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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与社会分化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分化最初是社会进化论中的一个中心概念。在社会分化问题上,马克思有着丰富的思想和独特的理解。原始社会解体后,社会结构的分化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无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都开始有了初具轮廓的经济管理机构、政治管理机构等。正由于这样的社会基本上是一种浑然一体的未分化的社会,所以马克思将这种社会称为“静止的社会”。这种分化主要体现为城市与乡村的分离。

二、社会发展与社会分化

分化最初是社会进化论中的一个中心概念。英国早期社会学家斯宾塞主张用这一概念来分析社会的进化与发展。后来的西方发展政治学家们也常常用这一概念来分析政治制度的发展,认为政治结构的分化程度是政治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政治体系的分化程度越深,其现代化的程度也就越高。严格说来,分化不仅是社会进化论和发展政治学的一个重要概念,而且也是社会现代化理论的重要概念。研究社会结构分化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现代化探索中不可忽略的一大方面。

在社会分化问题上,马克思有着丰富的思想和独特的理解。在对资本主义社会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比较研究中,尤其是对资本主义所经历的三大发展阶段即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的研究中,马克思对社会分化问题作了非常具体深入的分析,提出了许多颇有见地的看法(尽管很少使用“分化”这一概念)。

在马克思看来,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重要区别之一,就在于社会结构有无分化。传统社会尽管表现形态各不相同,但就整体而言,一般都是结构未得到高度分化的社会,各种社会功能往往集于一个管理体系之中。像人类社会最初是由血亲集团组成的,社会结构就表现为氏族的组织和制度。随着氏族的衰落,社会结构开始有了新的变化,但此时的“社会结构只限于家庭的扩大:父权制的部落首领,他们管辖的部落成员,最后是奴隶”。[7]尽管在原始社会末期开始出现了奴隶制,但这种奴隶制是“潜在于家庭中的奴隶制”,它并没有突破家庭的框框。原始社会解体后,社会结构的分化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无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都开始有了初具轮廓的经济管理机构、政治管理机构等。但是,总的说来,这种分化的程度是极为有限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功能重合的现象是大量存在的,尤其在亚细亚社会中更是如此。正由于这样的社会基本上是一种浑然一体的未分化的社会,所以马克思将这种社会称为“静止的社会”。[8]这种“静止的社会”固然不是绝对的静止,但它确实无法加速社会的发展,更难谈到社会的现代化。

现代社会之所以具有“现代性”,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是高度分化的社会。在这种高度分化的社会体系中,各种部门、机构均建立起来,各司其职,发挥着独特的功能。结构的分化不仅可以提高各种子结构的适应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使各种子结构在功能上相互配合,彼此协调,从而使整个社会体系的功能得到更好的发挥,推动整个社会加速运转。这里其实没有什么深奥的道理,一个浅显的常识是:健全的、发育的机体比其处于胚胎状态的机作更有生机、更有力量。

从现代化的实际发展进程来看,西欧国家能够最早进入现代化,原因之一就在于这些国家最先实现了社会结构的分化。这种分化主要体现为城市与乡村的分离。马克思把这种分离“看作是资本和地产的分离,看作是资本不依赖于地产而存在和发展的开始,也就是仅仅以劳动和交换为基础的所有制的开始”。[9]概而言之,城市被看作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发源地。既然城市对于现代社会的形成具有如此的重要性,那么,自中世纪后期以来,城市曾经出现于世界许多国家,为什么西欧的城市就具有不同凡响的独特功能呢?这要从西欧与其他国家的城乡真实关系谈起。就总体而言,在世界各地,城市都起源于政治中心和军事堡垒,并在经济上依赖农村。然而,到中世纪后期,欧洲城市走上独立于封建政权和领主经济之外的道路。此时的欧洲城市,多是商人从封建贵族的领地上租来的一块块土地,这些土地大多位于通衢大道交汇之处,或者水陆路交汇的桥梁附近,或者某个半岛的尖端或河流人海口附近。所有这些地方都远离封建领主的城堡,租借较为容易。商人们租得或购得这些土地后,就将其作为自己的售货点和居住点,城市便这样形成了。这种城市由于远离王城、贵族都邑和领主城堡,所以它既不是行政部城,又不是封建文化中心。这就使西欧的城市从两个方面显示出它的特殊性:在经济上,城市的经济活动不纳入封建庄园的经济体系,城市的生产与销售均由市民自行组织,不受封建主干预;在政治上,城市形成自治,不存在封建制度下封主与封臣的关系。显然,西欧的城市始终游离于当时的社会经济政治体系之外,未成为体制内的力量。[10]这就是说,西欧的城市是从当时社会结构之中分化出来的异己力量,它与原有主体结构是异质的。正是靠这种分化,在西欧封建国家内部形成了城市与庄园两大经济中心,这两大经济中心之间不断进行工业品与农产品的双向交流,从而使城市经济成为封建经济的离心力量、破坏力量,最后导致封建社会的瓦解,现代社会的兴起。

