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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如何征税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可将税收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够将税收负担全部或部分转嫁他人负担的税种,如对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课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政府对所得课税会降低个人的收入,导致个人福利的损失。与商品税相同,对所得课税产生了替代效应,便会存在超额负担,产生效率损失。该原则又被称为课税技术原则,即税法的制定和执行应当便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二、本章考点解析

1.所得税、财产税和商品(劳务)税之间有什么区别

所得税、财产税和商品(劳务)税之间的区别在于课税对象的性质不同。所得税是指对纳税人的所得或利润课征税收的总称,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障税等。财产税是指对财产的数量、价值或转让课征税收的总称,包括一般财产税、个别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土地税、房地产税等。商品(劳务)税是指对商品(劳务)的流转额课征税收的总称,包括销售税、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等。

2.如何区分价内税和价外税

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可将税收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价内税是指税金包含在商品的价格内,而价外税是指税金在商品价格之外。

3.将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标准是什么

以税收负担是否转嫁为标准可将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4.直接税的定义

直接税是指纳税人不能或难以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种,如对所得和财产课征的所得税、财产税等。

5.间接税的定义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够将税收负担全部或部分转嫁他人负担的税种,如对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课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

6.以课税主体为标准可将税收分为哪两类

以课税主体为标准可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

7.所得税是直接税还是间接税

所得税是指对纳税人的所得或利润课征税收的总称,不能或难以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因此,所得税是直接税。同理,对财产课征的财产税也是直接税。

8.对商品(劳务)的课税,属于直接税还是间接税

对商品(劳务)的课税,如对商品课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属于间接税。

9.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定义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税收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的税种。地方税则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税收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的税种。

10.政府征税会产生哪些效应

政府征税会通过影响纳税人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对福利水平产生影响。这种影响可以区分为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所谓税收收入效应,指的是政府征税使纳税人收入水平下降,导致其消费水平的下降。税收替代效应则指的是因征税引起相对价格的改变而导致消费者以免税或低税商品替代征税或高税商品,或以闲暇替代工作的情况。

11.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的区别是什么

税收的收入效应是由征税引起收入的变化而产生的,它是不得不支付税收所造成的福利损失,这种损失从公共支出的收益中得到补偿,它取决于平均税率的高低。替代效应则是指征税会引起商品相对价格的改变,从而会使消费者以免税或低税商品替代征税或高税商品。

12.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如图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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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

假定征税前消费者面临的预算约束线为MN,无差异曲线U1与MN的切点E1(X1, Y1)使消费者实现效用最大化。假设政府对商品X征税,其结果意味着商品X的价格上升,预算约束线由MN变成MH。在此预算约束下,无差异曲线U2与MH的切点E3(X3,Y3)使消费者实现效用最大化。

图中从E1到E3的过程包含了征税产生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作与无差异曲线U2相切且与预算约束线M N平行的直线M′N′,切点为E2。如果消费者面对的预算约束线为M′N′,他将在无差异曲线U2与M′N′的切点E2(X2,Y2)实现效用最大化。这条假设的预算约束线能够帮助我们将政府对商品X征税带来的影响分成两个部分:从E1到E2,再从E2到E3

从E1到E2的变动是税收的收入效应。从E2到E3的变动是因商品之间相对价格发生改变而引起的,对商品X的征税使商品X相对地变得更贵,理性的消费者会用商品Y替代部分的商品X,因此,从E1到E3的变动被称为税收的替代效应。

13.政府征收所得税的影响

政府对所得课税会降低个人的收入,导致个人福利的损失。对劳动所得课税对劳动供给会产生影响。与商品税相同,对所得课税产生了替代效应,便会存在超额负担,产生效率损失。如果课税对纳税人既产生收入效应,又产生替代效应,则对劳动供给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取决于个人对工作和闲暇的偏好与工作和闲暇的替代弹性。

14.什么是税收原则

税收原则是国家制定税收政策、建立税收制度应遵循的理论准则和行为规范。它规定的是政府对什么征税(课税对象)、征收多少(课税规模)、怎样征税(课税方式和方法),既是政府在设计税制、税收立法过程中所应遵循的理论准则,也是税法实施的行为规范,同时还是评价税收制度优劣、考核税务行政管理状况的基本标准。

15.评价税制优劣的原则有哪些

表1-1 评价税制优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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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请简单地论述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

(1)平等原则。即国民应尽可能按照各自的纳税能力来承担政府开支所需要的收入。

(2)确实原则。即课税要以较稳定、严肃的法律为依据形成确实的税基、税率、固定的纳税日期和纳税方法等,这些都必须明确告知纳税人。

(3)便利原则。各种税缴纳的日期及方法,应当最大限度地给予纳税人便利。

(4)最少征收费用原则。即在征税过程中,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与支出,目的是使税收征收成本最小化。

17.瓦格纳的税收“四项九端”原则是指什么

德国财政学家瓦格纳(1835~1917)在其代表作《财政学原理》等书中,提出了自己的税收原则。他将税收原则归纳为四大项九小点,即“四项九端”原则。

(1)财政政策原则。该原则又称为公共收入原则。即国家征税的主要目的是组织公共收入,满足支出需要,所以收入的来源必须既充分又有弹性。此原则又细分为收入充分原则和收入弹性原则。

