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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制与应计制

时间:2022-07-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现金制与应计制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就某一个会计期间而言,一方面要发生费用;另一方面取得收入,收入与费用合理配比,就可以确定企业当期的利润了。会计上有两种确认本期费用和收入的标准,即现金制和应计制。现金制,也称收付实现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一节 现金制与应计制

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就某一个会计期间而言,一方面要发生费用;另一方面取得收入,收入与费用合理配比,就可以确定企业当期的利润了。也就是说,利润的确定取决于收入的确认和费用的确认。如何确认企业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而成为会计核算的一个基本问题。因为在企业持续经营的过程中,在会计分期假设的前提下,企业发生的费用和取得的收入的归属期问题就产生了,有的费用和收入可能完全属于本期的费用和收入,也有的费用和收入可能完全不应属于本期的费用和收入,而有些费用和收入可能分属于几个会计期间,即一部分属于本期的费用和收入,其余部分属于后续的会计期间的费用和收入。因此,就需要事先明确一个确认的标准,即以什么标准来确定本期的费用和收入。

会计上有两种确认本期费用和收入的标准,即现金制和应计制。

现金制,也称收付实现制。它是以现金(广义现金,以下同)收付为标准来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也就是只要款项收到多少,就确认本期的收入为多少。譬如,本月收到现金12000元,本月的收入就增加12000元,而不管这笔款项是本月销售产品的收入,还是上月销售产品的收入款项,或者是几个会计期间的总收入。而对于费用来说,只要本期的现金付出多少,就算本期的费用增加多少。譬如,本月预付全年的报纸杂志费用3000元,本月的费用就相应增加3000元,而不管这项现金付出的受益期为几个会计期间。这就是说现金制下,企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完全取决于现金的收付情况。

应计制,也称权责发生制。它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来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而不管款项收到或付出与否。譬如,企业本月销售一批50000元的商品,不管本月是否能收到一部分或全部款项,本月的应计收入增加50000元;同样,本月预付12个月(包括本月在内)的报纸杂志费用3000元,本月减少现金3000元,但应属于本月的费用仅为250元,所以本月的费用只能增加250元,而不是3000元。

显然,以现金制和应计制两种标准分别来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其结果就不同了。以现金制为标准的收入和费用确定关注的是企业本期现金流入流出及其净流量,其账户设置以及账务处理比较简单,但收入和费用之间缺少合理的配比关系,因而计算的利润不够恰当。相反,以应计制为标准来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强调权责观,本期的收入和费用能够合理配比,恰当地计算本期的利润。但是,在应计制下,账户设置以及账务处理相对而言就复杂得多。譬如,对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如何确认,确认多少,对于款项尚未收付的、属于几个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需要设置相应的收入调整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账户分别予以核算。

总体而言,应计制比现金制更加科学合理,因此,会计上一般采用应计制为标准来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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