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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电子化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今税收管理电子化的进程正在逐步实施中。根据现在试点的情况看,实行税收征管电子化后,偷、漏税面得到控制,准确率大为提高。同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在广东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工作会议,正式把税收电子化工作重点从原来局限于会统报表为主的应用领域转移到征收管理领域。

第七节 税务电子化

为了加强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尽快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电子化,国家税务总局曾于1996年7月在重庆召开的全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全面深化和积极推进征管改革,为实现我国税收管理现代化而努力奋斗”的税收征管目标,并确立了“以自行申报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进一步明确了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地位和重要性。如今税收管理电子化的进程正在逐步实施中。

一、税务电子化的概念及特点

(一)税务电子化的概念

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应用电子计算机是实现税务管理科学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税务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税务管理活动具有点多、面广、综合性强的特点。从事税务管理活动经常要处理大量的税收经济业务,需要进行信息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加工处理和存储。无论是预算管理表格的设计、报表的分析说明,还是管理计划、会计统计、纳税管理等都要完成十分繁重的计算、加工处理和存储等工作。由于传统工作方式效率低、差错率高,致使税收管理工作难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和税收体制改革的要求。因此,应用电子计算机提高税收管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实现税务管理电子化势在必行

税收管理需要的信息资料,主要是通过税收数据、报表、凭证、规章制度、文件指令等反映出来的。税收信息资料直接反映的是税收业务活动中的资金情况,即在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构成中所体现出来的一系列数字特征,并伴随其执行的众多规章制度和文件。因而,税收信息资料的建立应尽可能及时、准确、实用和经济。目前,在信息处理过程中,虽然大量的手工操作方式和机械式的运算工具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作用,但是,如果使计算机技术和数学模型结合起来,运用于税收业务管理,不仅能解决许多宏观经济问题,而且能协调大量的微观经济问题。

研究电子计算机在税务管理中的应用,主要以电子计算机科学和税收管理科学为基础,研究税收经济活动和管理过程中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全面、系统管理的方式、方法、过程及其规律性。所谓税收活动和管理过程是指国家在具体组织财政收入,筹集财政资金,安排财政支出,执行税收规章制度,编制税收管理表格、账证和进行财政文件处理,协调税收与经济关系,实施税收监督,预测税收未来经济形势等一系列的活动过程。所以,税收管理电子化的研究范围涉及税收管理全过程的电子计算机的应用问题,也包括如何将现代电子计算机高新技术的科研成果引入到税收管理活动中来,以取得高速、有效、最佳的税收管理功能,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税务电子化的特点

电子计算机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具有技术性、综合性、实用性和系统性等特点。

1.技术性。

所谓技术性,是指税收管理中计算机技术的功能运用,它取决于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水平、电子计算机本身的发展水平以及计算机在税收管理中应用的水平等。

2.综合性。

所谓综合性,是指电子计算机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具有综合各门学科知识的特点。税务电子化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以及有关税收管理的各门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综合。

3.实用性。

所谓实用性,是指计算机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面向实际,直接为基层服务,而且行之有效。因为只有在管理实践上证明是可行的东西,才是可以大量实际应用的东西。所以,对于税收管理计算机化的研究,必须把软件开发的可行性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

4.系统性。

所谓系统性,是指电子计算机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具有系统管理、系统开发和系统应用的特点。在税收管理过程中,资金的运用一般要经过决策阶段、预算阶段和决算阶段。

报表的编制也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通过各地区、各个部门编制、汇总,最后编制成统一的报表格式。纳税过程也要通过填制报表、申报、汇总等一系列过程,最终形成统一的税收管理系统。

二、税务电子化的意义

(一)经济效益分析

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信技术在税务系统的应用,特别是城市一级较为完善的现代化税务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的建立,对纳税情况、控制管理情况、入库情况进行有效的反映和监督,在防止偷、漏税收,提高纳税申报率和申报正确率,降低征税成本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根据现在试点的情况看,实行税收征管电子化后,偷、漏税面得到控制,准确率大为提高。据统计,近几年来的偷、漏税额约占税额的10%以上,仅以此计算,每降低1%的偷、漏税额,即可增加收入几十亿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二)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可以极大地减轻税务人员烦琐的手工劳动,提高工作效率,把税务人员解脱出来,投入到税收征管第一线和促产增收工作中去,更好地做好税款征收工作,有利于实现税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涉外征管手段和效率的提高,是改善国内投资环境的重要方面。把电子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工作,加强了税收管理,有利于强化税收,提高全民纳税意识,缓解社会上分配不公的矛盾,在完善税务部门内部管理及税务系统内部廉政建设方面均能发挥重要作用,社会效益是明显的。

