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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案例分析及征管建议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针对纳税人、地方党委政府和广大国税干部对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疑虑,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采取向纳税人致信、赠阅宣传材料、在媒体开辟专栏、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大力宣传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改革后纳税人的办税、咨询和维权渠道,消除纳税人的顾虑。

安徽省芜湖市国家税务

安徽省芜湖市国家税务局从2010年11月起全面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建立以税源分类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专业化机构为保障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取得初步成效。

1.科学开展分类,全面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对外,根据纳税人规模,将全部税源划分为重点税源(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企业)和中小税源(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类,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实行重点税源企业重点管理、中小企业行业管理、个体工商户社会化管理。对内将税源管理职责划分为服务性、监控性、查处性三类,市局负责市区纳税人的服务性工作和全市重点税源及市区中小税源的评估、稽查等监控性、查处性工作;县局负责县域纳税人的服务性工作和中小税源的评估等监控性工作。税收管理员由固定管户转向分类管事,彻底取消沿袭多年的“保姆式”管理模式。

2.重组税务机构,着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按照一级式、专业化、集约化管理原则,全面重组机构,调整职能设置,使市、县局成为税源管理的实体,减少管理层级,提升管理层次。其中,市局设办公室、税政制度处、收入规划核算处、人事教育处、监察处(与纪检组合署办公)、后勤管理处、纳税服务部门、两个税源管理部门、稽查局,机构数量由原来的22个精简到10个。县局设办公室、税政制度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后勤管理科、两个税源管理部门、纳税服务部门。根据调整后的机构及其职能,按照人员年龄、能力等情况,合理配置服务性、监控性、查处性等业务类和行政类岗位人员,其中市区业务类岗位人员比重占80%,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

3.突出纳税评估,积极创新评估方式方法。以两个税源管理部门为依托,积极探索建立“以点带面、团队协作、选评分离、程序规范”的纳税评估新模式,初步实现评估团队专业化、评估对象行业化、评估流程标准化、评估手段信息化。一是厘清评估思路。对于重点税源企业,按照“评估一户、规范一户”的思路,突出开展专案评估;对于中小税源企业,按照“典型剖析、集体约谈、重点评估、行业规范”的思路,突出开展行业评估。二是规范评估管理。制定评估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建立评估工作指引,开发评估工作流,将评估任务下发、评估实施、评定处理及查询统计等事项嵌入工作流管理系统,规范评估工作程序及每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并按专业化管理特点建立评估考核体系。三是完善评估工作机制。建立选案评估分离机制、评估预案竞争机制、团队评估机制、评估处理集体评议机制、专家顾问机制、评估问题及时反馈机制以及评估案件复评机制、讲评机制,强化评估过程监督和制约,提高评估质量。

4.集约税务稽查,充分发挥稽查工作职能。积极转变稽查工作方式,推动收入型稽查向执法型稽查转变,普查型稽查向重点打击型稽查转变,分层级稽查向一级稽查转变。一是集中稽查资源。撤销县局稽查局,上收县局稽查执法权,由市局稽查局统一选案、统一检查、统一审理、统一执行。二是推行分类稽查。根据税源特点,成立若干个行业稽查小组,科学选配稽查人员,增强稽查专业化程度。三是创新稽查方式。对大要案查处实行项目管理,采取竞争方式确定主、辅查人员,同时对重点稽查对象实行解剖式稽查,确保查细、查深、查透,提高稽查质量。

5.深化信息管税,切实加强信息采集应用。一是改进信息采集手段。研发应用综合数据采集传输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纳税人的电子申报、税收调查、税收预测、户籍信息等涉税数据,提高信息采集效率和质量;建立纳税人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实施纳税人注册登记信息“一表通”,实现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注册信息实时共享,强化户籍“源头”控管。二是强化信息分析应用。积极开展经济税收分析、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行业税负分析、专题分析,为征管决策和日常税源管理提供依据。三是加强信息拓展应用。开发应用户籍管理电子地图,将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分类标注到电子地图上,使纳税人信息与地理位置相关联,为税收征管提供直观的信息导向。

