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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时间:2022-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尤其是费尔巴哈对黑格尔思辨哲学的批判从根本上动摇了黑格尔哲学在当时德国思想界的权威性,极大地鼓舞了在政治上脱离黑格尔的马克思。这充分体现在他于1844年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著名文章《〈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宗教批判始终是当时青年黑格尔派运动的理论主题,费尔巴哈对基督教本质的人本学剖析,使他在青年黑格尔派中成为最有影响的人物。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可能

四、《〈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宣言

19世纪40年代的最初几年,在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运动中已经酝酿着颠覆黑格尔哲学的理论变革,这个变革首先是同费尔巴哈对黑格尔思辨哲学和宗教神学的批判联系在一起的。尤其是费尔巴哈对黑格尔思辨哲学的批判从根本上动摇了黑格尔哲学在当时德国思想界的权威性,极大地鼓舞了在政治上脱离黑格尔的马克思。马克思后来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称费尔巴哈“已经推翻了旧辩证法和哲学的内在原则”,并“为真正的唯物主义和现实的科学奠定了基础,因为费尔巴哈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当作理论的基本原则”。可以说,马克思最终在哲学上脱离黑格尔的理论契机,并不是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理论,而是他的人本主义原则。在这一点上,费尔巴哈和马克思都是欧洲近代人本主义理论和人道主义精神的继承者,他们都力图把人道主义原则从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中解放出来,也就是从思维的内在原则中解放出来。不过,费尔巴哈对于政治问题似乎并不像他对宗教问题那样热心。马克思曾在1843年3月写给卢格的信中,对费尔巴哈这一点表示不满:“费尔巴哈的警句只有一点不能使我满意,这就是:他过多地强调自然,而过少地强调政治。然而,这一联盟是现代哲学能够借以成为真理的唯一联盟。”[62]与费尔巴哈不同,马克思没有把人本主义原则局限在宗教批判这一狭小的论域中,而是通过追究宗教意识的社会根源,将人本主义原则贯彻到政治批判中,以便从中推引出以“人类解放”为主旨的革命结论。这充分体现在他于1844年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著名文章《〈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

1.从宗教批判到政治批判: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宗教批判始终是当时青年黑格尔派运动的理论主题,费尔巴哈对基督教本质的人本学剖析,使他在青年黑格尔派中成为最有影响的人物。马克思自然十分重视宗教批判的意义,认为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他完全赞同费尔巴哈对宗教本质的理解,认为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即“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人”,[63]但他进而指出:“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心境,正像它是无精神活力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64]也就是说,宗教不过是用虚幻的方式拯救深陷苦难的人民,用来世幸福的幻觉来麻痹人民对现世苦难的感受,这意味着,“废除作为人民的虚幻幸福的宗教,就是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要求抛弃关于人民处境的幻觉,就是要求抛弃那需要幻觉的处境。因此,对宗教的批判就是对苦难尘世——宗教是它的神圣光环——的批判的胚芽”。[65]这种宗教批判使人能够作为不抱幻想而具有理智的人来思考,来行动,来建立自己的现实,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想在天国这一幻想的现实性中寻找超人,而找到的只是他自身的反映,他就再也不想在他正在寻找和应当寻找自己的真正现实性的地方,只去寻找他自身的映象,只去寻找非人了”。[66]

可以清楚地看出,马克思在肯定宗教批判的同时实际上已经将对宗教的批判转向对“尘世”的批判,即政治批判。他指出:“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这个国家、这个社会产生了宗教,一种颠倒的世界意识,因为它们就是颠倒的世界。宗教是这个世界的总理论,是它的包罗万象的纲要,它的具有通俗形式的逻辑,它的唯灵论的荣誉问题[point d'honneur],它的狂热,它的道德约束,它的庄严补充,它借以求得慰藉和辩护的总根据。宗教是人的本质在幻想中的实现,因为人的本质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因此,反宗教的斗争间接地就是反对以宗教为精神抚慰的那个世界的斗争。”[67]在马克思看来,对宗教的批判在德国已基本结束,谬误在天国为神祇所作的雄辩一经驳倒,它在人间的存在就声誉扫地了。然而,“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68]

在宗教批判中获得的理论武器使马克思自《莱茵报》时期对德国政治制度和法律的批判态度更加坚决。他毫不妥协地宣称,在德国政治批判的现实任务就是“向德国制度开火”!而且在他看来,尽管德国的制度低于历史水平,低于任何批判,但依然是批判的对象,因为这个批判要解决的不是单纯的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在同这种制度进行的斗争中,批判不是头脑的激情,它是激情的头脑。它不是解剖刀,它是武器。它的对象是自己的敌人,它不是要驳倒这个敌人,而是要消灭这个敌人,因为这种制度的精神已经被驳倒”。[69]马克思甚至不把自己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看做目的本身,而是力图把这个批判引向政治实践,他说:“对思辨的法哲学的批判既然是对德国迄今为止政治意识形式的坚决反抗,它就不会面对自己本身,而会面向只有用一个办法即实践才能解决的那些课题。”[70]

