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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委托贷款的手续费怎么核算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贷款是商业银行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提供给借款申请人的货币资金。贷款业务的会计核算是商业银行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内容。商业银行的会计部门根据信贷部门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办理贷款的发放手续。银行监管部门为了了解金融运行的总体状况,需要商业银行提供有关贷款的信息,通过会计核算工作提供金融监管所需要的信息也是贷款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 贷款业务概述

贷款是商业银行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提供给借款申请人的货币资金。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和货币资本的特殊企业,发放贷款是其重要的资金运用形式,也是商业银行取得收入的重要来源。贷款业务的会计核算是商业银行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贷款的种类

为了方便对贷款业务进行管理和会计核算,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贷款进行划分。

(1)按照贷款期限进行划分按照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银行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的各种贷款,中期贷款是商业银行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各种贷款,长期贷款是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

(2)按照保证的方式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是无须任何担保完全凭贷款申请人的信用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按照担保的不同形式可以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贷款是商业银行给予未到期商业汇票的持票人的短期资金融通。

(3)按照贷款质量,将贷款划分为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或按照五级分类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贷款,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4)贷款按照发放人所承担的责任划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自营贷款是贷款银行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风险由贷款银行承担,并由贷款银行收回本金和利息的贷款。委托贷款是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银行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委托贷款又分为一般委托贷款、银团贷款、联合贷款、转入买方信贷、出口买方信贷。

以上不同的划分方法的结果会存在重叠,从会计核算的角度而言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的核算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因此我们按照这两大类来讲述贷款业务的会计核算。

二、贷款业务核算的基本要求

贷款业务的会计核算必须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准确及时地办理各项贷款业务的核算手续

商业银行的会计部门根据信贷部门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办理贷款的发放手续。定期计算并收取利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来核算贷款业务的利息收入,到期收回贷款并对逾期贷款按照规定收取逾期利息。

(二)加强对贷款业务的会计监督

根据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贷款业务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贷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借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资金,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

(三)提供监管所需要的贷款信息

银行监管部门为了了解金融运行的总体状况,需要商业银行提供有关贷款的信息,通过会计核算工作提供金融监管所需要的信息也是贷款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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