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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计账项调整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计算公司1月份、2月份、3月份和4月份的利息收入并编制会计分录。应计费用的调整一方面确认费用,另一方面也会增加负债。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该公司应在借款期内各月末进行账项调整,预提本月应负担的利息,将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学习内容二:应计账项调整

一、应计收入的调整

应计收入是本期收入已经发生,应入账而未入账的收入,如应入账的营业收入、应收的租金收入、应收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应计收入的调整一方面增加收入,另一方面也增加资产。

【做中学4‐1‐3】 天翼公司2009年1月1日将闲置的一项固定资产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合同规定,每月租金3000元,租金按季结算,承租方于每季末支付本季度的租金。

该企业在提供出租服务当月,虽未收到租金,但客观上已取得了收取租金的权利,应视作营业收入的实现。因此,1、2月各月末应确认和记录已实现的租金收入,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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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如果公司在本期已经获得某一项应计收入但尚未入账,就需要在期末编一笔账项调整分录,将尚未入账的应计收入作为本期收入登记入账。

3月末收到一季度的租金,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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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中做4‐1‐4】 2009年1月末、2月末、3月末,根据在银行的存款余额和存款利率计算,各月应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分别为4000元、3000元、1800元;4月3日银行已将利息8800元转入公司存款户。计算公司1月份、2月份、3月份和4月份的利息收入并编制会计分录。

温馨提示:银行对企业的存款通常按季结息,但根据权责发生制要求,企业在每个月末应确认利息收入;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冲减“财务费用”。

二、应计费用的调整

应计费用是本期费用已经发生,应入账而未入账的费用,如借款利息、租用的房租等。应计费用的调整一方面确认费用,另一方面也会增加负债。

【做中学4‐1‐4】 2009年7月2日天翼公司向银行借入期限为6个月的借款600000元,年利率6%,存入企业银行账户。该项借款按季支付利息,到期还本。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该公司应在借款期内各月末进行账项调整,预提本月应负担的利息,将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2009年7月31日,预提未付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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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30日,支付三个月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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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中做4‐1‐5】 2010年1月2日天翼公司向银行借入二年期的借款1000000元,年利率9%,存入企业银行账户。该项借款按季支付利息,到期还本。计算天翼公司1月31日、2月28日预提的利息,并编制利息处理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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