毫无疑问,在马克思那里,政治批判已经成为政治革命的呼声,即把德国从陈腐的奴役制度中解放出来的呼声。为此,马克思赋予德国解放以人道主义内涵,他说“德国唯一实际可能的解放是以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理论为立足点的解放”,并且认为这个解放必须是彻底的、全面的,“在德国,不摧毁一切奴役制,任何一种奴役制都不可能被摧毁。彻底的德国不从根本上进行革命,就不可能完成革命。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71]正是在人的解放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相信,批判一旦提高到真正的人的问题就会超出德国的现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类解放。

2.德国革命的性质、可能性、基础和前提

问题在于,政治上落后的德国有没有可能实现这种“有原则高度的[1la hauteur des principes]实践,即实现一个不但能把德国提高到现代各国的正式水准,而且提高到这些国家最近的将来要达到的人的高度的革命呢”?[72]显然,此时的马克思对德国革命报有一种即便在现在看来也是过高的或者说过于急切的希望,即希望德国革命不仅能实现现代国家所能实现的政治解放,而且能够达到人类解放的目的。

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首先,他认为德国理论,确切地说是以宗教批判和黑格尔批判为特征的德国理论,具有人本学意义上的彻底性。他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ad hominem],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ad hominem]。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德国理论的彻底性以及其实践能力的明证就是:德国理论是从坚决积极废除宗教出发的。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的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73]也就是说,通过宗教批判,已经在理论上使人本身的解放成为一种“绝对命令”,而一般意义上的政治解放是不能满足这一解放的要求的。此外,德国政治意识和法意识是在黑格尔的著作中得到最系统、最丰富和最终的表述,因而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也就是对德国政治意识和法意识的整个形式的坚决否定,这就表明:“德国的国家学说的现状就表现了现代国家的未完成,表现了现代国家的机体本身的缺陷。”[74]

当然,理论上的彻底性并不等于革命的现实条件已经具备。马克思很清楚,经济上、政治上落后于英国和法国的德国要实现彻底的革命必然面临着“一个重大的困难”,即“革命需要被动因素,需要物质基础。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75]而德国革命的困难就在于,“彻底的革命只能是彻底需要的革命,而这些彻底需要所应有的前提和基础,看来恰好都不具备”。[76]既如此,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的革命又怎么有可能在德国发生呢?显然,马克思并没有从对德国现状的分析中得出消极的结论。相反,他试图论证,正是由于这种状况,使得德国不得不把人的解放作为革命的最高目标,从而不仅越过自己本身的障碍,而且越过现代各国面临的障碍,并且只有同时越过现代国家在完成了政治解放之后所面临的障碍才能使落后的德国摆脱自己的实际障碍而获得解放。他相信,在德国实现彻底的革命即全人类的解放不是乌托邦的梦想,相反,试图进行“部分的纯政治的革命,毫不触犯大厦支柱的革命”——即现代国家所实现的政治解放——才是乌托邦的梦想。因为,在德国并不具备实现这种革命的基础。这个基础就是“市民社会的一部分解放自己,取得普遍统治,就是一定的阶级从自己的特殊地位出发,从事社会的普遍解放”。[77]法国资产阶级就是这样一个阶级。法国资产阶级能够在自身和群众中激起瞬间的狂热。在这个瞬间,它同整个社会混为一体并且被认为是社会的总代表;在这瞬间,这个阶级的要求和权利真正成为社会本身的权利和要求,它真正是社会的头脑和社会的心脏。相比之下,德国却不具备这个基础。德国的道德和忠诚是一种有节制的利己主义,这种利己主义表现出自己的狭隘性,并用这种狭隘性来束缚自己,就连德国中间阶级道德上的自信也只以自己是其他一切阶级的平庸习性的总代表这种意识为依据。德国中间阶级这种狭隘性和平庸,使一个阶级刚刚开始同高于自己的阶级进行斗争,就卷入了同低于自己的阶级的斗争。这种情况表明,德国社会各阶级的这种状况就决定了部分的纯政治的革命在德国是不可能的。

总之,“在法国,部分解放是普遍解放的基础。在德国,普遍解放是任何部分解放的必要条件[conditio sine qua non]。在法国,全部自由必须由逐步解放的现实性产生。在德国,必须由这种逐步解放的不可能性产生”。[78]这样一种情况,就决定了德国革命必须是一种彻底的、全面的、以人类解放为目的的革命,一种思想上既已达到、现实上必须趋近于这一思想的革命,即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的革命。

