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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申报流程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或营业机构,由该居民企业汇总计算并交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19.3.1 纳税地点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一般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或营业机构,由该居民企业汇总计算并交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除国务院另外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19.3.2 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构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纳税人在一个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自实际终止日起60日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9.3.3 纳税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如表19-1所示。

表19-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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