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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申报流程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作出书面申明,申请海关审查、放行货物的法律文书,是报关员代表报关单位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出境手续的主要单证。海关接受申报的报关单称为电子数据报关单,报关员凭以打印纸质报关单签名盖章连同随附单证向现场海关递交。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作出书面申明,申请海关审查、放行货物的法律文书,是报关员代表报关单位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出境手续的主要单证。它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它既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的重要依据,又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处理走私、违规案件及税务、外汇管理部门查处骗税和套汇犯罪活动的重要书证。报关单填写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报关效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海关的征、减、免、验、放等工作环节。因此,完整、准确、有效地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报关员执业所必备的基本技能。

报关单有不同分类。按进出口状态分为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按表现形式分为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按使用性质分为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蓝色),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需国内退税的出口贸易报关单(浅黄色);按用途分为报关单录入凭单、预录入报关单、电子数据报关单及报关单证明联。

纸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一式几联,分别是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出口时再增加一份出口退税证明联。

在实际操作中,多数企业都采用通过计算机系统先提交电子版报关单,再打印纸质版报关单并提交给海关的形式申报。提交电子版报关单多采用委托预录入申报的形式,由报关单位的报关人员手工填写报关单预录入凭单的各个栏目,然后交给预录入单位。预录入单位预录入后打印一份,由委托预录入的报关人员审核,有错误就修改,直到确认无误后提交,向海关申报(传输电子数据进入海关的报关自动化系统)。这个经确认无误录入并提交到海关计算机系统中的报关单就是预录入报关单。海关计算机系统对报关单进行逻辑性、规范性审核,通过审核的,计算机自动接受申报,并记录接受申报的时间,发出接受申报的信息。此项处理构成报关员向海关申报及海关接受申报的法律行为。海关接受申报的报关单称为电子数据报关单,报关员凭以打印纸质报关单签名盖章连同随附单证向现场海关递交。

如果电子申报未通过海关计算机系统的规范性审核,海关不接受申报,计算机系统会自动退回并发布信息要求报关员修改。报关员修改后再次提交,海关计算机系统再次对报关单进行逻辑性、规范性审核,通过审核的,计算机自动接受申报。

报关人员必须按照《海关法》《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和填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海关如实申报,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报关单的填报必须真实、准确、齐全,不得出现差错,更不能伪报、瞒报及虚报。要做到两个相符:一是单证相符,即报关单与合同、批文、发票装箱单等相符;二是单货相符,即报关单中所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相符。

(2)分单填报:不同批文、不同合同、不同贸易方式、不同备案号、不同运输工具名称或运输方式、不同征免性质、不同许可证号的货物,均应分单填报。一份原产地证书只能对应一份报关单。同一份报关单上的商品不能同时享受协定税率和减免税。

(3)分栏填报:商品编号不同的;商品名称不同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相同,但规格型号和单价不同的;原产国(地区)或最终目的国不同的均应分栏填报。一张报关单上如有多种不同商品,应分别填报清楚。

(4)分行填报:指同一栏分行填。以下几个栏目需分行填:商品名称、规格型号、项号、数量及单位。

(5)报关单有关项目有海关规定的统计代码的,除填写有关项目外,还应填写有关项目的统计代码,这是报关自动化的需要。

总之,报关人员必须按照《海关法》《海关统计制度》以及《报关单填制规范》等有关规定,完整、准确地填制报关单。报关人员对进出境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价格、原产国(地区)、监管方式、最终目的国(地区)、贸易国(地区)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填写不准确或不填报,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其所属企业将受到处分或可能遭到降级处理。

报关单指标项目填制不齐全。根据海关统计,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经常出现漏填的栏目有备案号、合同号、许可证号、进/出口日期、征免性质、毛重、成交总价等。

报关单指标项目填制不准确。报关单指标项目填制不准确的差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收发货人及其代码和企业类型填制错误。如委托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填制为被委托单位;代理报关进出口货物,将报关企业作为收发货人填制。

2.监管方式填制错误。如三资企业凭手册从保税仓库取出货物,其贸易方式应按货物种类分别填为“合作合资设备”或“外资设备物品”,但常错填制为“其他”。

3.征免性质填制错误。如将“科教用品”征免性质错填为“其他法定”,将货样广告品的征免性质错填为“一般征税”等。

4.运费、保险费填制错误。如将运费、保险费单价错按总价处理,将总价错按单价处理。

报关单填制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合同号、备案号、许可证号、征免性质、随附单据等内容不按规定填在相应的报关单栏目内,而填在“备注”栏内。