6.坚持需求导向,大力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使纳税人方便快捷办税。一是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将以往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服务职能集中到纳税服务局,推行集中办税、集中审批,实行一站式、集约化、专业化服务。二是强化税法宣传咨询。依托办税服务厅、电话、“12366”热线、国税网站、税收短信等平台,及时公告最新税收政策及征管要求,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税收咨询服务;创建“纳税人之家”,举办“国税讲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辅导。三是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梳理精简审批事项及审批环节,大力推广网上办税、网上审批,实行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纳税制度,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延伸服务点。四是加强纳税人权益维护。成立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委员会,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处理纳税人投诉举报。

7.转变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实行风险管理,根据省局下发的风险应对任务,由纳税服务部门对存在一、二级风险的企业进行提醒服务,由税源管理部门对存在三级风险的企业进行评估,由稽查局对存在四级风险的企业进行稽查,切实提高有限征管资源的使用效益。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修订完善税收征管业务规程,调整优化税务工作流管理系统,固化税收业务流程,加强内部各环节横向互动,推进标准化、流程化、电子化管理。改革收入管理方式,由收入规划核算处直接负责税源调查、税收预测、计划落实等工作,税源管理局不承担组织收入任务。建立考核体系,针对县局、市局内设机构及税务干部个人,根据专业化管理模式特点,分别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质量考核、绩效考核办法,精选优选考核指标,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8.加强改革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改革环境。针对纳税人、地方党委政府和广大国税干部对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疑虑,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一是加强对纳税人宣传。采取向纳税人致信、赠阅宣传材料、在媒体开辟专栏、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大力宣传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改革后纳税人的办税、咨询和维权渠道,消除纳税人的顾虑。二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宣传。采取当面或书面报告形式,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市领导汇报改革主要精神。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召开财税工作恳谈会,向市辖各区政府通报改革及区级税收情况,并承诺国税部门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不变。同时,对每个区确定两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作为联络员,代表国税部门与区政府进行工作联系和对接。三是加强内部宣传动员。通过层层召开税源专业化管理学习会、研讨会和动员部署会,深入开展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大讨论、“我眼中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有奖征文、我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献一策、税源专业化管理再学习再认识再动员等活动,统一干部思想认识,扫除改革思想障碍

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一年多来,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以及广大纳税人的充分理解和积极配合,并被市政府写入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一是管理理念发生深刻转变。风险管理、流程管理等先进管理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经受住了来自各方面的工作压力考验,逐渐认识到,面对日益复杂的税源管理环境,只有树立风险管理理念,推行分类基础上的专业化管理,管好重点事项,管住关键环节,才能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二是税收征收率不断提高。通过开展专业化评估和集约化稽查,充分发挥了评估和稽查工作职能,税收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宏观税负有了显著提高。2011年,芜湖市国税局组织入库国税收入148亿元,比上年增长30.6%,增幅创近13年来新高;国税宏观税负率为9.25%,比上年提高1.03个百分点。三是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通过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制度,优化纳税服务,倒逼纳税人提高自主办税和自主防范税收风险能力,提高了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在2011年开展的10个增值税行业和11个所得税行业整治中,分别有8个行业的增值税税负率和7个行业的所得税贡献率有了不同程度提高。四是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深入。按照管理事项和管理流程设置机构,对审批、评估、稽查等主要权力事项实行集中管理、流程操作,加强了监督与制约。同时,税收管理员按照管理事项履行职责,不再包揽纳税人的所有事项,从源头上防止了“人情税”“关系税”、以税谋私等不廉行为。五是干部队伍素质有了提高。通过推行专业化管理,加强专业化管理业务培训,培养了一批专业化管理人才。同时,在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工作中积极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促使广大干部加强岗位业务学习,提高了工作技能。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对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有更深刻体会:一是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以转变思想观念为先导。要注意开展各种学习研讨活动以扫清干部思想障碍,开展各种针对性宣传、咨询活动,以赢得纳税人的理解,并积极适应和配合改革。二是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以纳税人为中心。征管业务流程设计要充分考虑到方便纳税人,减少办税环节,同时利用各种渠道加强税法咨询、纳税辅导和权益维护工作,以保障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顺利实施。三是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只有树立风险管理理念,根据税收风险合理配置征管资源,才能实现征管效能最大化。四是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以转变工作方式为主线。只有通过对机构及职能进行重组和资源整合实行“一级式、扁平化”管理,做到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负责到底,才能使各级税务机关真正成为管理和服务实体。五是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只有充分依靠信息化手段,才能固化管理职责,保证专业化管理流程运行顺畅,有效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六是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以专业化人才为保障。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独当一面工作,具备能胜任税源监控、纳税评估、行政审批、税务稽查等专业化技能,必须开展大规模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整体素质和培养各类业务骨干以满足工作需要。

