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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的基本表现形式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现借贷关系特征的形式称为信用形式。因此,各国中央银行和政府都难以有效地控制商业信用膨胀所带来的危机。银行信用活动的主体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但它们在信用活动中仅充当信用中介的角色。在我国,资金融通的基本形式就是银行信用,其他信用形式所占比重较小。国家信用的典型形式是发行国库券和公债券。因此,国家信用成为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给的前提。

第三节 信用的基本表现形式

规定了利率之后,信用就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表现借贷关系特征的形式称为信用形式。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信用形式日趋多样化。按照借贷关系中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不同,信用可分为以下几种基本形式:

一、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Commercial Credit)是企业之间提供的与商品交易联系的一种信用形式。主要形式有赊销和预付方式。

(一)商业信用的特点

1.商业信用与特定商品买卖相联系

商业信用活动同时包含着两种性质不同的经济行为———买卖和借贷。一个企业把商品赊销给另一个企业时,商品的买卖行为完成了,即商品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由卖方手中转移到了买方手中,但由于商品的货款并没有立即支付,从而使卖方成了债权人,买方成了债务人,买卖双方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买方到期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偿还债务。

2.商业信用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商品的经营者

商业信用由于是以商品形式提供的,因此,不仅债务人是从事生产或流通活动的商品经营者,而且债权人也必然是商品经营者。

3.商业信用的供求受经济景气状态的影响

在经济繁荣时期,由于生产扩大,商品畅销,商业信用的供应和需求会随之增加。而在经济衰退时期,生产下降,商品滞销,对商业信用的需要也会减少。

商业信用的优点在于方便和及时。在找到商品的买主或卖主的同时,既解决了资金融通的困难,也解决了商品买卖的矛盾,从而缩短了融资时间和交易时间。但商业信用的存在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商业信用的局限性

1.在授信规模上的局限性

商业信用的规模受企业资本量的限制,而且只限于企业暂时不投入生产过程的那部分资本量,一般是企业生产周转过程最后阶段的产成品。

2.在授信方向上的局限性

由于商业信用是以商品形式提供的,而商品均具有特定的使用价值,因此决定了商业信用具有方向性,即只能由商品的生产者提供给商品的需求者,而不能反向提供。例如,在纺织行业内只能按下列顺序逐级提供商业信用:棉花商→纺纱厂→织布厂→印染厂→服装加工厂。

3.在管理和调节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商业信用是分散在众多企业之间自发发生的,经常形成一条债务锁链。如果这条锁链的任何一环出现问题,整个债务体系都将面临着危机。而政府调节机制对商业信用的控制能力又十分微弱,商业信用甚至对中央银行调节措施的反应完全相反,如中央银行紧缩银根,使银行信用的获得较为困难时,恰恰为商业信用活动提供了条件。因此,各国中央银行和政府都难以有效地控制商业信用膨胀所带来的危机。

二、银行信用

银行信用(Banking Credit)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一种信用形式,是在商业信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间接信用。

与商业信用相比,它具有如下特点:

(一)在信用规模及授信方向上具有优势

银行通过吸收存款的方式不但可以把企业暂时闲置的资金集中起来,而且可以把社会各阶层的货币收入集中起来。因此,银行信用集中与分配的资本就不仅仅局限于企业的现有资本,而是超出了这个范围,这就克服了商业信用在信用规模上的局限性;同时,由于银行信用借贷的是作为一般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所以,银行信用可以通过贷款方式提供给任何一个需要资金的企业和个人,这就克服了商业信用在授信方向上的局限性。

(二)银行信用是一种间接信用

银行信用活动的主体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但它们在信用活动中仅充当信用中介的角色。银行用于贷放的货币资本绝大部分并非银行所有,而是通过吸收存款或借贷的方式从社会其他各部门、各阶层取得的;另一方面,银行作为闲置货币资本的集中者也不是最终使用者,它必须通过贷款或投资运用到社会再生产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银行只是货币资本所有者和使用者的一个中介,起着联系、沟通和桥梁的作用。

正是由于银行信用具有上述特点,使得它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成为信用的主要形式。在我国,资金融通的基本形式就是银行信用,其他信用形式所占比重较小。在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中,银行信用也是一种主导信用形式。

银行信用克服了商业信用的某些缺点,但它不能取代商业信用。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二者往往互为补充,共同发展。商业信用不断呈现票据化趋势,也丰富了银行信用的内容,如票据贴现等;同时,随着银行信用的发展,大银行不断集中借贷资本,为垄断组织服务,促进了企业资本的扩大,从而提高了商业信用的经济基础。

三、国家信用

国家信用(Fiscal Credit),也叫政府信用,是国家作为债务人,从社会上筹措资金解决财政需要的一种信用形式。国家信用有多种形式,如发行各种政府债券、向银行借款、向国外借款以及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等。国家信用的典型形式是发行国库券和公债券。其中国库券是政府为解决短期的预算支出而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债券。公债券则是为弥补长期的财政赤字而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债券。

在现代经济中,国家信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

(一)国家信用可以调节财政收支的短期不平衡

国家财政收支出现短期不平衡是经常的,即使从整个财政年度看财政收支是平衡的,但由于财政收入和支出发生的时间不一致,也会出现收支矛盾。为了解决这种年度内暂时的不平衡,国家往往通过发行国库券来解决。

(二)国家信用可以弥补财政赤字

一般来说,弥补财政赤字的方法很多,如增加税收、向银行借款或透支、发行政府债券等。增加税收多受到限制,因为税收过多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向银行借款或透支,如果银行资金来源不足的话,就会造成扩大货币供给以满足财政需要,结果必然导致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发行政府债券与以上两种方法相比较为优越。因为发行国债是将企业、居民的购买力转移给了国家,是一种财力的再分配,不会导致通货膨胀,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当今世界各国政府一般都尽量采取发行国债的方法来弥补财政赤字。

