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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阁范钦分书事略考

时间:2022-0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范钦,是天一阁的创建人。天一阁藏书的聚而不散,主要取决于范钦及范氏族人“代不分书,书不出阁”的理念。全祖望《天一阁藏书记》一文板刻于天一阁中厅,因此,范钦二子分书之事流传至今。

方 东

天一阁是我国现存历史最悠久的民间藏书楼,距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保存了大量的珍贵古籍,素有“南国书城”的美誉。

范钦,是天一阁的创建人。范钦,字尧卿,号东明,鄞县人,明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时年27岁。后任随州知州,由于他洁身自律,勤政爱民,因而很快被提升为工部营缮员外郎,因阻止上级郭勋贪污而被诬陷,以至于廷杖入牢。出狱后他反而以“硬头子”出名,升江西袁州知府,因能体察民情,关心民瘼,而升九江兵备副使,后出任广西布政使参政,福建按察使,云南右布政使,陕西左布政使,河南省政、学政等职。嘉靖三十七年(1558),范钦升副都御史兼南赣巡抚,嘉靖三十九年(1560),范钦因抗倭之功及政绩升至兵部右侍郎,后因官场倾轧,同年突被罢职。

民革宁波市委的袁元龙先生在《难忘四明范司马》一文提到:范钦出身于一个寒儒之家,祖父范訢曾任县学训导,父亲范璧读了一辈子书,无半点功名。由于家里没有什么藏书,就向藏书人家设法借阅。范钦非常喜欢藏书,在各地做官时,悉心求购,辞官归里之后,更是乐此不疲。范钦主要靠傣禄收入,因此收购藏书有时力不从心,因此他主要选择当代著作收藏,实在买不起就用抄的办法。经过历年积累和经营,他共收集藏书达七万余卷。嘉靖四十五年(1566),范钦在东明草堂旁侧建成天一阁藏书楼,此楼按“天一生水、地六成之”的古语建,为木结构二层下六上一通间建筑,他还在楼前置半亩庭园。

天一阁藏书的聚而不散,主要取决于范钦及范氏族人“代不分书,书不出阁”的理念。关于范钦分书的事略,在天一阁流传着这样的一个典故:

天一阁藏书楼,能够历时数百年仍保存完好,这与范钦生前作了周密安排、定下严格规矩有关。范钦一直活到80岁,临终前把大儿子大冲和二媳妇(时次子大潜已故)叫到榻前。他把遗产分成两份,一是白银万两,一是全部藏书。结果,大儿子大冲体察老父心情,继承了藏书,被后人传为佳话,而二媳妇受金而去,而受世人谴责。此后,天一阁所藏的书籍不再作为财产分配,而归家族共同所有,并形成了与家族公有制相适应的严格的管理制度。

上述事略根据全祖望所撰《天一阁藏书记》一文中而来,此文最后一段曰:

吾闻侍郎二子,方析产时,以为书不可分,乃别出万金,欲书者受书,否则受金。其次子欣然受金而去,今金已尽而书尚存,其优劣何如也。自易代以来,亦稍有阙佚,然犹存其十之八,四方好事,时来借钞。闽人林佶尝见其目,而嫌其不博,不知是固丰氏之余耳。且以吾所闻,林佶之博亦仅矣。

全祖望,浙东大儒,字绍衣,号谢山,又号鲒崎亭长。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生,鄞县沙港村人,14岁补为诸生(俗称秀人),雍正十年(1732),28岁中举,乾隆元年(1736)中进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这是一个重要的职位,当时被视为储相,正常发展的话,可以一步一步进入权力的顶层),因学识超众,被内阁学士户部侍郎李绂赏识器重。时大学士张廷玉当国,与李绂相恶,迁怒全祖望,将其列为知县候选。全祖望遂自绝仕途,辞官归乡,研究学问,著述颇富。钱穆曾赞誉全祖望为“浙东史学之大柱”。他曾多次登上天一阁,搜罗古典文献及金石旧拓,编成《天一阁碑目》一书。