1.加快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顶层设计。税源专业化管理不仅仅是税收管理方式的改革,它涉及到机构职能的调整、业务流程的优化、管理方式的变革,实际上是一种征管模式的变革。目前,总局确定在部分省市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虽然制定了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但并没有明确试点工作的总体框架,这就给纳税人及非试点单位造成税务机关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缺乏统一规划的错觉。建议总局适时将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上升为税收征管模式改革,对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核心内容的新一轮征管改革模式进行顶层设计,尽快出台详细的改革方案,自上而下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切实增强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权威性。

2.切实加强税务系统内外信息资源共享。税务系统应当打破地区间的信息封锁和壁垒,由总局利用全国纳税人信息集中优势,建立税务系统内部信息发布与共享平台,及时发布全国及各地区的行业税负、重点税源、关联企业等涉税信息指标,实现税务系统内部相关信息资源共享。同时,自上而下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分级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换平台,满足各级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需要。基层税务机关应当着力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纳税人相关涉税信息的采集工作,尽可能提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在上级税务机关有关税收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本地税源管理需要,结合实际做好必要的补充税收分析,提高信息管税能力和水平。

3.大力完善专业化纳税服务体系。切实加强税法宣传咨询,既要主动开展税法宣传辅导等推送服务,也要拓展被动税收咨询渠道;既要加强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更要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下办税渠道、咨询渠道、维权渠道等基本办税知识的宣传普及,真正做到让纳税人办明白税、明白办税。着力优化办税服务,积极研究解决制约“一窗通办”的相关技术和业务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窗通办”,提高办税服务厅窗口利用效率;开发应用全国统一的网上办税系统,依托各级税务网站,大力加强网上办税应用,让更多的纳税人接受使用网上办税;借鉴银行做法建立全国统一的自助办税终端设备标准,积极推广自助办税,使一些标准统一、操作简单的业务能够由纳税人自助办理。

4.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按照风险管理理念,研究设计税源专业化管理主流程和相关业务子流程,并依托金税三期工程,将专业化管理流程予以标准化、信息化。以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为宗旨,以提高税收征收率、提升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为目标,修订完善税收工作质量考核体系,设计符合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的考核指标,正确引导和促进税收征管工作开展。尽快确立纳税评估工作的法律地位,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特点及时修订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规范评估流程,优化分析指标,务求评估操作程序清晰、简便实用。上下联动转变工作方式,各级税务机关在对下布置工作任务时,应当充分考虑税源专业化管理方式的特点,按照专业化管理规律部署工作。对户籍管理、发票管理、调查核实等事务性工作事项进行梳理,淡化那些增值不高、意义不大,甚至不应由税务机关承担的日常管理事项;对于必须开展的工作,通过转变工作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处理,确保基层能够将有限的管理资源用在涉税审批、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风险较高的领域和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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