3.无产阶级:德国革命的心脏

通过对德国市民社会的分析,马克思已经完全意识到,德国的资产阶级或平庸的中间阶级根本不可能像法国资产阶级那样成为德国革命的主体和领导者,德国解放的实际可能性只能存在于随着刚刚着手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工业发展而形成的德国无产阶级之中。这个无产阶级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人工制造的贫民,不是在社会的重担下机械地压出来的而是由于社会的急剧解体、特别是由于中间等级的解体而产生的群众。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正是在《导言》中第一次公开亮明自己的一个重要的思想转变,即他不再把无产阶级或贫民单纯地看成是一个受苦受难的、值得同情的阶级,而是看成一个负有人类解放历史使命的真正的革命阶级。

在《导言》中,马克思阐释了他当时对无产阶级的社会地位、社会命运和历史使命的最一般的理解。他指出,德国解放的实际可能性“就在于形成一个被戴上彻底的锁链的阶级,一个并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形成一个表明一切等级解体的等级,形成一个由于自己遭受普遍苦难而具有普遍性质的领域,这个领域不要求享有任何特殊的权利,因为威胁着这个领域的不是特殊的不公正,而是一般的不公正,它不能再求助于历史的权利,而只能求助于人的权利,它不是同德国国家制度的后果处于片面的对立,而是同这种制度的前提处于全面的对立,最后,在于形成一个若不从其他一切社会领域解放出来从而解放其他一切社会领域就不能解放自己的领域,总之,形成这样一个领域,它表明人的完全丧失,并因而只有通过人的完全回复才能回复自己本身。社会解体的这个结果,就是无产阶级这个特殊等级”。[79]

尽管马克思此时对无产阶级的理解还是比较简略的、抽象的,甚至带有思辨的色彩,但却包含了他有关这个阶级的最具原则性的基本论点,这些论点在他以后政治哲学理论的发展中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始终是他批判现代资本主义和献身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基本信念和立足点。这些论点足以使马克思从站在这个阶级之外去同情这个阶级的立场上决定性地转变为投身于这个阶级之中并为这个阶级的解放而斗争的立场上,因为他已经确认,只有无产阶级才能真正承担起人类解放的责任。同样,哲学理论只有真正成为无产阶级解放的武器,才能真正发挥出改变现实的强大功能。他说:“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思想的闪电一旦彻底击中这块素朴的人民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80]“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可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身。”[81]

当然,从马克思政治哲学理论发展的历程上看,《导言》所表述的理论观点和政治意向确实是相当原则性的或者说是初步的,其中某些观点也并不成熟。例如,马克思认为德国革命可以越过政治解放而直接达于人类解放,这个观点显示出他对德国市民社会和资产阶级的发展以及对德国以德国的方式完成政治解放的可能性估计不足。尤其是他此时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无产阶级解放的世界性质还没有深入的把握,因而对德国实现人类解放的可能性的判断显然是很不准确的,此后德国的历史也没有证明马克思的这个论断。此外,马克思虽然提到了德国革命的物质基础问题,但此时他对“物质基础”的理解还是比较模糊的,仅限于对德国市民社会状况的分析,并没有达到对社会物质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这一深层的理解。但是,尽管存在着这些不成熟的见解,《导言》在马克思政治哲学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依然是十分重要的。他从社会物质基础即从社会的现实的物质关系出发研究德国政治变革问题实际上已经确定了他以后研究政治问题的基本方法,这个方法在他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学说以后,更得到了相当于第一哲学论证的方法论支持,从而在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中独树一帜。他对无产阶级的社会地位、社会命运和历史使命的理解,使他确定无疑地把谋求无产阶级的解放作为他的政治哲学的基本目标。尤其是他把无产阶级的解放不是理解为某一个特殊阶级自身的解放,而是人类解放,是现代世界制度的解体,构成了他的政治哲学的最基本的理论原则。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志向就是人类解放,这一点在他一生的理论著述和政治实践中从来没有改变,更没有放弃,这是他的政治哲学的精神实质。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5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18页。

[3]参见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81~292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7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8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79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55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83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55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98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16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23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44~145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46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42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7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46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68~369页。

[19]参见孙伯鍨:《探索者道路的探索》,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1~122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52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96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23~324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38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69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69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15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15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16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15页。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55页。

[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6页。

[3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23页。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24页。

[3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26页。

[3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26页。

[3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28页。

[3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28页。

[3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3页。

[3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30页。

[4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35页。

[4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37页。

[4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38页。

[4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27页。

[4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27页。

[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38页。

[4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2页。

[4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39页。

[4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39页。

[4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0页。

[5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0页。

[5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29页。

[5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1页。

[5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2页。

[5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25页。

[5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2~443页。

[5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2页。

[5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51页。

[5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6页。

[5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7页。

[60]卢梭:《社会契约论》第2卷,1782年伦敦版,第67页。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3页。

[6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3页。

[62]转引自麦克莱伦:《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夏威仪等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18页。

[6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页。

[6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6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6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页。

[6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页。

[6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6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页。

[7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7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页。

[7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7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10页。

[7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7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页。

[7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页。

[7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页。

[7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页。

[7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15页。

[8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16页。

[8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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