全祖望《天一阁藏书记》一文板刻于天一阁中厅,因此,范钦二子分书之事流传至今。对此事略,我作为一个钱币研究者和藏书爱好者,内心有点怀疑。今日在查资料,看了天一阁博物馆袁慧同志的一篇《为范大潜辨白》一文,更增加了辨别真相的信心。

袁慧同志辨文的主要观点是:一、范钦的家财,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丰裕。范钦在《告祖宗文》中说:“不肖借我祖宗德泽之贻,先考妣养育之恩,遂以陋贱获厕卿亚……受封虽一十八年,茹苦力勒,朝夕不遑,而家业寥寥,犹图禄养,竟不可待,悠悠苍天,此恨何言。”二、全祖望以前对此事均无记载,为何200多年之后冒出了这个遗闻。《范氏宗谱》和先全祖望近100年的黄宗羲首撰《天一阁藏书记》时也无提及。三、范钦也应充分认识到体弱多病的范大潜挑不起掌管天一阁藏书事业的重担,特别是大潜亡故后其妻陆氏更不能承担这一重任。袁慧同志还对全祖望的学问、人品、道德作了充分的肯定,因此全祖望不会杜撰这个事略,这个传闻可能源自屠田叔的后人。田叔的六世孙屠可堂(乾隆十六年(1751)举人,曾代理过姚州知州)所写的《双柏庐遗闻记》中有一段话,讲到了范钦分书的故事,只是大潜改为其妻陆氏,并说陆氏在分家后产生后悔,幸亏其祖上屠田叔斡旋才平息。因此,看来是屠可堂为先人溢美和歌功,凭想象来演绎故事,使名人学者上当,而使大潜蒙冤近300年矣。

袁慧同志的观点我基本赞同的,同时,我还想从其他方面来做一点补充。

其一,范钦的收入能否积有万金问题。我是钱币协会的会员,近段时间,我正好在研究明清朝官员的傣禄课题。范钦作为朝廷官员,收入以傣禄为主,这在其《告祖宗文》中也明确指出“家业寥寥,犹图禄养”。因此,典故中的“别出万金”,疑义最大。中国古籍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上海周劭老先生所著的《向晚漫笔》一书,其中有一篇《官的傣给和养廉》的文章,提及官员傣禄:“在这里且不说做官的非分所得,只谈谈明代及清代前期的官员正当收入,那些时代官员的傣给,实在是菲薄得可怜且复可怜矣。以清代而言,京官中居极品的正一品大学士,也便是宰相,他的傣银是每年银一百八十两,禄米九十石;外官的正七品知县分别为四十五两和二十二石有半……”

在网上,我也查到了一篇文章,在书路文学网之书库首页,是一个叫晓风飞翔的人写的一篇《明朝的官制·兵制》,里面写到:

元代,最多者俸钞六锭五锭,最少者三十五两。明初,洪武二十五年定百官禄,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从一品七十四石,正二品六十一石,从二品四十七石,正三品三十五石,从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从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从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从六品八石,正七品七点五石,从七品七石,正八品六点五石,从八品六石,正九品五点五石,从九品五石。洪武时,官俸全给米,间以钱钞兼给,钱一千,钞一贯,抵米一石。成祖即位,令公、侯、伯皆全支米,文武官则米钞兼支,正统中,五品以上米二钞八,六品以下米三钞七,时钞价日贱,每石米已渐增至钞二十五贯,成化二年,时钞法不行,一贯仅直钱二三文,米一石抄钞十贯,仅直二三十钱,而布直仅二三百钱,布一匹折米二十石,则米一石仅直十四五钱,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清代,文武官一品俸银一百八十两,二品一百五十五两,三品一百三十两,四品一百零五两,五品八十两,六品六十两,七品四十五两,八品四十两,九品三十三点一两。

