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齐国佐不辱命(成公二年《左传》)

齐国佐不辱命(成公二年《左传》)

时间:2022-0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宾媚人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萧同叔子为质〔3〕,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4〕。”

晋师从齐师,入自丘舆,击马陉〔1〕。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玉磬与地〔2〕。“不可,则听客之所为。”

宾媚人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萧同叔子为质〔3〕,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4〕。”对曰:“萧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于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若以不孝令于诸侯,其无乃非德类也乎?

“先王疆理天下〔5〕,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其晋实有阙〔6〕。四王之王也〔7〕,树德而济同欲焉;五伯之霸也〔8〕,勤而抚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诸侯,以逞无疆之欲,《诗》曰:‘敷政优优〔9〕,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子以君师辱于敝邑,不腆敝赋,以犒从者。畏君之震,师徒挠败,吾子惠徼齐国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继旧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爱。子又不许。请收合余烬,背城借一〔10〕。敝邑之幸,亦云从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

【注释】

〔1〕丘舆、马陉:均齐邑,在今山东益都县。

〔2〕宾媚人:即国佐,齐国执政大臣。甗:礼器。磬:乐器。纪:古国名。纪甗玉磬:齐灭纪国时所得珍宝。

〔3〕萧同叔子:齐侯的母亲。晋卿使齐,她在帷后偷看,见使臣或跛或眇,不禁发笑。晋国乃兴师问罪。

〔4〕尽东其亩:田地垄亩全改为东西向,道路沟渠也东西向,以便晋国的兵车进入。

〔5〕疆理:指划分疆界和沟渠小路。

〔6〕阙:缺点,过失。

〔7〕四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

〔8〕五伯:指春秋的五霸: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

〔9〕敷:同“布”。优优:和缓宽大的样子。

〔10〕余烬:指残余部队。背城借一:背靠着城,再打一仗。即在城下决一死战。

美文共赏

齐晋之战,齐国惨败,齐侯险些被俘,只好派出使臣求和。可是晋国的两个条件太苛刻了:一是要求齐君的母亲作为人质,二是要求改变齐国田垄的方向,其用意是方便晋国向齐国进攻。这样的条件分明是表示不想议和,齐国根本无法接受。这一切给国佐完成议和使命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面对晋国的盛气凌人,国佐从容应对。他知道要完成和谈的目标,必须要推翻晋国的两个条件。他抓住对方的薄弱环节,“以母亲作为人质是大不孝,不符合周天子以孝治理天下的宗旨”,“改变田垄的方向是违背先王之法,违法就是不义,不义之人怎么能够成为天下的盟主”,首先以理服人,然后引经据典,以“四王和五伯以德行治理天下”,“以德行治理天下的人百禄聚拢而来”委婉而严正地驳斥了晋国的无理,使对方陷于被动;又表示齐国已下决心,求和不成,就拼死一战。话语锋利,措辞委婉,使晋国不得不和。没有战败国的摇尾乞怜,又出色地完成了使命,是本篇辞令最大的亮点。

本篇名句

“《诗》曰:‘敷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

《诗》说:“你施政宽和,百禄都聚拢来啰!”您如果不肯宽和而自弃百禄,对诸侯又有何妨害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