相比之下,在西欧以外的其他地方就不存在这种情形。如中国的城市早就出现,而且一向比较发达,但中国城市的发展有着与西欧城市截然不同的特点。中国的城市历来没有从整个封建社会结构中分化出来获得独立发展,而一直是在这种主流结构体系内发展的,受这种结构体系的制约。在整个前资本主义时期,中国城市始终保持着作为官僚政治中心——军事堡垒的基本属性。无论是帝王驻跸的都城,还是地方大吏主持的郡邑、州治、县城,都是按照国家政权的政治和军事需要修筑起来的。各地方性城市的格局也都仿效都城。这些大大小小的城市,都是国家政权(中央一级和地方各级)所在地,其主要职能是实施对全国或地区的政治统治和军事控制。因此,马克思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真正的大城市在这里只能干脆看作王公的营垒,看作真正的经济结构上的赘疣。”[11]之所以是经济结构的“赘疣”,原因就在于这样的城市不是促进经济结构的转换,而是靠维持原有经济结构以求生存,因而客观上严重阻碍了生产的发展。首先,这种城市与乡村的经济联系,主要是寄生性的。城市只注意无止境地从乡村征收贡赋,调集劳役,而很少向乡村提供产品。城市中的贵族、官僚依凭盘剥农村而过着膏粱锦绣的寄生生活。其次,这种城市基本上是消费性的。城市里的手工艺基本上是为官府服务的官手工业,其生产的产品也大多是奢侈品。真正的工商业在城市里往往要受到种种限制,难以获得健康发展,无以形成欧洲中世纪城镇那样强有力的行会制度。总之,中国的城市并不具备自立的经济,它在政治上统治乡村的同时,在经济上却处处依赖乡村,没有发展成独立于乡村之外的经济中心。正由于城市经济没有它本身独立的社会生存机制,而永远处于农业社会经济关系的有机结构之中,所以它随着农业文明的兴衰而兴衰。中国社会虽有漫长的城市历史和商品经济历史而未能在近代产生工业化的社会结构,其根本原因就在这里。

在亚细亚的其他国家、地区,情形也基本同中国相似。像阿拉伯的城市和商业在中世纪曾称雄一时,阿拉伯商人垄断着东西方贸易,活跃在印度洋到地中海的广大区域中,但阿拉伯的城市和商业始终是在政权力量的控制下,活动的范围从未超出主流体制之外。城市首先是政治中心,其次才是商业和手工业中心。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的统治力量比任何地方都强。类似的情况在印度以至在欧洲东部拜占庭统治下的地区也基本如此。可见,城市与乡村农业经济、城市与传统社会结构扯不断的内在联系,确实是亚细亚社会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

中国以至整个亚细亚社会城市与西欧城市的不同,必然带来各个社会结构方面的巨大反差:

在社会力量方面,虽说都是城市工商业者,但所体现的作用大为不同。在西欧的城市,任何人一旦成为市民,他就脱离了封建关系,成了不受封建关系约束的“自由人”。这样,在一个庞大的封建社会体系中,就分化出一个市民社会。这种市民社会恰恰是通向现代社会的桥梁。相比之下,中国的城市却很难培养出这样的市民社会。就城市本身来说,封建政权出于狭隘的目的,往往对城市工商业实行严格的限制。在官立市场制度和商贾律等抑商政策的作用下,商贾常常受到百般刁难,很难得到顺利发展。至于手工业者,更身受各种形式的劳役强制。在这些重重限制与重压之下,工商业者尽管为数不少,但他们无法形成像西欧那样相对独立自主的市民阶级,因而不可能撼动封建社会结构以及社会力量结构的根基。农村与城市的关系也是如此。秦王朝以降,中央集权政权将小农经济由原来的井田制完全改变为国家编户制。在这种国家编户制下,国家将每个农民都控制得死死的,按地亩和人丁向他们征取与地租合一的赋税与劳役,正因如此,中国的农民很难像西欧的农奴那样逃出庄园去建立独立自治的城市,自然,在中国也就没有出现西欧那样的市民阶级。没有市民社会的分化,当然也就没有向现代社会过渡的桥梁。