税收管理的计算机应用尚处于初级阶段,有待于不断地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讲,应当将税收管理和计算机应用理解为一个不断开发的过程,一个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不断进步和税收管理科学不断充实、完善的过程。从长远来看,只有把这两个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在系统开发应用中,真正提高电子计算机在税收管理中的有效利用价值和使用价值。

三、我国税务电子化发展概况

我国税务系统的计算机开发使用起步较晚。1985年,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科委指示精神,对税务系统开发运用计算机工作做了统一部署,并就计算机配备、软件研发和人员培训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至1986年,全国地市一级以上税务局基本配备使用了计算机,同年国务院发布《税收征收管理条例税收征管法规》第一次实现了全国范围的统一,税收征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1988年,税务总局在河北、湖北、吉林、武汉市开始进行征管改革试点。至1989年底,整个税务系统计算机实际装配量达5300多台。1990年,国家税务总局正式成立。全国全面推行征收、管理、检查或征管、检查相分离的征管新模式。同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在广东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工作会议,正式把税收电子化工作重点从原来局限于会统报表为主的应用领域转移到征收管理领域。1991年,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提出,要将征管改革、会计改革同开发应用计算机结合起来,各地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始积极探索在征管领域应用计算机的道路。国家税务总局也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如《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软件评测标准》、《税收征管软件业务规范》、《税收业务分类代码》等,以规范、指导各地的征管软件开发工作。1992年,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第二次计算机应用工作会议。会议充分总结了计算机在税收征管应用中的经验,决定配合税收会计改革和征管改革,全面推行税收征管计算机应用。1993年,在继续抓好税收征管计算机应用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在出口退税系统应用计算机,后来于1996年在全国推行了统一的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

1994年,全国实行税制改革,全国税务系统分成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同年2月份,国家成立了跨部门的税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金税工程”办公室,具体负责系统建设工作。5月19日财政部、电子工业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了首批50个试点城市税务局参加的“金税”一期工程会议,正式部署此项工作。为配合新税制的实施,在9月份召开的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深化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提出要“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进行税制改革,提出了新的征管模式,使税务机关由“管户”转变成“管事”。1995年,全国科技大会召开,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科教兴国”方针,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全民族素质来振兴中国。为适应新的形势,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收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税收工作今后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截至1997年底,国税系统已有43个省市(含8个副省级单位,不含西藏)确定了省内统一软件,其中有17个省市的省内统一征管软件的推广应用面达50%,8个省市达100%。地税系统有28个省内统一软件,辽宁、宁波、南京等省市的统一软件推广应用面已达100%。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1992~1997年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电子化方面投资40亿元以上,仅1997年就投资15.4亿元,其中,国税系统投资10.3亿元,地税系统投资5.1亿元。至1999年6月,全国税务系统已装备各类计算机15.7万台,居全国行业信息系统前五位。实现征管电子化的基层单位已达7894个,占征收单位总数的50%。全国60%以上的县级税务机关,71%以上的纳税人,75%的税款已纳入计算机网络管理。

2003年底,整个国税系统的四级网络开通,增值税交叉稽核和发票协查系统在“五省四市”运行,全部百万元和十万元以及部分万元版专用发票纳税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已投入使用,累计已有37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0%的增值税款纳税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投入使用。同时,实现了与海关的信息联网。初步完成了全国统一征管软件的开发、调试,并正在24个城市逐步推广。

四、税务电子化的应用范围

(一)编制税收会统报表

税收会统业务的突出问题是处理大量的数据和编制报表,据统计,人均计算数据达50.7万笔。报表种类与格式繁杂,报表工作量大,时间又紧迫,有些项目还经常变动。由计算机采集征管凭证初始数据,建立会计账再产生相应的会统报表。其数据来源于征管,可对税款入库情况进行监控,防止纳税人开票后不将税款入库,为催报催缴提供依据。运用电子计算机以专门的汉字报表应用程序汇总数据和编制各种报表,并通过打印机输出,报表数据准确、字迹清晰、表面整洁、速度快。又便于修改,提高工效几十倍。

(二)税收计划的编制

我国传统的税收计划编制方法是凭积累的经验和单纯计划产值的变动来推算计划期税收收入,缺乏科学性。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税收预测提供了条件和手段。在我国的一些地方已开始尝试运用税收定量预测中的时间数列预测和因果预测方法,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反映影响和制约税收收入的因素变动对税收收入量的函数关系,将预测模型编制成程序,设计出运用功能很强的软件,将所要的计划项目按一定方式送入计算机。计算机可以按照要求编制理想的税收计划,大大提高了税收的科学性和预见性。

