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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外,加速折旧法会使企业各期的会计利润平移,企业在使用加速折旧法时,除去考虑加速折旧法带来的纳税时间推后的利益外,还应当综合考虑企业享有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作出全面的判断。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通过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降低企业固定资产使用前期的企业所得税税负,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

加速折旧法的优惠一定让企业受益吗?

【案例1-9】宏发集团2012年12月购入一台机器设备,当月投入使用。吴薇薇拟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对设备进行计提折旧,可刘总监却让她别草率决定,要先作优惠政策效果和风险评估,吴薇薇有些疑惑,难道加速折旧优惠还会对企业产生别的影响

叶大维:刘总监的建议是对的,企业实行加速折旧,可以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进行税前扣除较多的折旧额,在后期相应进行税前扣除较少的折旧额,从而降低企业固定资产使用前期的企业所得税税负,将税负递延到固定资产使用后期,对企业来说相当于政府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企业采取加速折旧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企业发生亏损只能向以后结转弥补5个年度,因此,不排除由于加速折旧产生的亏损在以后得不到弥补。相反,如果不使用加速折旧,企业的折旧额反而可以在税前扣除。

另外,加速折旧法会使企业各期的会计利润平移,企业在使用加速折旧法时,除去考虑加速折旧法带来的纳税时间推后的利益外,还应当综合考虑企业享有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作出全面的判断。例如,有些特殊行业的企业可能会享受诸如特定期间内的税率减半或者税收减免优惠,那么在这些期间,企业就不应当使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而应当使用直线法,以加大当期会计利润。

因此,企业对新购进设备是否采取加速折旧要进行综合评估,根据企业实际灵活应用。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明确,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要点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拥有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可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企业过去没有使用过与该项固定资产功能相同或类似的固定资产,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的计算折旧最低年限的,企业可根据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国税发[2009]81号文的规定,对该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

2.企业在原有的固定资产未达到《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前,使用功能相同或类似的新固定资产替代旧固定资产的,企业可根据旧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年限和本通知的规定,对新替代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

◆要点二: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规定

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要点三: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规定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减去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的两年期间,将固定资产净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要点四:年数总和法的规定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要点五:采取折旧方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拥有并使用符合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对于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足额计提折旧后继续使用而未进行处置(包括报废等情形)超过12个月的,今后对其更新替代、改造改建后形成的功能相同或者类似的固定资产,不得再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

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表1-9)。

适用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企业,对其所属分支机构使用的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其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负责配合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实施跟踪管理。

表1-9 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办税备案

吴薇薇:小玮,可以加速折旧固定资产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叶小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由于以下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长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吴薇薇:应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需要有什么要求?

叶小玮:在使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要求,特别要注意以下三条:第一,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相关资料。第二,对于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足额计提折旧后继续使用而未进行处置超过12个月的,今后对其更新替代、改造改建后形成的功能相同,或者类似的固定资产,不得再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第三,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责令企业进行纳税调整。对于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相应的税收管理台账,并加强监督,实施跟踪管理。对发现不符合《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及国税发[2009]81号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责令企业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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