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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计量属性有哪些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计准则是会计工作的规范和指南,是衡量会计工作质量的标准。会计准则是会计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上承会计法,下启会计工作。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基本假设主要包括会计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和货币计量假设。这项假设明确了会计为之服务的对象以及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会计期间通常为一年,称会计年度。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二节 会计准则体系

一、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会计工作的规范和指南,是衡量会计工作质量的标准。会计准则是会计管理的重要法规依据,具有公认性和权威性。

会计准则最早出现于20世纪30年代的西方国家,尤其以英、美会计准则为代表。1938年至1959年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发布的《会计研究公告》,1959年至1973年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发布的《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书》以及1973年以来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财务会计准则解释》和《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均反映了不同时期美国会计准则的权威性意见。英国在1973年由6个会计团体共同创立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准则会计实务公告》和新的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财务报告准则》等均属反映会计准则的权威性报告。

1973年6月,由美国、英国、加拿大、荷兰、澳大利亚、德国、日本、墨西哥等9个国家的16个会计职业团体发起成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LASC),该委员会自成立以来,颁布了30多项《国际会计准则》,为提高各国的会计水平起了积极作用。

我国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大部分。1992年11月由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属于基本准则,2006年财政部修改完善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发布2006第33号令,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他企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基本准则。准则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确认、会计计量、会计信息披露等内容。具体准则是以基本准则为指导,共包括38项。

会计准则是会计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上承会计法,下启会计工作。目前,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由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三部分组成,从而形成了会计法指导会计准则,会计准则统驭会计制度,会计制度指导会计工作的会计法规体系。

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也称为会计假设,是对会计领域某些无法正面论证的事物,根据客观、正常的情况和趋势所做的合理推论和假设。这些推论和假设是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些假设,会计核算工作就无法进行。换言之,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就是对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和计算方法所做的限定。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基本假设主要包括会计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和货币计量假设。

1.会计主体假设

会计主体也称会计实体,是指会计核算服务的对象或进行会计工作的特定单位。一般说来,凡能独立核算盈亏和收支,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企业、单位,就构成了一个会计主体。这项假设明确了会计为之服务的对象以及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

会计主体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一个集团公司。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应具备如下条件:拥有独立的资金;自主经营、能够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编制独立的会计报表。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则可作为一个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讲,法律主体都应该是会计主体,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一个主体具有法人资格,则是一个法律主体,其必然要求独立核算,必然需要会计人员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也就是一个会计主体。而会计主体的企业却不一定是法律实体,例如作为一个公司下属的经营部门,其如果需要进行独立核算,那么它就是一个会计主体,但因其不具备法人资格,因而,它不是一个法律主体。同样的,对一个由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所组成的集团公司来说,需要编制集团公司的合并报表,它是一个会计主体,但通常集团公司不是一个法律实体。

2.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企业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会按原定的目标继续经营下去,不存在破产清算情况。有了这一假设,企业会计要素才可以确认,企业拥有的资产才可以正常地耗用、出售、转换,企业发生的负债才可以正常地清偿;否则,资产的计价、费用的分配以及经营成果的确认将无法进行。

会计信息系统的建立、资产按历史成本计价、收益的确认、折扣的计提、按权责发生制建立的会计程序和会计方法的选择都是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的。

3.会计分期假设

会计分期假设是将会计主体的持续经营按特定的时间量度分为均等的时间段落,这些时间段落就是会计期间。规定这一假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分期计算和确定企业的经营成果,分期编制会计报表,以便及时提供财务信息、考核经济效益、有效地控制各个时期的经济活动。

会计期间通常为一年,称会计年度。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期间划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其年度、季度、月度起讫日期都采用公历日期,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每季的第一天到最末一天为一个季度;每月的第一天到本月的最末一天为月度。

4.货币计量假设

货币计量假设是指会计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并假定币值不变。选择货币为会计计量单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是会计核算的首要条件。该假设的另外一层含义是假定币值保持稳定。对于记账本位币的规定为:我国企业进行核算时,一般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选用某种外币为记账本位币,但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折算成人民币。

上述会计核算的四项基本前提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会计主体确立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确立了会计核算的时间长度,货币计量则为会计核算提供了必要手段。没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假设就失去了意义;没有持续经营假设,就不会有会计分期;没有货币计量,就不会有现代会计。

(二)记账基础和记账方法

1.记账基础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权责发生制原则又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收入和费用是否应记入本期为标准确定本期收入和支出的一种原则。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记账基础,要求生产经营活动中,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或已经发生的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这一原则是以权益和责任的发生来确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而不管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

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另一种记账基础为收付实现制,这种原则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凡是在当期收到或付出的金额,都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凡是当期没有收到或付出的金额,即使发生了也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是较为复杂;而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和费用。

2.记账方法

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决策。《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提出了八点要求: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也称真实性原则。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即做到:第一,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且有合法的原始凭证证明;第二,要求会计核算程序、方法符合经济业务的实际特点;第三,要求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做到记录清楚、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2.相关性原则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相关性原则要求会计信息能满足有关方面的需要,即所提供的信息必须有用。例如,会计信息要能够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满足企业内部管理层的需要、满足投资者债权人的需要。

3.明晰性原则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这一原则的要求包括两方面,一是会计资料的填写字迹工整、清楚、以便于辨认;二是提供的会计信息要明了易懂,对于难以理解的内容应当用文字加以说明。

4.可比性原则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6.重要性原则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7.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也称稳健性原则,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谨慎性原则的实质是避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依据不足的乐观情绪。具体要求是:某种业务有几种方法可供选择时,应选择避免对企业净利产生过分乐观影响的方法。

8.及时性原则

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四)会计计量

1.会计计量的定义

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2.会计计量的属性

(1)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2)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3)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4)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5)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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