在社会组织结构方面,虽说都是等级社会,但两种城市在其中所产生的影响大为不同。西欧的等级社会固然在中世纪后期城市出现之前就有已不同于中国的特点,这就是像有些史学家所讲的,是一种宝塔式成阶梯式的等级,每一级都受制于它的直接上一级,又制约它的直接下一级,每一级都只对直接的上级有服从的义务,对间接的上级却不一定服从,“我的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到中世纪后期城市出现以后,这样的等级结构也很难继续存在了,因为城市的出现,从根本上否定了依附与服从的关系,其显明的旗帜就是独立、自治。这样,就连最直接的一级对一级的依从也被取消了。相形之下,亚细亚社会大部分存在的是一种被称为大殿式的等级,所有的等级都覆盖在同一个“大殿”下,对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君权有绝对服从的义务,彼此间不像西欧那样的一级只对一级具有直接服从的义务。正如马克思所说:“在这种情况下,依附关系在政治方面和经济方面,除了所有臣民对这个国家都有的臣属关系以外,不需要更严酷的形式。”[12]尽管在中国也不断地有城市出现,但这种城市并未破坏大殿式的等级结构,由于它独特的“王公的营垒”的性质,只能同农村公社一样,置于君权的统治之下。在这里,城市与农村公社的地位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是其性质、职能不同。可以看出,同样都是城市,一个是破坏了等级社会结构,一个是补充、完善了等级社会结构,两者的作用是明显不同的。

东西方社会结构的不同,实际上导源于其经济结构不同。换言之,社会结构有无分化,其根源就在于作为社会基础的物质生产有无出现分工或分化。在封建社会,西欧国家也实行的是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但这种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有其特殊性,这就是它并不完全是在农奴家庭内部,而是以庄园为整体,这就使手工业交易脱离农业而成为独立的部门,社会生产会越来越专门化,商品生产由此得到快速发展。与之相反,中国农业与手工业的结合始终是以家庭或家族(扩大了的家庭)为单位的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这种结合妨碍生产分化,限制工商业的发展,把社会成员限制在狭小的天地里,因而很难形成西欧那样的城市、那样的商业和手工业,也很难触动以至分化原有的社会结构。相反,它却使社会的封闭性和稳固性从经济基础上得到了充分的保证。

亚洲其他国家的情况同中国也基本差不多。由于这些国家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生产分工,所以“这些自给自足的公社不断地按照同一形式把自己再生产出来,当它们偶然遭到破坏时,会在同一地点以同一名称再建立起来,这种公社的简单的生产机体,为揭示下面这个秘密提供了一把钥匙:亚洲各国不断瓦解、不断重建和经常改朝换代,与此截然相反,亚洲的社会却没有变化。这种社会的基本经济要素的结构,不为政治领域中的风暴所触动”。[13]也正因如此,“这种形式完全适合于为静止的社会形态提供基础,如象我们在亚洲看到的那样”。[14]

由于社会结构的分化导源于生产的分化,那么,促使生产分化便成为加速社会结构改革,进而推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重要一环。怎样促使劳动分化呢?易言之,靠什么力量来打破传统的自然经济走向新的劳动组合呢?在马克思看来,除了需要发展商品经济之外,关键是要大力推进工业的发展。大工业的效应首先体现在促进家庭关系的瓦解,“事实的力量终于迫使人们承认,大工业在瓦解旧家庭制度的经济基础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家庭劳动的同时,也瓦解了旧的家庭关系本身”。[15]另外,大工业也改变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使其纳入现代生产方式之中,为农业与工业在新的基础上实现更高的综合创造了物质前提。总之,大工业越是发展,传统的生产方式就越是出现分化,社会结构也越易发生重大变革。这一切,无疑有助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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