(三)税收征管

我国各地在建立新的税收征管模式过程中,特别注重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使其成为科学征管体系的技术基础。基层税务机关运用电子计算机对所辖范围的税收业务的数据进行处理、存储、传送。电子计算机广泛用于税收登记、税款征收、纳税检查、税源分析、出口退税等方面。为了方便纳税人,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保证税款及时入库,有的地方已经与银行进行了联网,实行在征税点直接办理税款入库手续,还有的与海关、工商部门联网,实行税收各个环节的全面管理。

(四)发票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发票的用量大幅度增加,增值税改革后实行了发票注明收款抵扣制度。因此,加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管理是新税制成功的关键。在传统方式下,依靠人工操作管理发票,漏洞大、效率低,以致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在发票管理中应用计算机的存储记忆、高速运算功能,使得核算工作准确及时,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做到了发票日常管理标准的规范化,也可以使发票稽查核对工作查询迅速、处理及时,达到了堵塞漏洞、强化管理的目的。目前全国已有部分城市税务局开发应用了电子计算机进行票据管理,从发票的入库出库,到点库兑账、统计核算,一律由计算机一次完成。通过计算机查询疑点发票,杜绝“人情票”、违章购票等弊端。通过城市之间和市内联网,对纳税人发票进行交叉稽核,发现发票使用中隐蔽较深的问题。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报警系统

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我国实行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体制,明确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进行抵扣。由此引发了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盗事件,利用被盗发票骗取国家税款。为打击此种骗税行为,国家税务总局于1995年研制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报警系统。该系统收集、存储了全国丢失、被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可供查询。

(六)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

该系统采集出口货物过程中产生的专用税票、海关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信息,并将它们进行比较、核对,确保出口货物交易的真实性,防止在出口退税过程中产生骗税行为。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系统

该系统收集、存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和抵扣联上的信息,并将同一号码的存根联和抵扣联进行对比,从中查找出有问题的发票,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骗税的犯罪行为。

(八)防伪税控系统

该系统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认证、发放、报税及发票管理等子系统,其作用是确保发票的真实性,以及票面数据准确十天大头小尾现象。其原理是发票开票子系统在打印发票之前,对票面数据(发票号码、购销双方的纳税号、金额、税金、开票日期等)进行加密,形成84位密码,在打印发票的同时将对应的密码打印在发票的左上角。发票认证子系统对发票左上角84位密码进行解密,还原出票面上所有的各项数据,如果票面实际数据与还原的数据不符,则说明该发票有问题,可交稽查部门进行稽查。

(九)税控收款机

该机器在普通收款机上增加税控装置,其作用是为税务机关提供比较准确的企业经营情况数据,使税收做到应收尽收。

(十)纳税辅导和税务咨询

为纳税人提供纳税辅导和税务咨询是税务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由于我国税收政策法规及相关财政经济、税收会计法规的条款规定非常繁多,且变动性较大,为纳税辅导和税务咨询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我国很多地方把历史和现行的各项税收政策、税收法规、征管法规,以及相关的财政经济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法规存储于电子计算机上,根据纳税人的需要及时调出满足纳税人的税务咨询,提供准确的纳税辅导。

(十一)公文处理系统

该系统包括发文和收文的计算机处理两大部分,目前该系统正在全国税务系统推广使用。

除了上述一些主要应用之外,目前计算机管理的项目还有人事管理系统、税务稽查管理系统、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以及省市之间的电子邮件系统等。

五、提高我国税务电子化应用效率的途径

(一)提高规模经济效益

我国财力十分紧张和有限,电子计算机系统应用重点应放在地区一级、税务所一级,以便最大限度地降低费用,让尽可能多的纳税人分享现代化带来的好处,通过对大量数据进行处理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应避免为每一个税务管理职能部门都单独建立一个数据库。与此相配套,还应杜绝用几个不同的编号来识别同一纳税人的做法,建立单一的纳税人编号,这是发展有效的主资料文件系统的一个决定条件。

(二)实现计算机系统的一体化

计算机系统必须保障税务管理工作,系统应保证一体化,而目前有的计算机系统采用过于分散的管理方法,各地独立开发,重复开发,导致非一体化独立系统的发展。当前,应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计算机系统的一体化。首先,应组建计算机筹划机构,其系统的主要职责在于制定税务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信息方案,对各级税务机关开发的计算机系统的类型做出限定,提供有关需要开发的软件资料,确定在选择软件时应遵循的指导原则。其次,可以通过试点项目来检验一体化的数据处理系统,一旦该系统被证明有效,就可以推广到所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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