,语调性的,语法性的。[9]

在他的工作基础上,另一个研究者,阿拉斯加大学教授库珀(G.Burns Cooper)最近有著作《神秘音乐:自由诗的节奏》(Mysterious Music/Rhythm in Free Verse),做了对“短语性”最周密的总结。他指出自由诗的短语节奏,不得不考虑以下五个因素:

1.气群(breath group)

2.周边停顿(surrounding silence)

3.视觉中断(visual break)

4.句法,例如子句(syntax,e.g.of clause)

5.语义连贯(semantic coherence)[10]

库珀对每一项做了仔细例举说明。气群,就是词典上说的“日常语言节奏”,说话中自然的停顿。“气群”加“语义连贯”,同时考虑“句法构成”,就从三个方面决定了短语划分。

但是诗歌不是短语划分任意的日常语言,诗歌用各种方式加强这种节奏,把短语变成有音乐性的节奏。下面两个句子:

Don't wait/as long for it.

Don't waiters/long for it.[11]

语音上,两个句子完全一样,但是自然语言节奏(也就是自由诗节奏)顺从意义,不能剖开waiters这个词。可见短语节奏虽然灵活自然。但自然语言的短语节奏,必须受语义节制。

同样,空间安排的停顿(即上文说的“视觉中断”),例如所谓“梯形诗”(中国常称为马雅可夫斯基体,实际上是法国阿波利奈尔首创,美国诗人威廉斯也惯用)形成的短语节奏,不得不服从这样的“视觉中断”,哪怕根据短语的另外三个原则,认为其不是短语。

不仅如此,还有人为设置的周边停顿。我们可以看庞德自己的例子。他的名诗《地铁站台》,最早刊登时,应庞德本人的要求,排列出他认为合适的节奏:

The apparitionof these facesin the crowd

Petalson a wet blackbough

为什么第二行的“短语”比第一行短得多?没有原因,诗人有意做此排列——人为设置“周边停顿”。这样每行有整齐的三个短语节奏。

如果庞德没有亲自安排这样的空档,我们能不能读得出来这样的“短语节奏”安排?能。美国符号学家卡勒认为,只要规定是诗(也就是说,声明是一首诗,排列成分行的一首诗),我们就会有“节奏期待”(Expectation of Rhythm)。[12]也就是说,在脑子中,或在朗读中,有经验的读者,会尽量读出整齐的节奏。短语长短伸缩的“神秘音乐”魔术,我们读者自己会自动做。

库珀声称,他是从“短语结构”(phrase structure)过渡到“诗行结构”(line structure)的。这样,诗歌的短语节奏,就不会被人指责为“等同于散文节奏”。

应该说,关于新诗节奏理论,中西诗歌学者都作出了各种非常艰难却有成效的探索——探索还远远没有终止。因为,正如闻一多所强调的:“盖节奏实诗与文之所以异,故其关系于诗,至重且大;苟一紊乱,便失诗所以为诗。”[13]

新诗节奏理论,这样一个“至重且大”的诗学命题,我们不会忘记,在中国新诗发展道路上,是闻一多为此开了一个关键性的头。

【注释】

[1]闻一多:《诗的格律》,《闻一多选集》第1卷,333~334页,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87。

[2]闻一多:《律诗底研究》,《闻一多选集》第1卷,301页,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87。

[3]闻一多:《律诗底研究》,《闻一多选集》第1卷,301~302页,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87。

[4]闻一多:《诗的格律》,《闻一多选集》第1卷,336页,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87。

[5]孙大雨:《诗的格律》,《复旦大学学报》1956年第2期、1957年第1期。

[6]卞之琳:《雕虫记历·自序》,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

[7]赵毅衡:《汉语诗歌节奏初探》,《徐州师范学报》1979年第1期。

[8]Ezra Pound,Literary Essays,ed.T.S.Eliot,New York:New Directions,p.3

[9]Alan Holder,Rethinking Meter:A New Approach to the Verse Line,London:Associated University Press,1995,p.43.

[10]G.Burns Cooper,Mysterious Music:Rhythm in Free Verse.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pp.18-21.

[11]此例引自Elizabeth Couper-Kuhlen,An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Prosody,Landon:Eduward Arnold,1986.p.59.

[12]Jonathan Culler:Structuralist Poetics:Structuralism,Linguistics,and the Study of Literature.London: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75,pp.167-178.

[13]闻一多:《律诗底研究》,《闻一多选集》第1卷,303页,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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