在另一篇提到海瑞的文章中,也提及了七品正令海瑞先生的傣禄:“嘉靖三十七年(1558),海瑞任职浙江淳安……史称明朝官俸最薄……海瑞还真坚持下来了,靠一个月五两银子,他真就养活了一大家子。”一个月五两银子,估计相当于现在一千元钱(很多历史专著中都通过粮食价格来直接衡量货币关系,虽然单独考虑粮价并不很准确客观,但应该是极其重要的参考,基本可以反映价值关系,由于米价各朝和灾丰年波动很大,我取其平均,按一石米抵钱一千,即银一两,古代一石即120斤,过去十六两制,明清代标准一斤约为600克,那么一石即现144斤,按现米价一斤1.5元算,每银约值现价200余元,这只是大体估算,便于了解大概的价值关系),据说当时海瑞先生买不起肉吃,还叫仆人在县衙种菜才勉强度日。还有一次主仆二人上京朝觐,先拜访老领导吏部侍郎朱镇山,因为实在穿得太破了,朱镇山拿出十两银子给他们,叫他们换了件新衣服。

范钦和海瑞基本上是同时代人,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明朝官员傣禄是不高的,明初稍高点,正四品月薪约有二十五两银子,后逐代呈下降趋势。正直的官员看来还是比较穷的。嘉靖年间当时中央政府的金库银两岁入也只有二百万两白银。嘉靖年间正七品官月收入只有五两银子,约值现一千元钱,那正二三品官员按上述比例推算相差约在六倍左右,月薪三十两银子,约为现五千元一月。如按范钦先生做官28年,平均每年年薪300两银子算,范钦总收入为8400两银子。范钦因是被罢职的,估计是没退休工资了。其实古代也没什么退休制度,干部制度是终身制的,可能古代人寿命不长的缘故吧。范钦先生的总收入要支出家庭正常开支,买地造房,购买书籍以及另外杂七杂八的开支,我估计所剩不会很多,积蓄在两三千两银子左右,那可也很了不得了,相当于现在约五六十万元人民币

因此,我得出结论,范钦先生是“别不出万金”来的,因为他作为一个正直的官员,靠傣禄收入积蓄不了万金。因此,这个典故是靠不住的。再退一步,如果这个典故存在,那么,这里的万金概念,可能不是指准确的万两银子的概念,这里的万,可能是个泛指,指多的意思。

其二,我想从万金和七万多卷书的价值关系来探考此典故。

一般父子分家,家产折成数份,价值应大体相等。长子有优先挑选权,并要至亲好友共证。而上述典故以万金和七万多卷书共为两份财产,应对此价值作一分析。七万多卷与七万多册不同,一册书可能里面有好几卷乃至十多卷也有。七万多卷书估计在1.5万册至2万册左右。以现在市场上每册书价30元一本算,两万册书约在60万元钱左右。而范钦藏书也以当时的当代书为主,大体测算其所藏书价值约在两三千两银子。去年,我曾在省文史馆馆员范无伤先生家里看到过一本《古今谈》,今年我想查找出处,却找不到了,为此专门去了省文史馆,在去年《古今谈》的第2期(总第74期)上有一篇蓝燕同志写的《全祖望,宁波人忘记了吗》一文,里面提到:“乾隆十九年(1754),往扬州马氏畲经堂养病,入冬后返里,次年三月,独子病死,悲伤过度,竟于同年七月初二日病逝家中。……家无余银,丧葬无资,其家人只得把双韭山房所珍藏的万卷书出售,换得银二百余两,葬于南郊王家桥畔。”