(2)国民经济原则。即政府征税不应该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避免危及税源。税收征收应该尽可能地有助于资本的形成和发展。

(3)社会正义原则。该原则又被称为社会公平或社会政策原则,即税收负担应普遍和平等地分配给社会各阶层,要通过政府征税矫正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情况,从而缓和阶级矛盾,达到运用税收政策实现社会改革的目的。此原则又细分为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

(4)税务行政原则。该原则又被称为课税技术原则,即税法的制定和执行应当便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此原则又细分为确实原则、便利原则和最小费用原则。

18.现代税收原则的内容

效率和公平是现代财政理论中强调的两大重要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两方面的含义,而税收公平原则可以从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两方面来理解。

(1)税收的效率原则。所谓税收经济效率指的是政府征税应尽可能保持税收对市场机制运行的“中性”影响。该原则要求市场机制的运行不会因政府课税而扭曲,即使税收的超额负担最小化。政府在组织收入的过程中会使征税机关和纳税人双方发生各类费用,前者比如办公楼费用和征税人员的工资和津贴等,后者如税务审计和咨询费、纳税申报等。税收行政效率则就是指政府应该以尽可能小的税收成本获得税收收入。

(2)税收的公平原则。①根据受益原则分配税收负担。受益原则强调纳税人税的负担的大小,应根据各个人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所享受的利息的多少来确定,也就是说个人承担税的数量应该与他从公共支出中受益的大小相联系。②根据纳税能力原则分配税的负担。

纳税能力原则要求用纳税能力来决定税收总额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的比例。在此原则下,税收与纳税人的能力相联系而不与公共支出发生联系。

根据纳税能力,税收公平包含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方面的含义。横向公平指的是纳税能力相同的,缴纳同样的税收;纵向公平指的是能力不同的,缴纳不同的税收,能力大者多纳税,能力小者少纳税。

19.征税有哪些成本

明显的成本:由于对征税进行监督,对不缴税的人给予处罚,需要提供税务稽查,因此对征税的行政成本是有约束的;而对纳税人来说,要花费时间去申报纳税,一些人还要雇佣税务顾问,因此还存在纳税成本。

不明显的成本:税收的“超额负担”(Excess Burden,或称Dead-weight-burden)。

20.税收对福利的影响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一是税收的收入效应,当纳税人的收入的一部分被政府拿走使其净收入减少,这一影响取决于平均税率。税收影响福利的另一方面在于其“超额负担”,即征税的方式引起额外损失的增加,这一影响取决于边际税率和人们对边际税率反映的方式。

21.几种最优所得税理论

(1)埃奇沃思模型。埃奇沃思模型的假设:①政府要获得的收入是一定的,最优所得税的设计要达到的目标是使个人效用之和,即社会福利达到最大:W=U1+U2+…+Un。式中,U1表示第1个人的效用,n表示社会成员的个数,W表示社会福利。②社会成员具有相同的效用函数,并且此函数只取决于他们的所得水平。社会成员的效用函数表明所得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也就是说,随着所得的增加,个人的效用随之增加,但是增加的速度是递减的。③所能获得的所得总额是固定的。

在埃奇沃思模型的上述假设下,只有每个人收入的边际效用相等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效用函数相同的假设要求收入水平相当,才能实现边际效用相等的要求。这些假设要求税收制度应该设计成为使社会成员税后收入尽可能的均等。由于富人的边际效用低于穷人,因此应该通过对他们征收高额的所得税以保证税后收入分配尽可能均等目标的实现。这一目标意味着必须设计一个高度累进的所得税制度,使高所得者面对100%的边际税率,才能实现收入均等。

(2)斯特恩的最优线性所得税。斯特恩的线性所得税函数:T=-α+tI。T为税收收入,I为收入,α为当个人收入为零时,政府给予的补贴数额,t为税率。如果个人收入为零,政府给予的补贴数额为α。而当个人所得大于零,每增加1元的收入,个人从政府手中获得的所得就减少t元或支付t元税收。在斯特恩的最优所得税模型中只有一个边际税率,因此,最优所得税的问题就是在政府税收收入确定的条件下,寻找α和t之间的最优组合,以使社会福利最大化。斯特恩的研究发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税率与劳动供给弹性成反比,即劳动供给越具弹性,为了减少对劳动所得课税带来的超额负担,t的最佳值就越低(税率应该越低),即应该尽量减少再分配。

(3)米尔利斯的“倒U型”最优所得税。剑桥大学米尔利斯教授的研究证明最适所得税税率应该呈“倒U型”随着收入的增加,所得税的边际税率由接近于零开始逐渐提高,在收入达到一定的水平后再逐渐降低,当收入达到最高时边际税率降为零。在相同的效率损失下,政府通过提高中等收入阶层的边际税率,从较富裕的人手中取得更多的收入;降低低收入阶层的边际税率有利于增进穷人的福利,促进收入分配功能的实现;而降低高收入阶层的边际税率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实现帕累托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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