(三)国家信用可以调节经济与货币供给

战后许多西方国家实行凯恩斯主义政策,利用赤字财政扩大需求,刺激经济增长。结果财政赤字不断增加,国债的发行规模日益扩大。近年来,许多国家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给的主要手段是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而公开市场操作的有效性,是以一定规模的国债以及不同期限国债的合理搭配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国家信用成为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给的前提。

四、消费信用

消费信用(Consumptive Credit)是指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于消费目的的信用。从授信对象看,消费信用的债务人是消费者,即消费资料的个人和家庭。从授信目的看,是为了满足和扩大消费者消费资料的需求。

消费信用所采取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分期付款

它是指销售单位以赊销方式向消费者提供的一种信用形式,多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消费者在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时,按规定比例支付部分货款,称第一次付现额(或首付额),就可以取得该消费品的使用权。然后按赊销合同分期等额支付其余货款和利息。在货款付清之前,消费品的所有权仍属于卖方。

(二)消费信贷

它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直接以货币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的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比如,住房抵押贷款和助学贷款就是典型的消费信贷形式。在这些贷款中,消费者只需提供消费金额的少部分,大部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从而促进了消费者生活质量的提高。

(三)信用卡

它是由发卡机构、银行和零售商联合起来对消费者提供的一种延期付款的消费信用。信用卡是由银行或其他专门机构提供给消费者的赊购凭证,它规定一定的使用限额和期限,持卡人可凭卡在任何接受信用卡支付的单位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服务等。

消费信用作为一种重要的信用形式,其积极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促进经济增长。消费信用向目前不具备消费能力的人提供信用,使其消费意愿变为现实,增加了当前的有效消费,扩大了总需求,从而刺激了生产。第二,引导消费方向。消费信用一般针对耐用消费品,这类商品价值较高,能够一次性购买的人较少。而在消费信用的形式下,能够创造更多的需求,使消费者易于接受这类商品。

五、租赁信用

租赁信用是指租赁公司或其他出租者将租赁物的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并在租期内收取租金、到期收回出租物的一种信用形式。

从租赁目的划分,租赁信用分为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一)融资性租赁

融资性租赁(Finance Lease)是典型的设备租赁所采用的基本形式,是指出租人按承租人的要求购买货物再出租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形式。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融资租赁涉及三方当事人

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并至少由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构成的自成一类的三边交易,有时还涉及信贷合同。

2.承租人指定租赁设备

拟租赁的设备为承租方自行选定的特定设备,租赁公司只负责按承租方要求融资购买设备。因此,设备的质量、规格、数量、技术上的检查、验收等事宜都由承租方负责。

3.完全付清

基本租期内的设备只租给一个特定用户使用,租金总额=设备货价+利息+租赁手续费-设备期满时的残值。

4.不可撤销

基本租期内,一般情况下,租赁双方无权取消合同。

5.设备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法律上的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但经济上的使用权属于承租人。

6.期满时承租人拥有多种选择权

基本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设备一般有留购、续租和退租三种选择权。

(二)经营性租赁

经营性租赁(Operation Lease)泛指融资性租赁以外的其他一切租赁形式。这类租赁的主要目的在于对设备的使用,即出租人将自己经营的设备或用品用于出租的一种租赁形式。因此,当企业需要较短期使用设备时,可采用经营性租赁形式,以便按自己的要求使用这些设备。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不同,是一种由出租人提供维修管理等售后服务的、可撤销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融资行为。

经营性租赁的主要特点是:

1.可撤销

合同期间,承租人可以中止合同,退回设备,以租赁更先进的设备。

2.不完全支付

基本租期内,出租人只能从租金中收回设备的部分垫付资本,因此需通过将该项设备以后多次出租,方能补足未收回的那部分设备投资和其应获利益,因此,经营性租赁的租期较短(短于设备有效寿命)。

3.租赁物件由出租人批量采购

这些物件多为具有高度专门技术,需专门保养管理,技术更新快,购买金额大,且通用性强并有较好二手货市场,垄断性强的设备。

六、股份信用

众所周知,股份经济体现一种投资与被投资关系,为什么这样的经济关系又是一种信用关系呢?这是因为:

一方面,股份有限公司这种组织形式的存在是以信用关系的普遍发展为前提条件的。股份公司的资本是靠发行股票聚集的,而股票能够发行出去,其前提是必须存在有巨大的货币资金市场。信用关系的迅速发展使那些只有少量剩余货币的公众改变了只把它们存在箱子底的习惯,并寻找有利的投资场所。于是,一个不仅有大额货币资金进入,也有为数众多的小额货币资金进入的信用市场形成了。有了这个市场,以票面金额不大为特征的股票就可成为小额货币持有者的投资对象。

另一方面,现代股份经济所具有的以下特征和趋势,使其具有更多的信用经济特征。其一,存在着股票小额化与股权分散化的趋势,弱化了股东的投票权。因此,投资者购买股票的动因已不是拥有公司发言权,而是希望从股价的波动中取得稳定的收益。其二,存在着股票虚拟化、价格市场化趋向。股票价格的波动很多情况下与真实经济的生产脱离关系,而是由二级市场上的股票供求所决定,正如利率是由资金供求决定一样。其三,存在股票债券化、债券股票化的趋势,比如,股票回流现象的出现、可转换债券的发行等。

除以上六种主要的信用形式之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保险信用、民间信用等其他信用形式也日益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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