双韭山房的万卷书,得银二百余两,并且是珍藏书籍。明中后期和清前期官员傣禄相差无几,物价也大体相等。明末著名学者赵南星曾撰《笑赞》一书,其中有则笑话,叫《一钱相贺》,说邻居张三遇喜庆事,其友封银一钱相贺,包银红纸写着:银五分,赊五分。可见其囊中羞涩。过了不久,送银者也遇喜事,张三也去贺分,红封上写:银一钱,除五分,赊五分。这虽是个笑话,但却反映当时的物价问题,一分一钱的白银在明末清初之际的日常生活中还是有重量的。全祖望收藏的书籍,档次应也不会低。万卷书,价值银二百余两,约值现四五万元钱。古代重视厚葬,我在一本民间收藏的嘉庆年间《分书》中看见,这家祖上开药店的小康之家把药店盘掉得银六百余两,其中留一百多两银子给已故的先生作坟,而给次子结婚只预算了六十两银子。二百两银子,看来也只能给浙东名士全祖望先生草草葬了。如果按双韭山房售书的出例,范钦的七万多卷书价值可只值一千四百两银子左右。如果再算上双韭山房的书因为急卖而打了折,以打七折算,范钦的书价值也就是两千两银子左右。约相当于现在的四十万元人民币。

而天一阁这样的建筑,当时的购地和建造价格不会超过五百两银子,估计只要三四百两银子够了。这样,天一阁的建筑和书籍,共价值约二千五百两银子,约为现在的五十万元钱。

而万金,一般指万两银子。万是数字,金,一般指钱,因为银子是本位钱制。万金,一般就指万两白银了。当然,也可能是泛指很多钱,或者也可以指万两黄金。万两白银,约相当现在的二百万元钱,除非范钦是个贪官,否则,是肯定积不到这么多钱的。

通过这样的比较,我想,范钦老先生肯定不会糊涂到给两个儿子,一个二百万元,一个五十万元。相差太悬殊了,不合情理。如果范钦老先生糊涂了,那么还有亲朋好友也会糊涂吗?何况每个儿子还有老婆,老婆把关可是最紧的。可见,这个典故的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

但是,如果典故中万金的概念是泛指的话,这个典故存在的真实性还是有的。如果书和阁值二千五百两银子,那么这里的万金指的是与书阁基本同值同样多的金钱,一个是实物,一个是货币。而上文屠可堂《双柏庐遗闻记》提到,大潜妻陆氏在分家后产生后悔,幸亏其祖上屠田叔斡旋才平息。这样一来,这段话就可信了。价值大体相等,取货币的陆氏才会后悔,否则她如果拿了二百万,还后悔什么呀。因为藏书可能会升值,毕竟还有知名度。所以她取了钱后才会后悔。屠可堂是屠田叔的六世孙,此分书故事其家族内口头相传也是有可能的。否则凭全祖望这样的大学问家不会随便记载的,毕竟全祖望先生是一个非常严谨的治学家。(周时奋《浙东学术的最后一块丰碑——全祖望》一文中写到:祖望治史,态度缜密公正,这是他史德所在,也是史胆所在。)全祖望自己也提到:“史以纪实,其非实者非诗也。”他不会不知道大潜先范钦三月而亡之事。因此,典故中次子也是借代,指次子媳。而“今金已尽而书尚存,其优劣何如也”此句,其实正是说大潜妻陆氏取金而后悔之人品之劣也。

2006年7月20日写于不欲庐

参考文献:

[1]天一阁博物馆编.天一阁文丛(第一辑)[C].宁波:宁波出版社

[2]许勤彪主编.宁波历史文化二十六讲[C].宁波:宁波出版社

[3]骆兆平编纂.天一阁藏书史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4]古今谈(总第74期)/浙江省文史馆编

[5]浙东文化(总第二十期)/宁波文博学会会刊

[6]董贻安主编.浙东文化论丛[C].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7]曹屯裕主编.浙东文化概论[M].宁波:宁波出版社

[8]范稳著.清官海瑞[M].海峡文艺出版社

[9]周劭著.向晚漫笔[C].北京:中国古籍出版社

[10]马社香著.中国货币文化史[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

[11]中国钱币协会编.中国钱币论文集(第三辑)[C].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12]秦子卿、任兆凤主编.江苏历代货币史[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工作单位:慈溪市收藏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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