2.应填在备案号栏内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编号、《征免税证明》编号填在合同号、随附单据栏内等。

根据海关反应企业报关常见的问题,总结报关人员在进出口货物申报时,常出现申报不实的问题。由于这些申报不实仅对海关统计的准确性有影响,并未对海关作业造成困扰,也未影响到企业进出口货物的正常通关,因此,对这些申报不实的行为,海关大都对报关单位及报关人员处以罚款处分,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1 000元的罚款。以下是常见报关作业中申报不实的问题:

1.报关单上的统计项目填报不齐全,但该项目不影响到报关作业,例如:运抵地是途经我国香港运至美国,该货物的最终目的地应填写美国不应填写我国香港。

2.对以收取工缴费的来料加工装配企业,在报关单上未分别填报原料费和加工费。

3.对于不同海关统计商品编号或不同产、销国别(地区)的货物,未分别填报。

4.报关单的产、销国别(地区)填报错误。

5.报关单中填报的产、销国别(地区)与随附单证不符。

6.实行集中报关的企业,对不同产、销国别(地区)的货物,未分别汇总填制报关单。

7.报关单所填项目与实际货物不符,或与随附单证不符。

8.收发货单位所在地填报错误。

9.监管方式填报错误。

10.填报数(重)量与实际进出口数(重)量不符。

11.商品编号填报错误,差错4位数以上。

12.报关单位对海关的查询未按期作出答复。

13.报关申请内容有变动,未及时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从而影响到海关的统计。

14.其他填报统计项目不符合海关统计要求的。

针对报关作业时发生进出口货物申报不实的种种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报关人员训练不足,以及做事粗心大意。为了减少上述问题一再发生,报关员惟有接受报关训练来熟悉报关作业流程和掌握报关技巧,并在每次报关作业时,由报关管理人员负责审核相关报关单据,如此,一方面可对报关人员产生自我警惕作用及造成压力,另一方面可达到监督的效果。若能制订报关人员奖惩制度,相信将有助于减少报关填报不实的问题一再发生。

资料来源:豆丁网。

为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措施,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升海关履职能力,根据海关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和金关工程二期建设安排,海关总署于2016年决定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结构进行分期修改。涉及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的预录入界面、展示界面以及打印模板,详见表9-1。

表9-1 新旧报关单变动对照表

删除已失去法律依据或不具备监管意义的申报指标。包括“结汇证号/批准文号”、出口“结汇方式”/进口“征税比例”、“用途/生产厂家”“税费征收情况”“海关审单批注及放行日期”“报关单打印日期”“报关员联系方式”7个指标。

(1)报关单录入界面表体增加“原产国/最终目的国(地区)”数据项,进出口均需填报。出口报关单“原产国(地区)”默认为中国,可修改;“最终目的国(地区)”由企业填报。进口报关单“最终目的国(地区)”默认为中国,可修改;“原产国(地区)”由企业填报。

(2)增加“贸易国(地区)”指标,该指标是与国内企业签订贸易合同的外方客户所属国别(地区),未发生商业性交易的指拥有货物所有权的外方所属国别(地区)。

(3)增加其他说明事项指标组,含“特殊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等项目。

1.申报指标名称修改

(1)“经营单位”指标名称调整为“收发货人”,“收发货单位”指标名称调整为“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连同“申报单位”统一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报。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广过渡期内,原10位海关注册码可以继续使用。将原进出境备案清单中的“区内经营单位”改为“收发货人”;将原进境备案清单中的“区内收货单位”改为“消费使用单位”。

将原出境备案清单中的“区内发货单位”改为“生产销售单位”。

(2)“保税仓库或者出口监管仓库编码”指标名称调整为“保税/监管场所”。

(3)“报关员”指标名称调整为“报关人员”。

(4)将原“贸易国别”改为“贸易国(地区)”。

(5)将原“贸易方式”改为“监管方式”。

(6)“申报口岸”指标名称调整为“申报地海关”。

(7)报关单商品项指标组上限由20调整为50,解决部分因商品项数限制导致的物流凭证拆分。

(8)建立“规格型号指标组”,完善商品申报要素参数,丰富商品申报内容,实现目前规范申报对“品牌”等要素申报的要求。

2.报关单打印调整

(1)在报关单和清单打印模板中,“兹申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的表述调整为“兹申明对以上内容承担如实申报、依法纳税之法律责任”;“海关审单批注及签章”调整为“海关批注及签章”。

(2)在报关单和清单打印模板中,“运输方式”“成交方式”“包装种类”“征免”栏目增加打印代码。

(3)报关单打印模板中,表体的单价和总价的数字保持右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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